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吉森作为马克思价值论的反对者,把其论战对手分成好几派,即一派是信奉传统的马克 思主义价值论的“原教旨主义者”,另一派是具有创造精神的“高明”的价值论的捍卫者。 在他看来,埃里克·赖特属于后者,因为他“选择的是重新改造马克思主义价值论而不是从 根本上将其抛弃”。(注:《价值问题的论战》,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64~265页;第210页;第249、2 47、282页;第65页;第116页,第217页;第149页。)赖特先后在《关于价值的争论和价值研究》、《反思》这两篇论战性 文章中与霍吉森、普瑞迪普·班德约帕德梅亚展开激烈的争论。霍吉森在《反赖特论之一— — 劳动的利润》一文中指斥赖特企图把当今资本主义现实纳入劳动价值论的陈旧框架之中。班 德约帕德梅亚则在《反赖特论之二——为后一种斯拉法的观点辩护》一文中,则为后斯拉 法主义辩解,认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于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来说只能是一种拖累而无用的工 具,并针对赖特关于斯拉法模型只是中等抽象层次上马克思主义模型的特例的论点,力主“ 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模型作为一个受到限制的特例被包容在斯拉法模型之中”。(注:《价值问题的论战》,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64~265页;第210页;第249、2 47、282页;第65页;第116页,第217页;第149页。)赖特在论战 中一方面认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的实质和出发点,强调“劳动价值论之所以 经受起攻击并继续成为大多数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恰恰就在于它集中了作为政治、科 学、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的特征于一身,除非确定无疑地证明它的科学性理论性内容是不 适当的,否则劳动价值论就会继续理直气壮地发挥它的这种作用”。(注:《价值问题的论战》,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264~265页;第210页;第249、2 47、282页;第65页;第116页,第217页;第149页。)另一方面,他又坚持 、完善和改造劳动价值论,重建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模型,目的在于将有关劳动价值论的辩论 中的各种不同的立场归结到一个共同的概念和框架之中。
20世纪70~80年代关于劳动价值论的争议是以往争议的继续,其特点是凯恩斯主义者如萨 缪尔森、琼·罗宾逊是公开反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典型;而斯拉法主义者、新(后)斯 拉法主义者即广义的激进经济学派如配克、霍吉森、斯蒂德曼等则用斯拉法理论来重新建设 有劳动价值理论的马克思理论体系。劳动价值论的支持者中则出现用西方经济理论改写或改 造劳动价值论的动向,其中包括力图结合新的情况、新的现实问题和新的研究成果来发展马 克思经济理论的人,如斯威齐。这些新情况、新问题亦即新的热点和难题归纳起来,一是价 值 向生产价格转移是否意味着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二是复杂劳动的还原问题,其中包括劳动 者的天赋才能所造成的劳动力价值与工资报酬不相符合的矛盾;三是多种技术选用(同一产 品 可使用多种生产方法或技术)或联合生产(同一生产过程可提供多种产品)及固定资本存在条 件下的价值决定;四是如何解释价值的唯一性和非负性问题以及关于价值的定义和源泉的再 探讨问题,等等。
此外,在原苏联东欧经济学界开展了关于在过渡时期和社会主义时期劳动价值论(其中涉及 商品货币关系、价值规律、市场经济、市场与计划关系和相关经济政策)的适用性、变化、 地位和作用的讨论。但这些争论更多是在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展开的。
综而述之,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论战史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原创性和生命力,同 时也为我们如何在当代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下坚持发展这一理论提供了富有启 迪的思想材料。
五、20世纪90年代劳动价值论在中国的大讨论
从某种意义上和一定程度上讲,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在中国一度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 一理论在计划经济时代是如此,坚持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论有用论的同志甚至遭到围攻和迫害 ;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条件下,又有人无情地抛弃劳动价值论。但是,从总 体上看,学术界关于劳动价值论研究和讨论的主流是正确的:就是既要坚持劳动价值论,同 时在新情况、新条件下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和认识,推进和发展劳 动价值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劳动价值论的讨论掀起新热潮。主要集中在劳动价值论是否面临 新的挑战,如何坚持和发展劳动价值论,一元劳动价值论抑或多元劳动价值论(其中包括新 劳动价值论一元论),物化劳动、科学技术或第三产业是否创造价值,如何理解社会必要劳 动时间的两种含义,等等。它具备与以往历次学术讨论不同的鲜明的时代特征,以及理论和 现实紧密结合的品性,并且是中国学术界半个世纪以来勇于探索、厚积薄发的必然结果。
六、反思和启迪
1.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是在大论战中逐步深化和发展的。但应该在坚持中求发展。光坚 持而不发展,是教条主义,是把劳动价值论视为绝对真理,但这种发展不是另起炉灶,不是 釜底抽薪(例如抛弃和重建劳动价值论“硬核”)而是通过理论与现实的结合这一途径求发展 ,即结合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借鉴西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激进经济学乃至西方主流派经济 学在这方面有益的研究成果,从而深化和发展劳动价值论。此即“与时俱进”、“有容乃大 ”的含义。总之,我们倡导“坚持”与“结合”相统一的发展论。
2.正本清源,通读原著,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体系。既不要随意缩小其范围和 取消某些规定性,例如许多教科书,长期以来把劳动本体论及劳动时间学说打入冷宫,并闭 口不提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尤其是1857~1898年,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相关 论述;也不要刻意扩大范围。例如跳过必要的理论中介,把价值的生产或形成问题(这是劳 动价值论的固有领域)无条件地延伸到价值的实现及分配领域,直接用劳动价值论加以诠释 。
3.劳动价值论并非仅仅适用于以物物交换为特征的“伊甸乐园”时期。它不仅适用于建立 在价值形式之上的资本主义社会,而且也适用于过渡时期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们的共 性在于以市场经济为基本经济体制)。而劳动价值论正是有利于揭示小商品经济、资本主义 商 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机理和运行规律的分析工具。
1956年三大社会主义改造引发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讨论的第一次高 潮,孙冶方发表《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有力地推动和深化了对劳动价值 论的认识。始于20世纪50年代关于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争迄今已延续半个世纪。 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两次讨论,主要争论哪个部门或产业创 造价值。1960~1965年关于经济核算和经济效果问题的讨论是价值规律作用问题讨论的具体 化,鲜明地提出首先按价值规律办事以及利润是经济核算指标体系的中心指标的观点。20世 纪70年代末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作用的讨论,着重讨论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首 次提出市场经济概念,从此,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价值论适用性的讨论由较为抽象的基 本停留在学术层次的商品生产价值规律作用问题,转向更接近经济现象层次的市场经济问题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展计划取向派和市场取向派的论战,这一时期,由于十四大宣 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使长达十年关于市场和计划问题的论争,从政策意义上讲 ,终于划上句号。
劳动价值论丧失生命力从而送进价值学说史陈列馆的物质条件和理论条件尚未成熟。其一 ,它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后者被产品经济所取代的经 济条件远未成熟。其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使直接劳动量和单位商品价值量的下降达 到一个临界点。其三,劳动性质和地位的变化,还远远不足以使劳动不再变成谋生的手段, 不足以使财富的尺度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使个人全面发展的、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不足以 使剩余劳动时间从剥削者或国家手中转化为个人自由支配的时间。其四,劳动价值论“范式 ”,尤其是其“硬核”还尚未发生理论危机。这个“硬核”就是劳动本位论或劳动人假设和 劳动二重性学说。
4.劳动价值论不应因其产生于物质生产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工业化前期阶段这一“局限 性”而丧失其理论地位和现实意义。马克思早就前瞻性地预测:资本主义工业大生产使劳动 资料取得自动的机器体系(物化的知识力量)形态,同时又有“固定资本”的社会形式;科学 和直接劳动相分离,并转化为直接的生产力和“财富的最可靠的形式”;活劳动(直接劳动) 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变化,“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 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指“固定资本”,即物 化的科学生产力——引者注)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 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 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第217页。)但马克思并不因此而修改或放弃劳动价值论,反而对罗德戴 尔的“机器可代替劳动创造价值”、“资本本身离开劳动可以创造价值”的观点以及“三位 一体”公式进行无情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