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先着力发展商品市场,再逐渐发展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排斥广义价格的概念,不承认在社会主义社会里资金、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商品化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利息率、工资、地价和地租都由国家制订和调整,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价格改革主要是围绕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的狭义价格调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生产要素被确认应商品化和进入市场,广义价格及其改革被提出来并开始得到广泛的重视。由此,价格改革逐渐向要素市场推进。
(7)先实行单纯的“按劳分配”,再向“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推进。分配方面最初的改革主要围绕打破传统的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完善按劳分配,健全体现劳动所得的工资奖金制度而展开。随后,要素参与分配的命题逐渐进入改革者的视野,于是由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发展到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再发展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在这一过程中,资本、土地(使用权)等传统生产要素逐步纳入收入分配范畴,技术、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也开始以“人力资本”方式转化为股份资本参与分配。由此,使居民收入特别是城镇居民收入的来源构成发生了新变化:作为劳动所得的工薪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其比重已有所下降;而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非工薪收入比重正在逐步上升。
(8)先以微观经济基础重塑作为改革的中心,再推进到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要环节。在改革之初,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约束主要来自微观层面。无论是指令性计划体制下的国有企业,还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公社和生产队,都不是独立的经济主体,都缺乏追求效率的内在动力,致使整个经济缺乏活力。所以,改革首先围绕着微观经济基础的重塑这个中心环节。无论是农村经营制度的改革,还是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旨在重新塑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微观经济基础。随着改革的深入,相应地进行了宏观经济管理从直接管理到以间接管理为主的改革和转变。进入新世纪后,情况表明,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累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从制度模式的角度来分析,与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有较大关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换明显滞后,已经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短边约束”。在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社会利益结构和国际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都要求把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于是进入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要环节、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关键的改革新阶段。
(9)先沿海、后内地,先一般加工工业、后服务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先“引进来”、再“走出去”。一是在开放的区域上,从沿海逐步向内地推进。1979年,首先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城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改称为经济特区)。这无疑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打开了一个“缺口”。之后,1984年又决定开放14个沿海城市,1985年开辟了一批沿海经济开放区,1988年扩展沿海经济开放区并兴办海南经济特区,1990年开发开放上海浦东新区。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沿海地区形成了2亿多人口的沿海经济开放带。1992年,党的十四大进一步提出推进沿海、沿江、沿边境和内陆中心城市的开放步伐。这样,一步步形成了从沿海到内地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二是在开放的领域上,从一般加工工业逐渐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等扩展。在开放初期,优先开放了第二产业中的许多领域,只允许外商进入少数的服务业领域。20世纪90年代之后,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服务业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在工业内部,首先开放一般加工工业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之后逐步过渡到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产业在内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由此,逐渐形成了各产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态势。三是在开放的战略上,从侧重于“引进来”,向“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转变。在对外开放中,资本流动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基本上是单方向的,也就是主要侧重于“引进来”。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的产业升级、确保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减轻国际贸易摩擦的压力,“走出去”的战略地位逐步提高,包括财税、信贷、保险、通关、质检、领事保护等措施的相应的支持体系也开始构建。
(10)在着眼于全方位改革的过程中,先着重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再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1978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到1987年,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并取得较大进展之后,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把政治体制改革提上全党日程的时机已经成熟。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又提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把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的全面奋斗目标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架构结合起来,具体部署了“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到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在此基础上,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相应的“四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架构,提出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写入党章,并在党章中指明: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30年来,我们首先着重推进了经济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进而为其他方面的改革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如果国家经济凋敝,人民生活困顿,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其他方面的改革也不可能顺利推进。在此基础上,及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以巩固和扩大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导向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总体协调。
3. 对渐进式改革方式的总体评价
经过30年的改革实践,可以清楚地看到,渐进式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战略,在保证原有利益格局不受到急剧性冲击的前提下,使市场制度能够以“边际演进”的方式获得生长。在这一过程中,市场的力量和益处通过“涓滴”效应和“墨渍”效应,逐渐在传统体制内渗透和扩散,从而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转型创造了水到渠成的条件。中国独特的渐进式改革方式,不但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有效防止了激进式改革可能给经济增长带来的“J型曲线”效应或更为糟糕的“L型曲线”效应,也得到了社会普遍的理解和支持,保持了社会的稳定。渐进式改革是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之路。
当然,渐进式改革方式也导致新旧两种体制相持的时间相对长一些,会产生一些新的矛盾。首先,由于改革是渐次推进的,这就给旧体制以足够的时间来与新体制抗衡,双方在摩擦和较量的过程中,旧体制仍旧会在一些方面起作用,而且有可能会牵制或者侵蚀新体制,从而增大改革的难度。其次,由于采取边际演进的累积性的步骤,两种体制并存和僵持的时间比较长,这就为在两种体制之间“套利”提供了可能。那些可以从套利中得到好处的既得利益者,可能会与传统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一道,成为抵制改革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的力量,这也将增大改革的难度。因此,如何在整体推进的过程中,选择适当的时机以及关键的领域和环节,实施有重点的“突破”,是渐进式改革方略必须要应对的课题。
五、改革与发展的关系:视发展为改革的目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与调整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并将经济绩效的改善和民众福利的改进作为改革得失成败的评判标准。在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的同时,还不断拓展与深化“发展”的内涵,并以此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前行。
1. 改革以“三个有利于”为评判标准
在经济体制改革这场历史性变革中,以什么作为衡量和判断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关系重大。改革初期,邓小平就反复提出和强调了“生产力标准”。早在1978年9月,他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邓小平,1994,第128页)随后,“生产力标准”被写入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他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1993,第372页)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不仅把“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判断改革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而且把它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等有机结合起来。1997年,党的十五大再次重申并强调了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三个有利于”标准,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其中,第一条“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基础;第二条“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第一条的自然延伸和逻辑的必然结果;第三条“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第一、第二条的落脚点和最终目的。实践表明,“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分析和把握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的重要标尺,它在促进思想大解放、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 始终以经济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