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运行中,“国家”的代表是政府,政府执行国家的功能。 在国家制定和实施“经济刺激”政策的时候,不是社会中的民众个人可以进行的。 不论国家的任何决策,都需要通过政府。 总的来说,“国家”这个经济实体的规则制定和执行者都是政府。 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在制定国家经济政策的时候,政府就是裁判员;当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时候,政府又当球员。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基本上等于国家,实现了对国家的实体替代。 因为,虽然“国家”是个实体,但是在 有的人试图区分国家和政府,认为国家是国家,政府是政府,国家不是政府。 但实际上,这种区分方法是徒劳、无意义的。 因为,政府是国家的体现,反映整个国家的形态。 国家通过政府对整个社会控制,并且实现自我运转的能力。如果没有政府的话,也就意味着不可能有国家。如果一个人是无政府主义,其实也意味着他是无国家主义。现在的各个国家的界限,通过政府实施。 尤其是当一个国家的政府发生重大变化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名字往往也进行改变。 而如果政府不变,即使国家发生巨大的变化,国家的名字往往也不改变。 就像USA,在18世纪末成立的时候,只是面积很小的13个英国在北美殖民地的联合体。 到了20世纪,USA已经成为93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 不过,因为国家的基本组织形式没有变,或者说政府的基本组织模式没有变,所以USA的名字和在人们心目中的认知都没有变。 而在中微观领域,个人和国家总要打交道,形成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每个人在面对国家的时候,并不是面对空泛的国家,而是在面对政府,面对政府就等于面对国家。 打个比方,一个人偷税漏税的时候,危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危害了其他所有纳税人的利益。 但是,他面对的国家并不是其他所有人,而是直接面对政府。 政府不追究他偷税漏税,他就没事,别人也管不了;政府追究他偷税漏税,他就要被定罪。 他如果被定罪,也是通过政府的司法和执法流程实现。所以,不论从宏观还是从中微观的角度,政府基本上等同于国家。
当涉及经济领域的时候,政府与国家更是不可分割。 在信用货币时代,国家拥有货币铸造权。 国家印刷了货币之后,发行给民众。 而这个铸造权由政府掌控,国家自己建立机构印刷货币,或者委托他人(银行、铸币厂)印刷货币。 同样道理,一个国家的税收,就是政府收入。 政府通过定价方式,对不同的物品或者行为进行征税“抽头”。 比如说,国家对耕地进行征税,对房地产进行征税,对企业运营进行征税,对个人收入进行征税,这些钱最后都要进入政府的腰包。 而印钱(发钱)往往由国家的中央银行负责,征税(收钱)往往由税务局、海关负责,然后由政府财政部管钱。 所以,不论印钱还是征税这些国家行为,实际上都是政府行为。 更重要的是,在政府税收的时候,不会像民间易货交易那样,随便什么都可以互相交换。 在现代社会,政府税收必然是公认的货币,或者是在本国内可以流通的、可以实现其它功能的商品。 这种国家经济的特点,和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就形成了关键的差别。 在私人的经济生活中,人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经济生活。 比如说,一个农民拿着50斤麦子去集市,既可以把麦子换成钱,然后再拿钱换自己需要的产品或者服务,也可以直接进行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可以用50麦子和盐贩子交换8斤食盐,或者和理发师交换一次理发,或者和铁匠交换修理自己的农具。 在这样的情况下,麦子、猪肉和理发、修理工具都可以作为财富进行交换。 不过,到了国家层面,可以作为财富进行税收的就很少。 大多数国家直接收钱作为税收,维持国家的运转。而在相对穷困落后的国家,还可以收粮食作为税收,这就属于不同的税收方式。 但是,它们内在的逻辑是一样的,就是收的税容易进行定价。 比如说,收钱上来之后,可以拿钱买到一定的其它物品。同样道理,收上粮食之后,也可以用粮食换取其它物品,而理发、修理工具这些行为就不能作为税收。而国家选择的税收方式,决定什么可以作为税收、什么不可以作为税收,关键在于政府的执行能力。 政府无法执行理发、工具修理这些行为的价值变现能力,所以不能像去赶集的农民那样,承认这些劳动的价值。 所以,国家的界限基于政府的能力,尤其是政府的经济变现能力。 所以,在经济角度上,国家和政府也无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