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的食品安全正在陷入“柠檬车市场”的局面。 问题不仅仅发生在蔬菜市场中,或者说蔬菜市场可能还不是一个问题最严重的市场,因为人们不知道哪个食品环节问题更大。 乳业市场在“一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的口号下,获得了飞速发展。 但是,三聚氰胺事件爆发后,陷入恐慌的人们立刻停止摄入牛奶,改喝豆浆。 当然,还是有很多勇敢的人们在喝牛奶。所以,乳业出现快速复苏的“喜人”局面,很快“新三聚氰胺”事件爆发,让人们的心情又经历了一次“过山车”。 问题是,对于喝豆浆的人来说,突然听说自己买的黄豆可能是转基因的,而转基因可能对人的生殖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于是人们就不知道该喝什么了。 另外,了解生猪饲养行业的人们,也不敢吃猪肉了,因为里面问题太多。 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也不敢买熟肉了,谁知道熟肉是拿什么样的肉做出来的呢? 还有,人们不敢在外面吃炒菜,因为不知道是不是吃的“地沟油”;不敢在外面吃包子,因为不知道包子里面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不敢在外面吃麻辣火锅了,因为不知道水里有什么。 于是,特供菜“浮出水面”,于是富豪们自己买山,专门用来吃饭。 因为已经不知道外面什么还能吃。
当大家遇到农产品安全问题的时候,经常会指责农民,认为农民失去道德底线,赚“黑心钱”。 但是,人们需要了解农民的处境,并且需要认真地反思,如果他们自己都快吃不上饭的时候,还会关心其他人能不能吃好吗? 一份洋泉大学生社会调查小组在2003年8月1日的《农民生活状况调查总结报告》中,对农民生活状况是这样分析的:“常宁市是农业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数的绝对优势(87.91%,1990年统计)。水稻种植是农业生产的重头戏,1990年,全市耕地面积593425亩,其中水稻种植为455136亩,占76.7%。直到现在,水稻种植仍是农民维持生计和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是,水稻种植的收入是难以令人满意的。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为0.61亩,亩产量是平均706斤/季,每年以两季计算,亩产量1412斤,以当前谷价0.5元/斤计算,人均水稻种植收入430.7元。种植成本(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平均每亩143元,人均每年87.2元,人均水稻种植收入343.5元。再减去人均年税(农业税,特产税)费(“一事一议”费)98元,人均纯收入为245.5元。也就是说,一人辛苦劳累耕作一年所获才不到250元,还比不上一个普通工人半个月的工资,甚至比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的每月最低生活保障费都要低。
这一计算结果,是根据种植两季稻的假设得出的。而事实上,平均家庭田地总亩数为2.61亩,种一季的田地为1.98亩,占总田地的75.9%,种一季的田地比例远大于种两季的田地比例。这样一来,人均种植水稻纯收入又得大幅度的下调。农民收入太低,为了弥补收入的不足,维持生活及正常的支出,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到经济发达的城市当民工。当前,中国流动人口已达到一亿多,进城打工的农民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农村收入太低是形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民工经济的发展给农民家庭开辟了家庭收入的新渠道,而一般情况下,通过新渠道流入农民家庭的钱财比农业种植这一传统渠道更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家庭收入不足的问题。但却给农业发展带来了致命性的打击:劳动力缺乏。现在农村,一般春节一过,青壮年都相继奔赴城市,只留下老人和小孩在家。身体素质的缺陷让留守者无法搞好农业生产。前些年,种一季还属于罕见现象,而现在种一季的田地占到总田地的3/4——这便是大量农民流向城市带来的后果。这样下去,农业生产衰退将在所难免。”
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农产品安全问题?从博弈论的角度来说,有两个方法:一是信息公开化:树立明确的农产品质量标准,而且能够找到种植的源头;二是博弈长期化:首先是让农民种植农产品有利可图,然后是只要遵章守纪就可以获得持续的收入来源,如果故意破坏规则就要严厉惩罚。 再拿日本农产品进口的“肯定列表制度”说事。“肯定列表”本身就是信息公开化的措施,通过菜农对各种信息的披露,让日本消费者吃的放心,而且如果出了问题,就要找到“凶杀”。 其次,对于破坏“肯定列表”的行为,实施严厉的惩罚措施。 比如说,通过在日本国内大造声势,对整个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质量表示严重的质疑。 这对于中国的有关单位和农民来说,就是一件大事。 因为,中国的相关单位和农民如果不采取进行严厉的规范措施和自律措施,那么一个巨大的收入来源就会失去。
在中国实施信息公开化和博弈长期化,建设有效的食品安全系统,关键在于,建立“农业合作社”,通过消灭中间商,让农民直接对终端销售的农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德国, 莱夫艾森(Friedrich Wilhelm Raiffeisen)1864年创立第一个合作社。 现在,德国的农业合作社遍布德国农村地区,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 合作社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在促进德国农村和地区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等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而且,农业合作社在美国、日本、法国、韩国、新西兰等等世界主要的农业发达国家或者提升迅速的国家得到推广,说明了这个组织形式的明显优势和对于不同社会环境的适应性。农业合作社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推广,起因是莱夫艾森创立合作社的基本理念:通过农民们自愿合作社,实现联合经营,推动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也就是说,根本的目标在于增加农民收入。 而农民们自然愿意为了这样的目标而组织起来,共同努力。 合作社多种途径,帮助农民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007年开始,农业合作社在中国又一次“火”了起来,这些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对中国农业(尤其是高价值的经济作物部分)产生了明显的促进作用。 但是,当中国的农业合作社建立起来的时候,就发现中国农业的系统性组织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