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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一起聊天交流,晚上老婆孩子睡了后我们坐在饭厅里喝啤酒交流自己的思想看法。以前我们虽然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但这么深入的交流还真不多,很少把话题聊得这么深。我感觉到其实候宝山内心深处的东西和我以前感受到的并不一样,也许是这么多年环境的差异所致。中国那种地方很难培养出人的宽容大气,容易走极端,而在美国这种环境又很容易让人有优越感。几天聊下来我的感觉并不是太好,当然朋友还是朋友,感情还是在那儿。

我去一个中国人的旅行社为候宝山报名参加了一个旅游团,让候宝山去南加州玩一趟,这是例行公事。他老婆给我来了个email,让我劝劝他多放松一些,说他在家里一天到晚忙不停,老是绷得紧紧的。看样子候宝山的人生态度还是那么严肃,对他老婆来说倒是件好事,否则现在这么个花花世界有钱了很容易堕落。

周末我带候宝山到我公司去参观了一下,让他看看美国的大公司是个什么样子,还好没有碰到别人。

从南加州回来的第二天候宝山就回中国了。临走前他把我付给旅行社的钱一分不少地压在枕头下面,等我送他到了机场要上飞机了才告诉我。

回到家里我把这事告诉老婆,她说:“以后他会把你甩了。”我心往下一沉,说:“乌鸦嘴,别乱说。”心里却很乱。

(十)

回到公司上班,一切照旧。朱萍在开课题会时问了我一下开会的情况,我大概说了一下,朱萍听了知道和我们现在的课题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就没多问了。

林芬来上班了。她来的头几天娜克苏米还在,教她做实验,一周后娜克苏米就回去休假,只剩下我和普罗蒂玛陪着她。

那个星期公司的安全官汤姆联络了另一个公司打棒球比赛,让公司的人自由报名参加。我生性好动,汤姆竭力劝我参加,我却不过他的热情,就答应了。但我从没打过棒球,汤姆说没关系,不是什么正式比赛,大家联络感情而已。汤姆是个越南人,在美国长大,才二十多岁,生性开朗,温和有礼,善于交际,公司上下的人都很喜欢他。

周四的下午是第一场比赛,前两天有练习,我因故没有参加,比赛就直接上场了。公司去的人还不少,不过有一半是凑热闹的,我注意到林芬也坐在看台上。晴空万里,阳光洒满了大地,绿草盈盈。阳光下的林芬显得非常年轻,象那种二十出头的女孩。她坐在那儿,和公司检测部一个年龄相仿的美国女孩兴致勃勃地聊着,那美国女孩一开始只是礼节性的和她聊,聊了几分钟就来了兴趣,移到了她的身边,两人很热切地聊了下去,看样子林芬交际也是一把好手。

红馨也来了,陪着吉妮。吉妮以前是负责做细胞切片的,已经离开了公司,在另一家公司上班。她和红馨原来坐在一个格子里,两人关系很密切,即使离开了也一直保持联系。吉妮是个老墨的后裔,快四十了还没结婚,为人爽直,干脆利落,言辞犀利,反应很快,老墨女的里面这种人还真不多见。大概是因为长时间的独身,她的气质有点深邃的苍凉,没有那种婆婆妈妈的东西。我很欣赏她,她对我的感觉也还不错,只是我们都有点不知该如何与对方打交道,直到她离开也没有很深入的交往。

我们打了个招呼,问了一下她现在的状况,她告诉我还不错。她离开公司的原因是呆久了觉得烦,并没有什么不如意。到新的公司也没有加薪,只是平移过去。

红馨和我聊了一阵,她感情上显然已经平复了,还有心情拿我开心,说我家院子里的果树成熟了也舍不得拿到公司给大家尝尝。吉妮含笑看着我,我心里有点遗憾没能和她有更多的交往。

该我上场了,汤姆一开始让我去外围接球,棒球场的范围极大,看着球朝自己的方向飞过来就得开始跑,几次下来累得狗熊似的。然后一个个轮转过去击球,轮到我时我连球棒该怎么拿都不知道,只好回忆在电视上看过的镜头,抡起棒子乱打一气。这绝对是个技术活,没有练习过的人连碰运气都谈不上,球要么漏掉了,要么弹在地上乱滚一气,要么打到自己头上的天空,掉下来就在面前。好容易把自己的份子打完了,我就下了场。

林芬还在那儿聊着,那美国女孩问她是否上场打一会儿,她摇摇头,说明年吧,现在不行。我听了有点奇怪,隔了一段距离,也不好问。但林芬脸色看上去有点蜡黄,不太象这个年龄女孩子的皮肤。

出来打打球是个休息的好方式,虽然大家都打得不怎么样,兴致却很高。打球的过程里大家也熟悉了,聊聊天交流一下信息,是很好的社交活动。

打完了我们去停车场取车,路上我问汤姆有没有兴趣打网球,他说好哇,下次可以去打网球。我到美国后一直是以网球为主要运动项目,其它的运动基本上都停了。

第一次参加课题组会议时林芬很安静,只是听别人说,她没有多少东西可以报告的。到了第二次她便开始活跃起来,报告时很别致,有些小女孩的活泼,让人感觉到青春的活力,大家都很喜欢。我心里总有些疙瘩,对林芬有一种无法言喻的警惕。不过表面上还是很合作,把林芬该学该知道的东西都教给了她,这女孩的确很聪明,一点就通,反应比我还快。我心里不禁感慨年轻人的优势,从小能受到正规的教育,加上天性的聪颖,学东西快得很,她不去读博士实在是可惜了。

普罗蒂玛当面说过几次她不去读博士可惜了,林芬总是笑笑,说以后再读也不迟。女人老爱问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普罗蒂玛问林芬是什么情况必须要放弃phD,林芬告诉她由于她的丈夫要搬来旧金山,她不想两地分居,因此找工作先过来,她丈夫随后再过来。听上去有点奇怪,但这是别人的私事,我们也没有多说什么。她是在来上班前才结的婚,来面试时只是告诉我们她的未婚夫要搬过来。

实验室来了一个临时工,叫安妮塔,是个美国白种女人,个子不高,一米六二左右,二十多岁,长得不错,很爱说话。来了后就在实验室里呆着,见谁和谁聊天,也和我聊过几次。这大公司里人缘关系很重要,和大家相处得好不好成了评价人价值的第一要素,工作能力倒在其次,尤其是助理们。因此那些能聊天交朋友的人成了大家心目中的能人,安妮塔自然也是其中之一。另一个是艾婧,是个有南美血统的白人,三十多岁,还没结婚。艾婧的话之多居全公司之冠,只要她在,房间里便充满了声音。她做实验实在是不敢恭维,从没见过她做出什么像样的东西。但她的人缘不错,特别能巴结她的顶头上司,因而安然无恙。

细胞生物部有一个大的公共实验室,大部分的公用仪器都在那儿,象什么电泳仪、PCR等等,因此所有的课题组都在那儿做必需的实验。实验室门口有个电话,有时候会有电话进来找人,一般都是谁在门口附近谁接,然后叫人。我接过两次找安妮塔的电话,都是同一个男人。第一次我没留心,听到是找安妮塔的我便叫她过来接电话;第二次安妮塔不在,我便问是否需要转告安妮塔什么事情,他多说了几句话,我这才听出来这人不是个美国人,心里有点奇怪。一般美国白种女人,尤其是这种长得不错的女人,都是找美国人男朋友,至少也是在美国长大的,找象我这样第一代移民的还真不多。后来安妮塔自己告诉大家她的男朋友是个印度人,说的时候并 没有什么难为情,我听了心里觉得挺惋惜的。更让大家觉得不忍的是安妮塔说他家里的人反对他们相处,要他回去和他小时候订婚的未婚妻结婚,弄得他现在犹豫不决。

我心里很奇怪,安妮塔这样的条件不可能找不到好的男友,居然如此痴情地吊在一个明知不可靠的外国男人身上。看来这有本事的男人是不分国籍的,安妮塔来工作,说明这男的并不是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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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硅谷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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