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基本态度本身就意味着否定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一种标准:所谓“创造价值”,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不过意味着提供一种有效用的稀缺物品;任何劳动,只要它提供了一种有效用的稀缺物品,它就是“创造价值”的。既然价值就是“有用并稀缺”,任何生产“有用并稀缺”的物品的劳动,甚至是色情服务的“劳动”,都会创造价值,从而就都是生产性的劳动。这样,按新古典经济学的看法,在这样的劳动中再去区分是否创造价值、是否生产,就是完全荒谬的。
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基本态度出发,还可以导出对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其它各个标准的否定和批判。
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第四种和第五种标准,实际上都意味着把是否产生“剩余”或广义的利润(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当作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但是是否产生剩余或利润,并不是某种劳动是否“有用并稀缺”的标准,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它也就不是劳动是否是“生产的”的标准。
现代经济的发展也暴露出斯密的这一类划分标准与他的另一种划分标准相互矛盾:他把为雇主提供利润的劳动看成是“生产的”,另一方面把不产生物质产品的许多服务性劳动看成是“不生产的”。在他那个时代的西欧,这两个标准几乎没有矛盾,那时从事服务劳动的人(如家仆)几乎都不是雇佣劳动者。但是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方式高度发达的今天,服务业的市场化经营已经产生了大量的使用雇佣员工的企业,它们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指挥其员工向其顾客提供各种人身的服务。当代著名的酒店集团,如“希尔顿饭店”、“假日饭店”等等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服务业也会提供剩余或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再按照斯密的标准去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就会产生自相矛盾:对那些受雇于服务业企业的员工来说,按照斯密的第二种划分标准,他们是“生产的”劳动者,因为他们为资本提供了利润;而按照斯密的第三种划分标准,他们却是“非生产的”劳动者,因为他们的劳动没有产生物质的产品。正因为如此,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布雷弗曼才引用了斯密著作的现代编辑者埃德温·坎南(Edwin Cannan)的话来揭示斯密的自相矛盾。斯密说“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他在这样说时实际上同时使用了他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标准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而坎南却批注道:“一个人可能并且往往由于雇人制造供他自己消费的‘特殊物品或可以出卖的商品’而穷下去,可是一个小旅店的老板却可能而且往往由于雇用仆役而变得富有起来”(Braverman, 第16章)。
按照新古典经济学对生产问题的基本态度,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三种标准也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斯密的这一标准把是否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看作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之间的根本区别。而在新古典经济学看来,不应当把是否生产有形的物质产品当作生产与否的划分标准,只要提供的是一种有效用的稀缺物品,那就不管是制造业的劳动还是服务性的家仆劳动,统统都应当是“生产的”。提供服务的劳动(包括家仆和保姆的劳动)虽然没有产生有形的物质产品,但是它们与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一样提供效用,在这一点上,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与服务性的劳动没有什么差别,因而它们都是生产性的。
早已被新古典经济学控制了思维的当代经济学家们往往喜欢引用当代的统计资料,这些统计资料表明,经济越是发达的国家,不生产物质产品的第三产业(其中包括了服务业)的产值占社会总产出(GDP)的比例就越高。这些统计资料似乎说明亚当·斯密按是否生产物质产品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根本错误的:将这样大比例而且越来越高比例的劳动看作是“非生产的”,这本身就似乎不合情理;更重要的是,斯密断言生产劳动占总劳动的比例越高,一国就越富,而当代的事实似乎是,斯密所说的“非生产劳动”(第三产业)所占的比例越高,一国才越发达!
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似乎为这些与斯密的断言相反的现象作了充分的论证。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只要让市场力量自由地发挥作用,人们必定会自由地将他们对物质产品和服务的需求都调整到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自己的个人需要的程度,使他在物质产品上花费的最后一元钱给他带来的效用正好等于他在服务上花费的最后一元钱给他带来的效用。企业则会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把其产量扩大到产品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水平。在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中,一般均衡的市场价格机制将自行在物质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的提供之间决定一个最优的比例,这个比例必定会合乎所谓的“帕累托效率”的条件,从而按照“帕累托效率”的标准而使整个社会的福利按照彻底个人主义的标准最大化。根据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效率的学说,这样达到“帕累托效率”,也就是使一国达到了其客观条件所允许的最富裕的程度。发达国家之所以富裕,就是因为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这种主张作了。而只要这样作了,一国就会富裕起来,根本没有必要再去关心和深究物质产品的生产在总劳动或总产出中究竟占了多大比例。这样,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根据是否生产物质产品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完全多余的,是在不必要地浪费精力。我们可以把新古典经济学的这样一套学说,概括为是一种“新古典思维方式”。
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会导致完全否定斯密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但是按照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所得出的某些经济政策主张,却与新古典经济理论所论证的经济政策主张一致。这种经济政策主张就是对储蓄和资本积累的颂扬。斯密有关生产劳动的全部学说都是为了论证节俭和积累资本对社会的益处。他为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所提出的种种标准,最终都以能否促进资本积累为准则;而他极力倡导积累资本,是因为增加资本是增加“年产物价值”的两个方法之一(Smith,上卷,315-316页)。在赞扬资本积累这一点上,新古典经济学与斯密是一致的:新古典经济学强调资本是一种“生产要素”,它的增加本身就会增加总产出,这就等于说,由于资本有“生产力”,资本的积累确实会增加整个社会的总产出。
第三节 科学的含义、历史背景、社会哲学与对经济发展的意义
前面所列举的,是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出发而可能对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提出的各种批评。这些批评中的大多数,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正确性。但是尽管如此,利用当代经济科学所取得的成果回过头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经济科学和指导经济发展来说,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学说仍然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需要的只是,我们不应当拘泥于斯密本人表述的字句,而应当弄清他的真正用意。
在熊彼特看来,斯密关于生产和非生产劳动的学说中包含着两种意味深长的区分(meaningful distinctions),但是斯密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一个学说把它们混在了一起。第一种区分是:区别私营企业制度中直接从营业过程中赚取收入的工作与靠这种收入“支持”(supported)的工作(如靠对别的收入征税而得到其收入的政府官员)。在这里值得弄清楚的是,这种区分是否与另一种在这种制度下肯定存在的区别具有相同的性质,这后一种区别存在于直接“挣取”的收入与间接地靠这种收入来“支持”的收入(如退休者的收入)之间。熊彼特所说的第二种意味深长的区分,区别的是直接由家庭开支(household)来购买并消费、从家庭的收入中得到支付的劳动的服务,和由企业来购买并消费、从企业的资本中得到支付的劳动服务。熊彼特指出,斯密的这后一种区分成了马克思的学说的萌芽,马克思依据是否生产剩余价值来区别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不过在熊彼特看来,这后一种区分实际上区别的是这样两种劳动:一种劳动的服务在与收入交换而得到报酬之后交易就结束了,而另一种劳动的服务在得到报酬之后,它的产品还要在进一步的交易过程中销售出去,相关的交易才能结束(Schumpeter, p. 628-630, 192n. )。
应当承认,熊彼特对亚当·斯密生产劳动学说的科学意义作了一个中肯的评价,但是这个评价是不全面的。
熊彼特所说的第二种意味深长的区分,与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斯密生产劳动学说的科学方面是完全一致的。马克思主义者一贯强调,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的科学意义在于,他说的生产劳动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而不是为封建的寄生阶级服务的劳动,它从属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连斯密承认农业劳动更具有生产性,都是因为斯密认为它更能生产剩余(因为农业劳动在提供利润之外还提供了地租)。这表明,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注重的是获取经济剩余,是资本的积累,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斯密区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其目的就是主张发展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斯密生产劳动学说在这方面的意义,是无论怎样评价都不过分的。而新古典经济学对斯密生产劳动学说的否定,却回避了斯密生产劳动学说的这一最本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