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吗?我这里也有。”金山藏在腰后的手伸了出来,甩手就是两枪,两个黑衣男子还没反应过来,就一命呜呼了。
剩下的一个黑衣人这时才意识到金山不是一般人了,他抬起手枪打算开枪。可是为时已晚,金山不会给他开枪的机会。
黑衣男感觉一股巨力撞在手枪上,手枪就脱手而飞了。
刚才那股巨力,是一颗子丨弹丨带来的。那颗子丨弹丨,自然是从金山手里的枪射出去的。金山手里的枪枪口还冒着丝丝白烟,这是最好的证明。
好厉害的枪法!黑衣男倒退几步,脸上出现了几行冷汗。
“说,你们还有多少个人?”金山用枪指着黑衣男,朝他走了过来。
“我们这次一共有二十七个人出动。”黑衣男回答说道。
“多谢你的回答。你很合作,可是这改变不了你要死亡的现实。”金山扣动了扳机,子丨弹丨打穿了黑衣男的脑袋。
黑衣男一脸惊愕,显然不知道死神的镰刀会这么快砍到他的脖颈上。
黑衣男倒下后,金山继续朝前出发。这下子他算是知道这些人的人数了。二十七个,这人数不算多,可林重只有一个人,这就很要命了。二十七比一,要是把林重换做别人,早就死了。
砰砰砰!
金山走到一个有两条小巷的分叉路口,就跟一伙黑衣人遇上了。
这伙黑衣人就比较聪明了,或许又是他们收到了消息,一跟金山碰面,话都没说一句,就开火了。
金山背靠着一堵墙,墙壁挡住了所有的子丨弹丨。幸好这里是小巷子,拐角什么到处都是,可以很好的给人提供掩护。如果换了开阔的地方,金山就已经被打死了。
“火力压制,把他打死,不要给他反击的机会。”
砰砰砰!
又是一阵枪声,子丨弹丨击中墙壁发出的声音不停在金山的耳边响起,震得金山的耳朵嗡嗡响。
“这些家伙的火力还真是猛啊!不过在我这里,还是差了许多。”金山拿出了挂在腰间的微型冲锋枪,伸出一只手,朝对面开枪。
对面有人数优势,有枪支多的优势。不过他们的枪都是小手枪,在金山的冲锋枪面前,一瞬间就落下风了。
手枪就是手枪,冲锋枪就是冲锋枪,一个一秒一发,一个一秒十几发,论火力压制,他们怎么比得过金山的冲锋枪呢?
金山扣动扳机,几秒钟,这就是一个弹夹的子丨弹丨了。
数十颗子丨弹丨就跟不要钱似的泼射出去,打得那伙黑衣人不敢冒头。只是短短的几秒钟,情况就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占据优势的他们瞬间变成了劣势的一方。
“那家伙手里居然有冲锋枪,论火力,我们没他强。”
“该死的,这要是在国外,我弄死他。哪里会落到这种地步。”
这伙黑衣人非常郁闷。他们说这些话,也是有原因的。华夏控枪世界第一,他们刚来华夏,没有什么根基,能找到小手枪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这要是换在国外,以他们曼陀罗组织的实力,弄些步枪之类的武器压根就不是问题。
这要是换了在国外,只有他们火力压制对方的份,哪里会有别人火力压制他们的时候呢?
很可惜,金山火力压制他们是个不争的事实。这里也不是他们的天堂国外,而是他们的地狱华夏。
金山见对方已经不敢冒头了,更换了一个弹夹,一手拿着冲锋枪,一手拿着手枪,大步走了出去。
每隔一秒,扣动一下冲锋枪的扳机,打出几颗子丨弹丨,压制对方,让他们不敢冒头。
至于左手拿着的手枪,是用来终结那些黑衣男子生命的。等金山走到了那一边,冲锋枪应该也没子丨弹丨了,要更换弹夹的话需要时间,不如用手枪来的实在。
走了十多秒,金山就已经走到了那几个黑衣男子这边。金山左手的手枪喷出了几道火舌,吞噬了这几个黑衣男的生命。
“这里又是三个,加一起就是六个了。”金山看着躺在地上的尸体,喃喃说道。
在那栋大楼的楼顶,黑豹踹开了楼顶的门,冲了出来。
刚一踹开门,黑豹就看到一个人躺在地上了,接触脑袋的那一大块地面满是鲜血,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血腥味。
“果然!真的死了,那放暗枪的可恶小子。”黑豹很生气的骂了一句。
黑豹捡起地上那支狙击枪和夜视望眼镜,开始搜寻那来路不明的狙击手身影。
对于这个来路不明的狙击手,黑豹还是抱着谨慎心理对待的。雷明登狙击枪的枪声只有一声,己方的狙击手就被爆头了。这说明那小子只开了一枪。
这已经可以证明那小子的搜查能力一流,枪法也是一流了,绝对值得重视。
黑豹开始寻找金山的身影,打算找到之后来一枪,给狙击手报仇。
可是,黑豹没有想到,金山已经不在附近了。打完那一枪,金山就跑去找林重了。
在小巷这边,林重和那些黑衣人猫捉老鼠的游戏还在继续进行。一群黑衣人逮着林重不放,追着林重跑。
砰!
黑衣男朝林重开了一枪,没有打着,大声喊道:“小子,不要逃跑了,没有用的,快点投降,饶你不死。”
黑衣男这话当然是骗林重的。艾伦盖尔给他们下了命令,一定要把林重的脑袋带回去。怎么可能饶林重不死呢?
“你们当我傻啊?让我投降?投降了就要被你们一枪干掉了,我才没有这么傻。”林重看穿了这些人的目的,肯定不会投降。
刚才他们的同伴看到林重就直接开枪,不讲任何情面。他们费这么大劲,下手这么黑,就是为了让林重投降,谁信呢?谁要是真的信了,他就是一个大傻子,傻的没药医那种。
林重一路逃跑,很快就跑进了一个死胡同。
这墙有四五米高,挡住了林重的去路。
不过这对于林重来说,不算什么难事。林重朝墙冲了过去,跳了起来,一脚踢在墙壁上,接着墙为支撑点发力,身体再次升高,已经跳到了墙壁顶端的高度了。
林重双手伸了出去,捉住墙壁的顶部,翻了过去。
那些黑衣男追上来时,看到眼前是胡同,又不见林重的踪迹,都是傻眼了。
“那小子呢?他上哪去了?这里是一个胡同,墙又这么高,他一个人很难翻过去。难道他真的会法术,遁地了?”一个黑衣人一脸疑惑的道。
“他会个屁的法术啊?你电影看多了吧?他要是会法术的话,念句咒语你不就死了?他还用得着逃跑?”另一个黑衣人骂道。
“既然那小子不会法术的话,那他怎么消失了呢?而且还是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消失。”
“肯定是翻墙走了,这还用问的吗?这墙很高,但那小子的身手也很敏捷。他消失了,就说明他翻墙逃跑了,我们也翻过去,肯定能追上他。”
黑衣男们商量一番,就商量好了,他们也要翻过这堵墙,去追赶林重。
他们彼此间配合的很好,非常默契。有人弯着身子站在墙的下面,别的人踩着他们的背跳了上去。
一部分人先上到墙壁最高点,再拉下面的人上去。等人都翻上墙了,才跳到另外一边。
他们不知道,他们这么一跳就跳进了鬼门关了。
林重翻墙后,并没有逃跑,而是蹲在另一边的墙下等着他们。林重知道,他们肯定会翻墙的,这是一个收拾他们的绝佳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