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重闻言苦笑。林白要走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再不走西门家就要发疯了。林重怎么劝林白留下来呢?
林重明明知道林白留下来会招来麻烦,还去劝林白留下来,林白非得说他傻子不成。
“薇儿,你和李叔没必要想太多。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而不是图什么回报。我爷爷的脾气也很倔,他要离开,我是留不住他的。就顺其自然吧!他要走就走,要留就留,我们不管他。”林重说道。
李薇儿也是很无奈!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对林白的脾气也有些了解。林白做出的决定就不会再更改了,他说了要离开就肯定要离开,谁也劝不动他。
餐厅的办事效率还算快,先前点的饭菜全部都上来了。三人开动,开始吃饭。
粤菜的口味虽然清淡,但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韵味。再加上餐厅厨师的手艺不错,三人都很开胃。
“咦!这不是我们扬州大学以前的校花沐雨秋吗?真是好巧啊!从毕业到现在都几年没见了,听说你去了海城发展,也不知道发展成什么样子了。”一个打扮的潮流时尚的女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女人也不客气!拉出一把椅子就坐在了林重的身边。
林重一个人独坐一边,沐雨秋和李薇儿坐在林重的对面。
现在女人坐在林重身边,她对面的就是沐雨秋。
沐雨秋见有人来了,放下筷子抬头一看,惊奇道:“于莎莎,我们大学的时候当了四年室友,说起来是有几年没见了。对了,我现在已经不在海城发展了,半年前我就回扬州了。你呢?你又在什么地方工作呢?我记得你当初选择留校当大学教师。”
沐雨秋在扬州大学念书的时候,跟于莎莎在一个寝室住了四年。以前两人的关系谈不上多好,但终究是认识,又久别重逢,沐雨秋对于莎莎很客气!还让服务员多加了一双筷子一个碗,又加了几个菜。
于莎莎似有意似无意的在众人面前亮了亮她胸前那红枣大笑的钻石项链,有些得意的说道。
“自从结了婚,我们家老公就让我辞职了。现在我不当教师了,天天跟那些阔太打麻将。因为我们家太有钱了。”
听到于莎莎这番带着炫耀意思的话,李薇儿不禁眉头一皱,这女人,也太那啥了吧?哪有一上来就炫耀自己有钱的,给人一种高高在上,高人一等的感觉。
“林重,这个于莎莎似乎不是来找雨秋姐叙旧的。”李薇儿压低声音说道。
“行了,我们不了解情况,就看着吧!人人都有虚荣心,她嫁的好,炫耀几句也算正常。”林重压低声音说。
李薇儿是看不惯于莎莎这种上来就炫耀的行为,她认为这样的人很恶心。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有钱似的。
不过于莎莎终究是沐雨秋的大学室友,林重又那样说了,李薇儿也就暂时压下了心中的不满。
总之,李薇儿对这女人的第一印象很差很差。
对于于莎莎的行为,林重倒是没怎么放在心上,因为这样的事情他见过太多了。
这个世界上喜欢攀比的人很多,久别重逢,大家坐在一起,就是吹吹自己现在过的多好,装个逼,让大家羡慕。
所谓的同学聚会,不就是一些事业成功的同学才搞出来的吗?目的就是装逼。
当然,吹吹自己混的多好,是可以的。虚荣心人人皆有嘛!可是过了度,可就很恶心了。
“雨秋,我听说你在海城那边发展,怎么回扬州来了?发展不顺利?发展不顺利你就跟我说一声嘛!我老公在扬州和海城都有生意,人脉也很广,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一把。”于莎莎又说道。
女人的嫉妒心都是很强的,以前在学校待了四年,住在同一个寝室里。
沐雨秋被称为校花,给她送花的人不计其数,男同学们议论的也是她。而于莎莎却没有多少人理会。
所以于莎莎很嫉妒沐雨秋,嫉妒沐雨秋长的比她漂亮,嫉妒送花给沐雨秋的人比她多,各种羡慕嫉妒。
现在重新遇见沐雨秋,听说沐雨秋从海城回来了,于莎莎便认为沐雨秋在海城发展不顺利,只能回到扬州混日子。这让于莎莎很有优越感,有种凌驾于沐雨秋之上的感觉。
长的漂亮又怎样?很多男人给你送花又怎样?天天有男人跟在你屁股后面嘘寒问暖又怎么样?现在你还不是混的比我差吗?我什么都不用干,当上了阔太,你却要累死累活。
于莎莎的心里满是优越感。以前对沐雨秋的嫉妒,现在全部转化成了优越。
见对方一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炫耀混的有多好,还很大方的说要帮助自己,沐雨秋淡淡的笑了笑。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的出现真是让人倒胃口啊!被她这么一炫耀,众人哪里还有吃饭的胃口呢?
“于莎莎,免了吧!我现在过的就挺好的,不需要你的帮忙。”沐雨秋脸色淡然,回答道。
见沐雨秋回避了这个问题,拒接了自己的好意。于莎莎看了看林重,又道:“雨秋,这是谁啊?你的男朋友吗?”
于莎莎好不容易在沐雨秋面前找到优越感,自然不会轻易放弃她的炫耀行为。她要继续找话题,继续炫耀,继续刷优越感。
一开始,于莎莎炫耀自己嫁的好,林重还是能够理解的。人人都有虚荣心嘛!说自己嫁了个有钱老公可以了理解。
可是现在就有些过分了吧?竟然把话题扯到林重身上来了。炫耀装逼也得有个度。
无时无刻都在炫耀,这样的人真的让人想吐。
“我不是她男朋友。”林重说道。
“嗯,这还在我意料之中。看你这身衣服,都是些地摊货吧?加起来可能几百块都不值,雨秋再怎么堕落,也不可能找你这么挫的男朋友。”于莎莎横了林重一眼,得意的道。
林重一听脸色一沉。这女人的嘴也太毒了吧?说自己是个穷鬼,说自己配不上沐雨秋?
林重也是纳闷了,自己招谁惹谁了?自己什么时候惹到这个于莎莎了?她为什么要语言攻击自己呢?当自己好欺负?还是说踩自己几脚,就能让她有优越感?
于莎莎又说:“不过雨秋已经堕落到跟你这种家伙吃饭了,相信找你这样的穷鬼当男朋友也是时间问题。唉!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雨秋都是个校花,屁股后面的男人一大堆,怎么就不选个好的呢?如果选了个好的,也不至于混的这么差。”
于莎莎的言谈话语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似乎她就高林重等人几个层次似的。
“于莎莎小姐,你是一个大学教师?”林重问道。
“打住,大学教师那是过去式了。我现在是豪门阔太,不用上班都有钱花,每天就想着花钱就行了。”于莎莎炫耀说道。
“请问你的老公是富一代还是富二代吗?”林重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