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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也不太相信王影能制定出这么慎密的计划,绑架陈姝含,以此要挟小佛爷,然后还专门找个哑巴来接应,费这么大劲儿要干什么?难不成她真对洛叶芳心绽放了?

想不透,我索性起身,晃晃悠悠的往出走,打算找叶小九或者张星宇聊一下,最近一腚眼子烦心事,让我愁都没有个具体方向。

“吱吱嘎嘎..”

路过酒店健身房时候,一阵丝丝缕缕、欲断又连的二胡声猛然传入我的耳中。

“嗯?”我微微一顿,抬腿径直走进了健身房。

房内的台球桌旁,一个稍显微胖的身影男子身影依靠在球案旁边,正笨拙的拉着把二胡,看得出来这家伙应该是个新手,不光拉胡的姿势搞笑,把底托垫在肚子上,就连握琴弓的手法都相当的稚嫩。

可能是听到我脚步声,男子下意识的转过来脑袋,随即有些尴尬的放下手中的二胡和琴弓,声音圆润的问我:“是不是打扰到您休息了。”

“没有没有,刚好路过。”我摆摆手,目光投向他放在球案上的家伙什。

那把胡应该是个有些年头的老物件,琴身熏得发黑,漆面脱落的很厉害,而琴筒开裂,用麻线扎着,拉胡的马尾弓,又细又软,好像一用力就会断掉。

之前伺候秦公和石公的时候,我特意在这方面下过功夫,不说能奏出来什么曲子,但最基本的眼力劲还是有的,用秦公的话说,民乐这玩意儿年头越久,故事也越长,同样演奏出来的旋律也就越美。

见我目光所致,男人笑呵呵的问:“你也懂二胡?”

“只会听,不会玩。”我笑着回应:“你这东西应该有些历史了吧?”

“嗯,我太爷那辈儿传下来的,家里人世代都是给村子干白事的,传到我这一代断了传承,我寻思着有时间看看能不能再捡起来,呵呵..”男人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道:“不过学这玩意儿,比做人还难。”

听到他的话,我苦笑着感慨:“哪可能啊,学习只要有股子狠劲和耐心早晚可以水到渠成,可这做人呐,并不是你努力就能事尽人意,就比如生孩子这事儿,男人就算把脑袋憋成两个大,绝对也没成功的可能...”

男子微微一愣,随即哈哈大笑:“经典!兄弟要不你也试试,保不齐你能拉出来啥旋律呢..”

“我不行,手太重,容易把你这琴弓绷断。”我再次摆手拒绝。

男子笑呵呵的抓起二胡递给我:“试试嘛,我又不收你费。”

推搡半天后,执拗不过对方,我抓起琴和弓,学着之前秦公和石公模样坐在椅子上,翘起二郎腿,将底托枕在腿上,随即搭弓横拉琴弦,刹那间一股子堪比锯木头的噪音传了出来。

“不行不行,我自己听着都起鸡皮疙瘩,而且我也不懂乐谱。”我连忙放下,朝着他摇头。

“民乐基本全是主旋律,几乎不会存在和弦,你慢慢来,左手扣在琴弓上,右手运弓。”男人抓着我的手,起初可能只是想教我,结果教着教着,他反而替我坐在了椅子上,,两膝垂地与肩同宽,接着“吱吱嘎嘎”拉了起来。

还别说,经过刚刚调教我的那两下子,这家伙这次拉出去旋律比之刚刚悦耳不少,就是奏的曲子有点不应景,好像是什么“铃儿响叮当”。

老话说得好,三年琴五年萧,一把二胡拉断腰。

民乐的魅力所在是一个人可能就是整支乐队,但同样想要学懂学精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也要成几倍的增加。

看得出来,这家伙应该是有点底子的,可能只是长时间没有动弹,生疏很多。

一曲“铃儿响叮当”奏罢,他又重新坐正身体,略微含胸,再次搭弓上弦,接着一曲哀乐、苍凉的旋律娓娓而出,这曲我之前听秦公和石公拉过,只是记不得具体名字,勉强能跟着轻轻哼唱。

猛不丁,曲子旋律忽然一转,宛如一股强劲的风吹拂人的面颊,而男子的二胡声也突兀变得慷慨激昂起来,他操着不太标准的的粤语引颈高歌:“逐草四方沙漠苍茫,哪惧雪霜扑面,射雕引弓塞外奔驰,笑傲此生无厌倦...”

他的声音不算粗犷悦耳,更达不到叶小九、王影那类近乎专业的水准,但是却不由间让人心底发紧,给人一种莫名的平凡感动。

我皱了皱眉头,眯眼望向他,这人的五官很平常,剪发头、脸庞微圆,不算粗重的眉毛下一对漆黑如夜的黑眼球,酒槽鼻,上下嘴唇都很厚,唇峰略高,给人一种分外老实忠厚的感觉。

几分钟后,男人有些不好意思的放下二胡,甩了甩汗津津的手掌,朝我伸过来:“有点忘我哈,让人见笑啦,我叫丁凡凡,凡尘滚滚的凡,您怎么称呼?”

“王朗,王者的王,朗朗乾坤的朗。”我伸手握住他宽厚的手掌,笑呵呵道:“曲有心生,老哥最近貌似有点郁郁不得志啊。”

“这都能听出来?”他意外的张大嘴巴。

“没听出来,看出来的。”我指了指不远处台球桌下的几个罐啤,笑呵呵的应声:“健身房每个小时都会有人打扫,那几罐啤酒肯定不是之前的客人留下来的,那就肯定是老哥你喝的,吃饭的点,一个人跑健身房拉二胡、喝啤酒,心情好的人没几个会干。”

他抽回手掌,微笑道:“那也证明不了我是郁郁不得志昂。”

“看你的穿装打扮应该属于养尊处优的那类人,不太会为生计犯愁,掌心光滑如镜,向来肯定是不会出什么苦力活,所以自然不会为钱担忧,你比我顶多大个五六岁,应该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这种时候能让你苦闷的除了工作那可能就是家庭了。”我眨眨眼,像个算命先生似的神神叨叨的分析:“至于为什么不是为家庭犯愁,答案更简单,你的无名指上没有婚戒,说明还没结婚。”

他歪脖又问:“那为什么不能是我忘记戴了或者本身就不爱戴那些玩意儿。”

“哥,你的无名指连戒痕都没有,哪可能忘记戴了,不喜欢戴更不现实,家境殷实的女人都爱作妖,你可以不喜欢,她们指定得作到你喜欢。”我哈哈大笑道:“你就说我算的准不准吧。”

“准,非常准!”他舔舐两下嘴皮,朝着我翘起大拇指:“如果兄弟再配把墨镜,说你是鬼谷子玄孙我都信。”

“哈哈哈,喝闷酒没意思,伤身还解决不了问题。”我掏出烟盒,递给他一支:“来跟烟吧,云山雾罩做神仙。”

“不会,谢谢。”他摆摆手,随即突然想起来一般:“你刚才说你叫王朗?头狼酒店是你的?”

对方能喊出来我身份一点不足为奇,我们一号店现在基本成规模了,入住的不是本地一些混的还算不错的老朋友,就是外出公干的公务员,加上我们和老熊的关系一直暧昧,所以知道头狼酒店姓什么也属正常。

“不是,是我和我兄弟们的。”我笑着吐了口白烟,本着多个朋友多条路的原则,客套道:“凡哥,相识就是缘,你有什么烦心事不妨说出来给我听听,兴许我能帮上点忙。”

“我的难比较小,但你帮不了。”他叹了口气摇头道:“算啦,不聊这些没意义的事儿,自己的问题还得自己解决,人生的常态是孤独,而二胡的存在是为了陪伴孤独,我再给你拉一曲?”

“洗耳恭听。”我比划一个邀请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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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把我逼成了狼第2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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