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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毛泽东时代,中国能够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政策,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中国有一个以“国家所有制”(简称“国有”,其实质是“政府所有制”)企业为骨架的完整工业体系。尽管整体技术水平并不先进,但是它的规模和完整性、它对国外产品的替代作用确保了中国的经济自主性。然而,随着80年代之后追求短期效益的观念逐渐主导政府的产业政策,受内在机制困扰而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逐渐从辉煌走向没落、直至破产,这一现象在作为中国重工业基地的东北尤为突出。

90年代制定的为国有企业解困的政策,同时包含着“保存国家所有制”和“完善民族工业体系”两个目标,然而这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矛盾:“保存国家所有制”意味着维持政府的高度垄断与控制;然而,在一个技术进步迅速的时代,“完善民族工业体系”更需要依靠企业管理者的自主决策和利益激励。政府的利益导向和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使得当这两个混杂在一起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对前者(“保存国家所有制”)的考虑优于后者(“完善民族工业体系”)。各级政府在90年代对本土民营企业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时的阻拦、刁难,正是这种利益考虑的反映。[附注:近几年来,中国政府放松了民营企业对国有企业兼并的限制,但是能够进入兼并市场的“民营企业”通常不是80-90年代成长起来的生产型企业,而是与政府高级官员具有密切利益关联的“特殊机构”。中国政府之所以出现政策的急剧变化,其真实的背景是权势阶层(官僚集团及其利益盟友)急于“化公为私”。关于“权贵私有化”的论述参见第3.2-4节《政府垄断下的私有化》。]

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过度保护,导致政府对本土“民营”(作为特殊时代的特定称谓,“民营”的真实含义是“私有”)企业的歧视和将大量宝贵资源(资金和市场特许权)投入到缺乏活力的国有企业,而不是平等地对待两者。即在整个90年代,中国政府为了挽救国有企业而执行着对内(本土民营企业)歧视的经济政策:不仅在资金供给和市场特许权等方面给予国有企业优厚的待遇,而且为了达到提升国有企业技术水平的目的,积极鼓励外资企业兼并(公开的说法是“合资经营”)国有企业——如果一家外资企业对国有企业进行兼并,则被认为是“吸引外资”和“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各级政府不但容许而且给予大量的补贴;唯独不容许本土民营企业收购国有企业、并且对本土民营企业采取歧视性税收和信贷政策。因此,乔治.吉尔博伊(George J. Gilboy)认为: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政府实行的经济改革非常有利于国有企业,给予它各种优惠和便利政策以获取资金、技术和进入市场。改革也有利于外国投资者,导致外国公司在中国工业出口中占有巨大份额,在中国国内市场也得了有利的位置。结果是,中国工业领域充斥的是低效但又仍然庞大的国有企业、日益占据优势地位的外企以及无力在同等条件下与这两者竞争的民营企业。”[乔治.吉尔博伊(George J. Gilboy)《中国经济奇迹背后的缺陷》]黄亚生更直接指出,中国外资政策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对内开放严重不足:中国政府“长时间只对外资开放、不对内资私营企业开放。”“中国的金融和法律体制严重地限制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滞后人为地给外国企业造成了商业空间,导致外资的大规模的进入。”“限制私营企业发展就等于限制竞争,限制竞争就等于限制技术转移。”[黄亚生《改革时期的外国直接投资》]

源于保护本国工业体系而形成的畸形市场结构变成了使垄断得以持续的条件——对后来者“进入”的限制变成了在位者的垄断。然而以歧视、限制本土民营企业为代价的“优惠”(即赋予国有企业资金和市场特许权的)政策并没有能够为国有企业带来生机,国有企业在收益归属问题上的模糊和混乱导致越来越严重的“代理人问题”,最终使中国国有企业不仅由于缺乏创新精神而形成对外国技术难以摆脱的依赖、而且也由于“代理人的僭越、自肥”而逐渐丧失维持经营的资本。面对内部机制所造成的困境,国有企业企图通过与跨国公司及其分支、附属机构合作以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是两者在资金、技术、品牌和管理等方面的过大差距并没有导致实现“以市场(特许权)换技术和管理”的初衷。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的不对等合作无法撼动后者对核心技术的垄断优势,国有企业对技术人才的轻视进一步妨碍了对国外技术的消化和吸收,使得国有企业始终无法建立起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国内市场的份额逐渐扩大,在短暂的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蜜月期”之后到来的是国有企业面临的更大生存压力和逐渐的“边缘化”。[附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路风通过对中国汽车产业的研究认为:“中国靠外资引进技术模式基本上是失败的,外资引进很多、但没有什么技术转移的效应。”一个强有力的论据是,中国汽车工业合资20年,至今没有开发出一款走向世界的自我品牌。参见路风《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汽车工业的政策选择》。]

为了挽救国有企业所作的徒劳无益的挣扎妨碍了本应该积极实施的“完善民族工业体系”的努力,其结果是:政府对“国家所有制”而非民族工业体系的过度保护,造成“借助于政府垄断而压制自由竞争”的局面,然而居于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由于缺乏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动力,使得国内工业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并没有随着市场份额的出让而明显缩小(199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表明:全国大中型企业的1180种主要专业设备中,达到先进水平的仅占26.1%);缺乏自主权的国有企业在政府主导下热衷于大规模的重复投资,产品和生产技术的雷同使得同业之间陷入过度竞争的长期消耗战,并导致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率低下(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发现,主要工业品有2/3生产能力闲置,其中的37.2%利用率不到50%);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歧视造成了政府缺乏对民营企业真实运作状况的监控,由此而引发的民营企业普遍偷税逃税行为使得沉重的税收不适当地加诸于国有企业,造成国有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缺乏技术升级所需的资本;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过度保护人为地阻止了民营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兼并、重组国有企业的途径,于是国有企业被迫退出后的市场空白更多地被依附于跨国公司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而非独立的本土企业所填补;随着国有企业的普遍衰败,中国的民族工业体系成为了事实上的殉葬品——大批技术工人下岗、大量机器闲置、掌握核心技术的人才流失、经过几十年积累起来的工业化资源被浪费,中国本土企业在相当长时期内失去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并丧失在核心技术层面对国外产品的替代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威慑、保护效应。

中国政府在90年代保护民族产业的努力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保护目标的扭曲导致保护对象的错置”,保护对象的错置导致保护成效的低微”。中国政府实施的产业保护,其目的不是为了鼓励民族产业的技术提升,而是为了保护官僚(即所谓的国有)资本不受损失,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本土民营企业和跨国公司都成为需要遏制的对象,政府的保护理应被国有企业所独享。然而国有企业内在的缺陷造成了衰败的必然,最终政府精心设置的保护网随着国有企业的衰败而失效。[附注:尽管“由于政府过分关注自身利益而扭曲社会资源有效、合理配置”的现象近年来已有所减少,但是政府对经济事务的深度介入的做法仍然隐含着“政府垄断导致社会资源被扭曲配置”的可能性。]

在国有企业衰败的同时,中国的民营企业也没有随着中国的经济腾飞而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这其中既有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如由于基础差、底子薄、缺乏长远规划和对私有产权担忧而导致急功近利),也有“垄断社会资源的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以及“强大的跨国公司挤压缺乏政府保护的本土企业”的因素。此外,不合理的低价格机制也阻碍了企业家的技术创新激励:劳动力价格和资源(原材料)价格过低降低了企业家对“旨在替代劳动力大量使用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之新技术的重视。

总体而言,“我国工业的差距表现在:我国能够进入世界工业500强、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还很少;我国的工业结构亟待升级,加工装备制造业发展缓慢,高新技术产业所占比例低;我国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研究开发能力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缺乏技术储备,关键生产技术落后,技术进步投入少,技术进步体制存在问题;工业劳动生产率低,工业管理现代化水平低;在出口产品构成中,附加值高的技术密集型产品出口比重低,等等。”[陈佳贵、黄群慧《工业发展、国情变化与经济现代化战略——中国成为工业大国的国情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资金、技术、管理、经营理念等多种生产要素的引进,以及在开放所带来的竞争的推动下,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获得了很大的提升。但目前我国有竞争力的产品还基本上集中在低附加值产品领域,绝大多数产业在国际分工中都处于产业链的末端。无论是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服装、玩具业还是属于高技术产业的信息产业都存在以下情况,即我国企业由于缺少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严重依赖国外的技术创新,盈利水平受到限制和挤压。……在一些国内市场较大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外资凭借强大的资本技术优势,通过收购国内骨干企业和新设投资抢占市场份额,与内资企业争利。而在高技术产业领域,则是直接通过产品链条内的垂直分工,在我国投资进行低附加值零件的生产和整机装配,同时进口凝聚技术精华的高附加值部件。在外资企业产值已经占到半数以上的我国高技术产业领域,企业的平均工业增加值率反而低于制造业的平均水平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王燕梅《我国制造业的对外开放与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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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确实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习随记)第6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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