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张献忠是明末流寇的代表。 虽然他们是反明朝皇帝的,但是他们从残忍阴毒的明朝文化环境中长大,也形成了残暴的性格,增强了明朝残暴文化的影响。当时,李自成根据河南的实际情况,适时地提出了“除暴恤民”,“均田免粮”、“平买平卖”、“开仓济贫”等口号。他还特别强调部队的纪律,提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口号。 这一系列政策,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李自成的力量迅速壮大。 当然,这些口号只是用来鼓动民众,让民众支持自己,而并不准备真正兑现。比如说,李自成的军队每次想要攻下某个地方,就四处传唱自编歌谣,如“吃他娘,穿他娘,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这样的歌谣朗朗上口,让人们感觉到如果李自成到了,自己不干活也可以生活下去。 这样的歌谣对饱受明朝皇族和官员压榨的民众太有吸引力了,以至于人们迫不及待地迎接李自成。 但实际上,李自成只是流寇,每到一个地方“捞一把就走”,根本没有兴趣进行均田免粮,或者进行相关的举措。在当时信息不通的情况下,人们并不知道情况到底如何,所以一个接着一个地方的民众相信这些歌谣(当然反抗明朝本身也是应该的)。 不论如何,李自成通过在农村的“运动战”,吸纳了大量从农村出来的流民,形成了强大的势力,这也就是“农村包围城市”的过程。 而在攻打城市的过程中,李自成每遇顽抗,都要大肆杀戮,对方坚守一两天,城破以后要杀十之三四;坚守三日以上,城破以后即要屠城,杀人数万,聚尸为燎,叫作“打亮”。每破一城他就弃之不顾,继续向前进攻。他曾三度围攻开封城不下,最后决黄河大堤,淹死兵民数十万人。 300多年后,攻打长春时强攻没有效果,于是下命令:"要使长春成为死城!" 然后,开始围困长春,禁止平民出城,饥民即使出城也要被堵回去。五个月的围困,饿死数十万平民,这也是类似于李自成的策略,开始从农村转向城市的重点战役。
当李自成到北京城下的时候,受够了崇祯朱由检、对“名声在外”的李自成抱有很大幻想的北京军民,打开大门迎接李自成。 人们希望李自成终结残暴的明朝,成为照顾民众的好皇帝,而且吴三桂也决定投降李自成。 但是,第一天上朝,李自成就用一些痞子侮辱大臣。当然这还是小事,流寇起家的李自成看到了京城的繁华景象,也开始要像皇帝一样生活。 李自成和自己的大将把后宫嫔妃分掉,然后整个军队开始沉湎酒色。 “刘宗敏、李过、田见秀等归所据第,呼莲子胡同优伶、娈童各数十,分佐酒,高踞几上,环而歌舞。喜则劳以大钱,怒即杀之。诸伶含泪而歌,或犯闯字,手斩其头,血流筵上”。 除此之外,李自成不仅占据了府库里银子,还开始打劫京城的富户,用刑讯逼人们交出银子。 “幽囚士大夫,用夹棍逼取金钱,此古今未经见之事,亦古今所未有之惨”;“古来亡国之俘,诛窜者有之,至于刑拷迫资,予未之闻也。” 李自成手底下的人还将各个衙门衙役或长班抓来审问,让他们供出某官绅的金银密藏在哪里,随后就去掠夺一番。一时间,城内混乱不堪。“贼兵满路,手揣麻索,见面稍魁肥,即疑有财,系颈征贿”,甚至“青衿白户,稍立门墙,无幸脱者”。 见到这样的军队,京城的居民想逃跑的越来越多。 李自成的军队为了防止居民逃匿,用上了连坐之法。 他们“先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斩。十家之内有富户者,闯贼自行点取籍没,其中下之家,听各贼分掠。又民间马骡铜器,俱责令输营,于是满城百姓,家家倾竭”。 通过这样的大肆劫掠,整个京城一片萧条,居民们值钱的财物都被李自成的军队掠走,于是人们开始罢市。 李自成抢劫财物、霸占妇女竟然昏了头,开始对吴府索要钱财,同时抢去吴三桂的爱姬陈沅(陈圆圆)。 结果,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随即回攻山海关,开始与后金军队合流。 李自成的军队遇到后金军队,变得不堪一击。 然后,李自成带着残兵败将回到北京,做最后的劫掠,然后带着七千万两银子(有的说还更多)开始一路奔逃。 本来,李自成在各地还有数十万军队,结果大家发现“闯王”并不是自己相像的情况,而是个软的欺硬的怕的角色,于是军心瓦解。 李自成的军队几次在很少抵抗的情况下,被清兵击败并屠杀。
在李自成要钱的时候,杀人魔王张献忠则要命,杀人恶性罄竹难书。 张献忠和李自成同年生,也是同乡,后来都是成为流民。 在明朝末年反抗明朝的时候,依靠敢打敢杀、敢降、反复无常的特点,逐渐发展起自己的势力。当李自成向东南流窜的时候,张献忠向西进入四川,开始对四川民众进行大屠杀。 张献忠仿效朱元璋剥人皮,“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升。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张献忠还有一种方法,比朱元璋更加残忍。 对付稍有反抗或语言不满的人,捉来将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赶到郊外,严禁民间藏留给予饭食,多有栖身古墓,月余而气绝。如行刑者使人犯当时气绝,未能遭此活罪,行刑者亦被剥皮。此命名为“小剥皮”。 张献忠的军队每陷一方,对妇女除掳去少数年轻女子充当营妓外,其余的怕累及军心,全部杀掉。后期兵败溃退,粮草匮乏,更是杀妇女腌渍后充军粮。如遇上有孕者,剖腹验其男女。对怀抱中婴幼儿则将其抛掷空中,下以刀尖接之,观其手足飞舞而取乐。此命名为“雪鳅”。稍大一些的儿童或少年,则数百人一群,用柴薪点火围成圈,士兵圈外用矛戟刺杀,看其呼号乱走以助兴致。此命名为“贯戏”。 张献忠攻陷成都,建立大西国政/权,两个月后开科取士。严逼各州县士子前来考试,不来者杀头,并连坐左右邻居十家。他在成都贡院前设长绳离地四尺(约1.3米),让考试的人依次过绳,凡身高于绳者,全部赶到西门外青羊宫杀之。前后万余人,死者留下笔砚堆如山积,张献忠前往观看,拊掌大笑开怀。张献忠患了疟疾,他就对天许愿说如果病好了就以“朝天蜡烛两盘”贡奉给上天,直到他病好以后周围的人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张献忠命令兵士,专砍女子的纤足,每个兵士必须至少进献十双小脚。那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专门搜寻女子的纤足,只要遇见女子就地先将脚砍下来。不到半天军营中的小脚已经堆积如山。张献忠命人将收集来的三寸小脚堆成一座山的形状,称为莲峰。 另外,他把自己的小妾的小脚也砍下来堆在莲峰顶上,随后再将这些小脚架火烧毁,名为点朝天烛。 另外,他到后来已经嗜杀到疯狂的地步。 据《蜀破镜》记载,某日晚,他的一个幼子经过堂前,张呼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召集妻妾责问她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清军一来,张献忠就开始逃跑。逃跑前下命令,必须杀尽蜀人,烧光房子,鸡犬不留,以免资敌。于是先杀市民百姓,次杀部下家属,再杀自己的湖北兵,又再杀自己的四川兵。然后率领败兵数十万逃出城,一路杀向西充。逃跑前大屠杀,死男女数十万,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清朝官员到成都来接管,城内竟然找不到作廨署的屋舍,四川省治不得不改设在保宁府(今阆中县),到顺治十六年(1659年)即献贼灭亡的十四年后,才将四川省治迁回成都,那时成都全城居民才数十户(零散人口不计)。而明末崇祯以前,蜀中人口是三百万以上。平定乱局后,直至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代第一次户籍清理,四川省仅有八万人左右。 现在,有不少史料说,清兵入川造成了主要的人口减损。但这里并不是思考重点,重点的是张献忠作为流寇,疯狂残杀当地民众。 后来,清朝进行大量移民“湖光填四川”,才让四川人口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