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本不会来更新的,上网查下资料然后带儿子去新华书店。
习惯性的看下帖子,昨天,又是我一不小心留下惹起争端的话题,关于对她该不该同情?
与我相反的意见,我表示尊重。
但我依然不会同情她,为什么要同情呢?我该是羡慕才对,羡慕她拥有我极度缺乏的特质:城府。
我该佩服她的早熟,佩服她小小年纪就如此工于心计。
照原本打算是不会详细写到她的,毕竟涉及到别人一些极不光彩的隐私。
且有为我老公开脱的嫌疑,越描越黑。也显得我小肚鸡肠,喜欢嚼舌根。
唔,反正已经被人骂过了,只看了开头的人觉得这个帖子又臭又长,越发印证了我长舌妇的形象。
嗯,看了我今天的文字,想骂的人就骂,想说我恶毒的人就说,想说我自私为了自己而编故事诋毁她的人,也请随便。。。
在天涯发贴,就要有被骂成猪头的心理准备。
她的故事,发人深思,引人唏嘘也令人咋舌。
因无法验证故事的真实度,故只是当作一个故事而已。
故事的素材只有约五分之一来自老公口述。城市很小,人口很集中,所以谁也不是活在真空中。
关于她的或传言或谣言或谎言或实情,源源不断灌进我耳朵里。
来源包括我的婆婆,我的小姑子,小姑的朋友,老公表哥,表哥的第N任女友,以及老公同事,比如前面提到过的小姚,还有我们曾经的邻居,单位的司机等等。
好吧,我在“编”一个故事!
待续……
有一个女孩,原本有完整的家庭。
7岁那年,爸爸用妻子的身体为自己换来一份体面的工作。
妈妈却是假戏真做,缠上了身居小官却家财万贯的男人——主任。
于是两个家庭的破裂,妈妈带着她改嫁。
主任于原配曾有个亲生女儿,在十岁不到不幸意外去世,主任将父爱移植到继女身上,对她宠爱有加。
第三年,妈妈给她生了弟弟。
他的出生,颠覆了她在家里小公主的地位。主任中年得子当然更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作崇。开始忽视了女儿。
失宠,失望,失落,十来岁的小女孩开始厌学,逃学,和社会上的人鬼混。
爸爸妈妈没有放弃她,尽了一切努力挽救她。
妈妈放下婴儿,去某个网吧把她劝回家。继父动用关系,各大娱乐场所寻找她。
我们家邻居,也是单位司机都经常深更半夜接到主任电话,连夜开车去某个地方,把她带回家。
但是,她终于还是没有回归正途。
爸妈虽然对她失望,但起码的生活还是照顾得很好。
送她上最好的学校,尽量满足她的需要,也许就是精神上少了些。
十三四岁吧,开始谈男朋友。
到我认识她的十九岁为止,听说已经堕过七次胎,曾经一年流产四次。
有一次还是在医院做完手术晕倒了,继父接了电话派单位司机去接她回家。
待续……
她每次交的男友都是社会上的小痞子,自然得不到父母的认可,极力反对的。
某一天,她发现了一个颓废的单身同事,起码是个有正式工作的人,
然后怎么样,前面说过了。
我相信她后来也许真的爱上了这个同事,但很长一段时间,她同时有至少两个男人。
这也是我老公说他不能肯定那孩子是不是他的原因。
为了这个不知出处的孩子,或者都不知道是否存在过的孩子,我老公付了她500元手术费+营养费。
其实她是因为被另一个男友发现和同事恋爱,而被暴打,没有钱去医院才如此。
女孩时常在这个同事面前,流露出自己被继父“猥亵”的事,希望得到同情。
同事不以为然,并不理会。
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买了只录音笔,只要录下我爸爸对我说的那些恶心的话,你拿这个证据去要挟他,叫他给你20万,然后我们到广东去。
同事拒绝了。
后来,女孩听说继父接受她这次恋爱对象,许诺如果他们结婚,有房有车和五十万相赠,才下定决心和外面那些男人断绝关系,立志要嫁同事。
结果呢,就是正贴中发生的状况了。
很抱歉,她找错人了。
待续……
为什么要我同情她?
我又不是圣女,又不是观音菩萨,我也就是一个小女人,要大度地容忍自己的丈夫去关心照顾,帮助曾经有过性关系的女人吗?
我做不到!
相信没有几个女人能做到!!
况且,我结婚时,她带小痞子来酒店,幸亏我不在场,否则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结婚后,老公手机号码转给我用,他用了个新的。
我常接到一个号码发来短信,用恶毒的下流的无耻的言词咒骂。
在我怀孕后,挺着大肚子和老公散步时碰到了她,第二天手机接到用卑劣的语言诅咒我孩子的短信。
……
她需要我同情吗??
在我怀孕八个月时,她终于找到个可以和她共谋大计的男人,录下继父“猥亵”她的视频,让那男人去勒索主任,要求30万,她会从此消失。
主任也不是吃素的,动用白道黑道关系,把来不及逃跑的男人抓到派出所,一顿暴打。
男人供出是主任女儿指使他这么做的。
主任狂怒了,放出话来:抓到这个女儿,要亲手打断她的腿。
还给单位的人下命令:谁都不许帮她,见到她就报警。
女孩身无分文,无处求援,某天夜里11点竟到了我们门外。
我的手机响了,她哭着说找我老公。
我把电话递给老公。他支支吾吾地说了一会,最后一句:等我十分钟给你答复。
然后老公跟我简单说了她的情况。
说她要借钱,逃到广州去找她亲戚。
我说:家里只有1500现金。
他问:能给多少?
彼时,我们的经济很拮据,只靠老公的工资生活,这钱是我们的生活费。
我想了想:给1000吧。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不希望你和她再有任何瓜葛。
老公取了钱出门时,拉我一起去。
我摇头:外面太冷了。
老公帮我穿上他的羽绒服,我的肚子已经大到穿不上自己的衣服了。
我在门口,停住了,看见她站在马路对面的角落里。
我让老公自己去了,说了几句话,把钱给了她。
我能做到的只有这样了……
能说的也只有这些了,牺牲了我带儿子去新华书店的时间,来说这么个不值得提起的人。
不是为了反驳谁的言论,只是希望ya100回来!!!
昨天已经说了:不再争辩。
原本就不打算争辩的,既然发帖,就要承受口水。
只是一早上来,看到ya100的回帖被一次又一次的引用驳斥和嘲讽,
以至于她留下“PS:以后我不会在再这个帖子发言了”突然有点难过了~~
就想拉着她的手说:妹妹,不要走!我也很讨厌第三者的。
往下面看着,有关“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问题,不是我等凡夫俗子能看得破,说的透的。
想必和我年纪差不多的朋友,还记得当年首届大学生辩论赛,决赛的辩题便是这一道。
最终是反方的北大代表队获胜吧。当然那是辩论赛,算不得什么。
孔子说过人性本善,不错,似乎荀子也说过人性本恶的论调。
人性本无,才是真吧……
“她没走极端,我想,这是你及你的家庭的最大幸福了”
她的人生,她的选择,她的不幸,看来还要我和我的家庭来买单?
她以后的幸福,需要我现在给她买好保险吗?
“你是最应该感谢娜娜的,我认为.如果她能想开点,将孩子生下来养大,毕竟,那是她的爱.”
故事没说清楚,不了解情况,不怪你这么说。
孩子?或许是有或许没有吧。
就算有,她会生下来?那会是她的爱?
我要对她顶礼膜拜吗?是她成全了我的爱情,是她挽救了我的婚姻?
“你坚持始终不同情她,是因为你赢了吗?是因为成则王侯败则寇吗?在我看来,不一定!”
这话有点咄咄逼人的气势,我不想引起口水仗。
没有想过谁赢谁输,自己不是没有感悟:在与老公的这场感情战争中,我是输家,彻彻底底输得一干二净,输得没有退路的失败者。
我对她,不会有同情,也不会有怜惜,自然早过了憎恶的时段,现在根本不屑提到这个人。
若不是写这段回忆,谁还记得有这个女人?
我是对事,不对人。
只是针对这些按照一定顺序排列的文字,发表一些自己的感想。
对于发帖的人,依然很尊敬。
下午接着会更新,不会再回复有关同情不同情的任何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