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话了,憋了半天,郁闷无。
“英婕,你丫有毛病是不是,还是那句话,我爱谁不爱谁是我江潮的事,和你无关!”
“你才有毛病呢!”
英婕也火了,“江潮,我看不得你这怂样!明明爱着简约,却不敢和她明说,更做不到彼此坦白,争取破镜重圆的机会,江潮,你丫还是个男人嘛!”
我差点摔了手机,恨不能狠狠扔在地踩碎!
玛德,我和简约破镜重圆,我不想吗?
可我还有资格吗?要是那样,雨茗该怎么办?
而且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明明有更重要更紧急的情况需要商量,结果可倒好,丫英婕偏偏顾左右而言他,分析起我的感情生活了。
见我不说话,英婕仍然不依不饶问,“江潮,我再问你,如果有一天,简约突然告诉你她有别的男人了,她和某某人在一起了,你会心疼吗?你会不会很难受,不想活了!”
我…
我发誓,如果英婕现在站在我面前,我肯定毫不犹豫掐死丫的!
骂了隔壁的,为人不要太恶毒!
哪壶不开提哪壶,我江潮和你英婕有多大仇,你揭老子伤疤这么不手软!
咬着后槽牙,勉强压住胸怒火和伤感没有直接在电话里爆发,我冲英婕低声怒吼,“英婕,如果简约有了新的感情,我会祝福她并且也希望她开心、幸福!还有,我怎么对待简约是我的事儿,你,你们警方,你们所有人,统统管不着!另外,我郑重其事告诉你,不管怎样简约和我是朋友,是关系最最亲密的一辈子朋友,倒是你,英婕,江海洋案子结束以后,我和你从此恩断义绝,老死不相往来,挂了,草!”
我用尽全身力气,一下差点没把手机的液晶屏捏碎!
真是好心没好报,我巴巴的第一时间向你英婕汇报,结果呢,我被你丫数落得真想去跳长江!
反正正事儿也汇报完了,我再也不想听到英婕的声音。
事儿妈、八婆、臭三八!
我一遍遍诅咒对方,恨不得从这一刻起再也不和英婕见面,不和她还有那什么警方重案组发生任何纠葛。
人生…如噩梦啊!
坐在沙发,我发了一会儿呆,然后跑过去洗脸刷牙厕所。
擦着头发,我接到英婕发过来的短息消息,面只有寥寥几个字,“我已经汇报级领导,对不起。”
揉着肿胀的脑袋,我将手机扔在沙发,给岚澜打电话,确认她明天才能到南京,现在正在嘉兴处理事情。
岚澜还告诉我,说她昨天已经去过我家,晚在我房间睡的,又说能够感受到我身那种熟悉又陌生的气息…
闲聊几句,我让岚澜先去忙,等到明天出发后通知我。
又给雨茗打了电话,听她说已经了公司的依维柯,刚刚出发,目前还没有出南京市区。
我告诉雨茗,今天出去的时候不会带手机,不想接到一些不爱听的电话,白天不特地和她联系了,让她路小心,我大概会在午的时候电她。
雨茗也没问我干嘛不想接电话,是在躲着谁。
也许她身边都是熟人,说话不太方便吧,因此只是叮嘱我注意安全,该吃饭吃饭,开心点。
于是,赶在班高峰的尾声,我从雨茗的公寓出来,却再次站在阳光下,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甚至有些后悔,我这是干嘛啊,为了躲开英婕,我连手机都不带着,这不是耍小孩子脾气嘛!
现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外出必备的生活必须品,简直人民币还重要。
没有手机的除了老人和孩子,十四五岁到六七十岁,人手最少一部!
因此,似乎在今天,我又变成和社会格格不入的怪物,出离于人群,成为光天化日之下,站在大马路的隐士。
去银行取了几百块现金,这是我转给简约二十万零五千后,所有的身家。
于是更加觉得没有手机在身的种种不方便,很久了,我好像一直活在电子支付的状态下,都不知道人民币长啥样了。
像和什么人置气,我吃了一顿堪午餐的早点,包子、油条、豆腐脑、茶叶蛋,总之,吃撑到再也喝不下一滴汤才挺着肚子,又开始浪荡街头。
然而,即便避世到了极致,我还是没能料到,这样的一天对我来说依旧不寻常,甚至更加愁肠百转…
从午转到午,我如同一只孤魂野鬼,在南京的街头游荡。
陌生的街道,熟悉的城市。
我和无数穿着长相各不相同的陌生人擦肩而过。
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相逢的那一天。
午十二点的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街边报刊亭,用公用电话给雨茗打过去,得知风华绝代这些核心人员紧赶慢赶总算按时到达青浦,在方氏控股旗下这家大型制药公司的药厂办公楼,顺利和对方进行了初步接洽。
雨茗那边似乎要开始进入宴请,匆匆和我说了几句,表示她们一切顺利让我别担心,又叮嘱我一定记得好好吃饭,一日三餐不能少,吃饭的时候要等到放凉点再吃…
我笑着打断她,让她赶紧去和别人大快朵颐,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不用像照顾小孩子一样婆婆妈妈的。
雨茗说,“潮潮,你啊,在我们干妈叔叔眼里,你是个大孩子,也不知道和谁置气呢,连手机都不带…嘻嘻,那你自己小心点,我挂了啊!”
知道雨茗那边一切安好,我放下心,忽然特别想给简约打一个问候电话。
犹豫半天,我觉得还是算了吧,我和简约毕竟已经结束,似乎不到万不得已,已经没有太多理由总纠缠在一起。
红颜知己、好朋友,毕竟和男女朋友隔着一层纱,有着天壤之别的。
点一根白娇子,我正犹豫该不该吃午饭,毕竟午吃得晚,而且还吃得特别多,这顿午饭似乎没必要吃了,而且恐怕我此后也吃不下。
这时候,我走着走着却猛回头,因为我竟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不得不承认,世界太小,人类太多,人和人在茫茫人海相遇的概率其实并不像想象那么小。
尽管对方和我隔着一条马路,当时偶然一眼我都没有意识到是谁,可还是在走过几步之后,再回首。
那个背影,我依然认出。
而且她的衣着很特别,否则即便我见过对方,也不可能隔着十几米宽的大马路,匆匆一瞥已经有了潜意识的印象。
扶摇!
一袭白纱长裙,穿得像要参加艺表演那样---和我在墨芷舞的艺沙龙,见到对方的时候别无两样。
只不过,那时的扶摇一直戴着面纱,我虽然觉得和她应该认识,甚至很算得熟悉,但却始终对不号,想不到我认识的女人,谁会如此惊才绝艳,拉得一手宛若天音的小提琴。
而更让我意外的是,这一次,我看到了扶摇的脸!
这张脸我见过,这个女人,我认识!
果然认识!
也许因为在大街走,所以扶摇如果还戴着面纱会显得尤为特别,不引起无数人侧目才怪呢!
事实,她穿着一身表演用的白纱裙出来,已经很另类了…
我愣住,没想到扶摇竟然会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