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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配第早期的著述中(如《赋税论》),他对货币的观点也是重商主义的。他特别强调了金银是财富的最理想形态。甚至在他的价值的分析中,他非常重视价值表现的货币形态——重金主义思想的残余。不过他自己的分析方法是经常地与这些流行的看法相抵触的。配第之所以能避免当时其他作者的通病,即把货币与资本混为一谈,就是得力于他的统计研究。他在研究爱尔兰问题时发现货币不过是那个国家每年总支出的零头;当他试图估算英格兰的国民财富的时候,他同样如此。在设法寻求一个国家的适当货币量的时候,他运用了货币的“流通速度”的概念;这个概念在以后的货币理论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在讨论货币问题的最成熟的著作《货币略论》中,更前进了一步。他断然宣称,一个国家可能拥有过多或过少的货币,并且认为货币之所以需要,只是为了促进贸易和工业;他作出了货币需要数量的计算表,其中也暗示了流通速度的概念。他一再表示反对禁止金银硬币的出口以及限制利息和汇兑率的法律规定。假使一个国家的货币过多,它应该将硬币熔化,作为商品出口到有需求的地方去;或者在利息率高的地方按息贷出。如果货币过少,就应该设立一个“银行,这个银行要是计算的准确,就可以取得二倍于我们的铸币的效果”。

二、洛克和诺思

洛克和诺思是配第的直接追随者。他们从配第的地租、利息和货币理论中吸取了某些论点。

诺思是对资本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的第一个人,他把资本称作存货。他把那些由于没有能力利用或躲避麻烦将本行存货借出去的行为,说成是等于出租土地。贷存货的人所收的利息就是货币的地租。地主和“存货主”是一样的。他认为,没有人会因为他所有的一切财产以货币形式保存起来而能致富。只有那些总是把财产贷出或用以进行贸易而取得收入的人才会增加财富(诺思,1691)。没有人愿意保存货币;人人都渴望这样处理它以便获得利润。

在《论降低利息和提高货币价值的后果》(1691)一书里,关于货币的论述作为《政府论》一书的引论。洛克使货币具有一种公认的纯粹假想的价值。不过在《后果》一书里,洛克进而给予货币一种“双重价值”。一种价值来自货币提供年收入的能力(近似地租);另一种是货币在交换中能得到的任何其他“必需品或生活品便利”的价值。因此,洛克因循了重商主义货币与资本观。但洛克强调的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他反对当时流行的重商主义的见解——认为低利率将会提高价格,他指出价格是由流通中的货币数量所决定。这个见解是以价格的供求理论为基础。

三、重农主义和实物分析体系的确立

以重农主义命名的经济理论体系发展于18世纪的法国,其代表人物有弗朗西瓦·魁奈(Francois Quesnay,1694-1774)和安·杜尔阁(Anne Turgot,1727-1781)。重农主义具有与较先进的英国前古典学派的经济学家如配第和理查德·康替龙(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的长处,他们在最终抛弃了重商主义的想法——以为财富以及财富的增殖是来自交换,把创造财富和可能用作积累的剩余转移到生产的领域之内的同时,也放弃了重商主义的货币分析方法,他们分析的中心问题是探求这种剩余,即闻名的纯产品,转而建立了一种实物分析体系和讨论相对价格的决定。这种转变从根本上影响了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斯密的价格理论只是讨论相对价格,对总量关系没有进行探讨;而李嘉图把相对价格的决定与总量关系混为一谈。此后的以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的新古典经济学仅仅讨论一个实物体系的相对价格决定问题,而把货币理论与价值理论彻底割裂开来;直到凯恩斯革命重新建立了一种货币经济的分析体系,恢复了总量分析方法,但这种分析方法仍无法与价值理论结合在一起,从而引发了主流经济学关于货币理论的争论。

诚如上述,重农主义实物分析方法的出现,从根本上开始动摇重商主义货币和总量分析方法;而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即“斯密式的革命”,则是对重商主义思想的致命的反击,把重商主义挤到了经济学发展中的“末流”地位。但进入20世纪后,重商主义思想又得到了某种升值(参见威廉·格拉普1993,载马格努松1993):一是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1936)提出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或真实领域与货币领域的“两分法”,即在早期古典经济学中被“遗忘”了的有关就业、总产出与价格水平的重商主义观点,与凯恩斯革命有某种相似性被重新发现;二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策略性贸易理论的发展,即莱斯特·瑟若(Lester Thurow)、詹姆斯·布兰德(James Brander)、芭芭拉·斯彭瑟(Barbara Spencer)与保罗·克鲁格曼竞争优势理论替代了古典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新古典的赫克歇尔—俄林定理,被贴上了“新重商主义”的标签(见比约·海腾1993,同上)。

20世纪以来有关重商主义或新重商主义的复兴的各种文献中,新重商主义与策略性贸易理论已融合在一起,但重商主义货币理论的价值却并未真正被提及和发现。实际上,被古典经济学和后来的新古典经济学所抛弃的重商主义关于货币的性质、货币与资本关系的认识、信用货币的内生性和货币非中性的分析,正昭示着重商主义与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某种联系。正是这种联系,在某种意义上指引了从凯恩斯革命以来主流经济学所没有解决的货币分析的基础的方向。

首先,重商主义从商业资本主义的本能出发,首先提出了货币即资本的认识,并阐述了一个货币经济的交换模型。正是在这一模型的基础上,马克思(1867)使用商品和货币流通公式的变化来说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性质:即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经济中,采用重商主义的交换经济模型,商人在贱买贵卖中必须拥有货币(资本)签订契约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货币成为一种履行契约的方式和保证。因为竞争是与商人可利用的信息和知识联系在一起,或者说与失败或破产联系在一起;完善的法律制度只能保证商人破产后的清算,而不能保证签约者履行契约的能力。因此,市场经济的博弈规则决定了货币契约的性质,即货币是最简单和直接的信用关系。商人占有货币或信用关系的能力决定了获取利润的能力。引入生产后,即是一个马克思使用货币契约的生产模型:资本家使用货币契约,即预付货币资本,雇佣工人和购买生产资料,进行生产和出售产品获取利润。这是重商主义交换经济模型的一个延伸。这里作为信用关系的货币或货币资本依然是决定竞争能力或获取利润的关键。马克思(1867-1894)关于货币是一般等价物形式的发展或资本是一笔预付的货币的观点,是对重商主义的货币即资本的观点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其次,与货币的交换媒介、价值贮藏和计价单位(或价值标准)职能有关的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货币是表示相对价格,还是表示总量(价格总水平)?这实际上是“两分法”问题,也是现代货币理论争论的焦点所在。按照主流经济学的说法,货币的作用就是为了媒介实物的交换,因为物物交换存在着不便或交易费用高。因此货币表示的是一个相对价格,这个货币可以是任意一种商品。同样,按照“两分法”,一边是真实领域,由实物生产函数来表示;另一边是货币领域,货币没有别的作用,它就是为了表示价格总水平。但实物经济中必然涉及到加总问题,即一个异质品模型中怎么去表示一个价格总水平,或能不能得到一个总量呢?帕廷金(1965)证明了一个命题:即货币不可能既表示相对价格又表示总量。重商主义一开始就从总量关系的角度来探讨金属货币与一般价格水平的关系,而不考虑相对价格问题,具有某种自觉性和先进性。在休谟阐述的金属货币数量论中,同样存在着货币表示相对价格还是总量的混乱。休谟(1752)认为金属货币可以维持贸易平衡,如果贸易不平衡,本国价格水平高了,会引起进出口的变动,金属货币再回流可以平衡价格水平,这就是休谟的水平的价格—铸币国际流动机制;但休谟随后又认为货币可以促进一国产业的增长,有了货币就有了购买力(类似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促进当地工业的发展。按照重商主义的观点,有了货币应该还有利润(剩余),因为利润率是用货币来计量的,没有货币也就意味着没有利润。休谟在这儿是不清楚的,李嘉图也如此。在现代关于凯恩斯主义的争论中同样存在这个难题,即货币如果只表示价格总水平,显然不会产生对产出和就业的影响,即所谓的货币中性。目前主流经济学各种模型中无论引入货币幻觉还是其他的形式,都会发现货币影响到相对价格了,并对产出和就业有影响。相比之下,重商主义关于货币即资本,货币表示的是总量关系而与相对价格的决定无关的观点,更具有逻辑一致性。

此外,劳和斯图亚特发展的信用货币的内生创造体系,以及与之相关的货币非中性分析,与新古典经济学关于货币是外生的、而且是中性的分析体系也是完全不同的。从凯恩斯经济学发展起来的后凯恩斯货币经济学对后者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批判[22],对此,我们将在第七章进行详细的分析。

古典货币理论

古典经济学通常是指从亚当.斯密(1776)的《国富论》出版起,至1848年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出版为止时期的经济学说和政策体系,这是欧洲以极度垄断和特许形式为特征的商业资本主义发展并最终让位于自然的和谐普遍存在的工业资本主义的时期[23]。古典经济学的研究中心是分析资本主义国家中的生产、分配以及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本章将首先考察古典货币理论的分析框架,并重点考察斯密和李嘉图的货币理论,以及以这两位古典经济学的主要贡献者理论为基础的贯穿于19实际上半叶的金本位论战和“通货—银行”论战中的主要命题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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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确实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习随记)第3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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