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货币信用和一般信用的区别。从理论上说,如果信用关系是基于资产抵押,那么任何资产都可能成为货币。然而,由于技术变动和垄断竞争,资产与货币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就在于,除了货币,其他资产的价值都是变动的,而且还存在变现问题,从而不能把资产本身直接作为签订契约的信用基础。现实世界中,这种资产抵押的货币信用关系是通过银行来实现的。银行通过相互的资产抵押创造出货币这种对交易者来讲是最稳定的信用关系,以便利交易的进行。换句话说,货币是最流动性的资产或货币交易是最直接的资产抵押。
在资本主义早期的金属货币体制下,资本主义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货币,除了殖民地贸易和从殖民地直接开采、掠夺黄金外,金属货币的供应量是不足的。更重要的是,由于金属货币本身具有价值,因此它不适合表示总量或金属货币数量论,正如我们在前面指出休谟的货币数量论所指出的那样,金属货币的供给并不能适应于货币的稳定增长。因此商业银行的产生和它提供的信用货币,成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稳定的信用关系的重要基础。
货币的这一特性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产生的基础。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商业银行作为参与市场的经济行为人也必须符合博弈规则,即使用其自身的资产作为抵押以获得信用;但它又不同于普通企业,商业银行本身就是创造信用的企业(这一点上,我们的分析与新古典“新货币经济学”把银行看作普通企业的观点有着基本的区别)。银行通过接受普通公司的资产抵押向普通企业或者说普通的经济行为人提供货币信用。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分析的,资产价值由于技术变动和经济行为人之间的竞争关系,其价值也是变动的,即存在不确定性。银行在对不同资产的价值及其变动的估计的基础上,按照谨慎原则确定贷款对抵押资产价值的比例。由此,银行的货币信用创造就与可抵押资产的价值联系在一起,即银行的货币供给取决于可用于抵押的资产价值和它们的价值变动。这里,我们将看到银行作为特殊企业与普通企业的另一个区别,即银行作为创造信用产品即货币的企业,其货币创造与技术是无关的,银行只关注抵押资产的货币量值,并且信用货币本身并没有价值,或者说生产弹性和替代弹性等于零;而普通企业生产产品的过程与技术是密切相关的,普通企业生产的产品存在着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问题。这一点,也是我们的分析与新古典“新货币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区别。
当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与资产抵押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一方面,企业扩大投资的资本或预付基金,可以通过抵押资产的方式从商业银行取得货币信用或货币资本,因此企业的投资需求是货币信用扩大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货币或货币资本的增加又取决于可抵押资产的价值,从而企业投资需求或货币支出与资本存量价值联系在一起,这中间的联系环节就是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这里,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就是内生的了,因为货币的产生一方面取决于企业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又取决于企业可抵押资产的价值。内生的货币供给,是对主流经济学以外生的货币供给假设为基础的货币理论和银行理论的一个否定。因为基于外生货币供给假说的主流经济学的货币银行理论中,把银行创造货币的行为看作是基于“基础货币”的机械乘数原理,在这里货币的产生,犹如帕廷金所喻的《圣经》中的神赐“吗娜(manna)”或者如弗里德曼所言,是从直升飞机上抛撒下来的。实际上,商业银行创造的货币总量同时也决定资产价值总量,而商业银行的货币分配将决定经济行为人各自的资产价值。
因此货币作为一种建立在资产抵押基础上的信用的性质,对于货币理论是至关重要的,它是内生的货币供给的基础。在现实世界中,只要贴现率是完全灵活的或足够低,任何资产都可以通过银行(或金融市场)的贴现转化为货币。这使得外生的货币供给为基础和银行机械创造信用的主流经济学在定义什么是基础货币、何种货币数量(即M0、M1、M2、M3……)作为政策控制变量,以及利息率的含义是什么等一系列现实问题遇到极大的困难或悖论。货币理论曾经在主流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但货币理论的基础却并没有得到正确的说明,从而导致宏观经济理论的逻辑悖论和宏观经济政策的矛盾的解释。也正是这一点,新古典新正统的真实经济周期理论和“新货币经济学”主张取消货币和货币理论。在我们的分析中,一旦把货币置于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并与资本联系起来,那么,货币的供求不仅联系到资本存量,而且联系到利润和收入流量,正是这一点使得货币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扮演着最为重要的的角色,这也是货币经济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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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斯蒂格利茨(1993,中译本,1997)在其著名的《经济学》教科书中称“货币就是货币行使的职能。”斯蒂格利茨的观点来自沃克尔(F. A. Walker,1840-1897)。
[2] 帕廷金(1987a)认为,《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是凯恩斯货币理论发展中掀起了革命的书,这本书使得货币理论得以更新,为货币理论向宏观经济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并确定了宏观经济学在此后几十年的分析框架和研究步骤(参见伊特韦尔等编,1987,第3卷,中译本第21页)。
[3] 对于货币的中性和非中性、内生性和外生性的分歧,派生出对货币与经济活动关系中的货币传导机制和货币政策作用的分歧,以及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看不见的手或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作用)与国家干预主义(强调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失灵”的弥补)的不同社会哲学或形而上的分歧。
[4] 货币主义者认为,价格总水平是一个单一的单位(Single unit),而不是对各个个别价格的加总(Aggregation of individual prices),因此,当某种商品价格波动(提高)时,只要货币量保持不变,则由于真实余额缩减,会导致其他商品价格下降,于是价格总水平不受影响。这也是“货币中性”的含义:即货币量只与价格总水平有关,与相对价格的变动无关;凯恩斯主义者则认为,认为价格总水平只是个别商品价格的总和,这样,当某种商品价格提高时,由于价格向下刚性的存在,随着真实余额减少出现的不是价格下降而是产量减少,这种商品价格的上涨也就不会被其他商品价格的下降所抵消。因此,货币量既与价格总水平有关,也与相对价格有关。
[5] 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里,有N种商品,可以用其中的任意一种商品来作为一个计价尺度,用来表示其他商品的相对价格。
[6] 稳定状态增长模型是一个特殊的异质品模型,同时在方程里乘以,即可理解为单一产品模型。
[7] 证明很简单:在一个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里,根据瓦尔拉斯定理,只要有一个市场存在着过度供给,必然有另一个市场存在着过度需求。如果用货币表示相对价格,可以在N种商品里任意找一种,定义它为货币,如果这样定义会发现货币是不能表示价格总水平的。如果用货币数量论的方式来表示一个价格水平,会出现一个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不协调的结论。这里是一个货币数量论:货币的水平增加一倍,价格水平会增加一倍。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里,假设第N种或第N-1种商品,任意指定一种商品作为货币,那么,这个商品的货币供应量增加了一倍的时候,会发现这个商品的供给会大于需求,在货币市场上会出现一个供大于求的现象。但是并没有一个其他市场上出现供小于求的现象。因为按照瓦尔拉斯定理,只要有一个市场出现供大于求必然会有另一个市场上出现供不应求的状况。帕廷金得到的结论是:货币数量论所指的货币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是不协调的。
[8] 需要指出的是,古典数量论和新古典货币数量论之间联系环节缺失的弥补者是魏克塞尔(1898)。
[9] 货币经济学中有关“货币中性”的争论涉及到两个层面,一是在比较静态分析中,如果名义货币供给的变化仅仅是引起价格总水平的同比例变动,而不会引起均衡的相对价格和利率的变动,则货币就是中性的,就可以说货币仅仅是罩在真实经济之上的面纱,或货币仅作为经济机制的润滑剂在起作用而没有改变经济机制的运行方式;二是稳定状态增长模型中,货币供给增长率的变化在长期是否中性的问题,一般称之为“超中性”。(参见帕廷金1987b;哈里斯,1981,中译本第53-55页)
[10] 主流凯恩斯主义者托宾后来也持有内生货币观点(参见托宾,1982)
[11] 转引自沈华嵩:《经济系统的自组织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2] 关于对重商主义这个名词的确切定义一直是有争论的问题,不同观点的争论,参见罗尔,1973。
[13] 马克思称为“货币主义”(Monetarism)或“货币差额论”(Balanceofbargains)(参见马克思,1859,中译本1962,第137页)
[14] 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学说,即所谓的重金主义(又译作硬币主义),起源于中世纪后期的大部分时期里流行的“重金主义”思想(形成于14世纪末和15世纪初)。但是后者与前者的联系,只是在重视“金银”这一点上才是正确的。
[15] 斯密从攻击当时流行的观点开始他的著名的对重商主义的批判,这种观点认为“财富就是货币,或者说就是金和银”(1776,第4篇,第1章)。
[16] 劳也被称为主观价值论的创造人,特别是关于货币价值方面(米塞斯,《商品范围中的货币地位》,见《当代经济理论》第2卷,1932,第320页)。他明确地否认了货币具有假想的价值的说法。他论证说,除去人们加以使用以外一切事物本身并无价值。货币商品,即便是关联到货币用途的时候,也是如此。它作为货币所提供的用途,与它的其他用途或任何其他的商品的用途并没有什么两样。(见劳:《论数字与商业》,见《18世纪财政经济学家》,戴亚编,1851,第447页)由于这个理论,劳成为奥地利学派的先驱者。
[17] 货币主义把休谟看作前古典时期最重要的经济学家,在他的《政治论》(1752年)中最重要的是《论货币》、《论利息》、《论商业》和《论贸易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