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经济学的思维范式是说明个体最优化行为下的均衡,在这方面它追求的是分析的严密和精确。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它变成了一种极为形式化的分析体系,对其论点的论证过程是极其严谨的。它之所以在理论分析上存在着局限性,在指导政策的制订时会出现误导,其原因在于它理论分析的框架本身有着重大的缺陷:一方面,它的分析前提中忽略了某些重要的前提条件,由此而使它得出了极端片面的理论结论,并从这种理论中导出了在某些情况下是错误的的政策结论。自由贸易最优的命题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另一方面,新古典经济学没有对自己的分析中所使用的给定条件(data)作必要的分类和进一步的分析,以致于它对某些现象的解释不令人信服,从这些解释中又可能引出错误的、有害于经济发展的政策结论。这方面的例子有:在企业理论上,它没有从决定企业成本的各个因素中分离出交易费用来,以致它对形成企业的经济机制没有作透彻的说明;在分析劳动需求时,它没有区分对“生产的”制造业工人的需求与对“不生产的”家仆们的需求,因而不能认清切实有效的经济发展道路。
从这样的角度来批评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阐发“非新古典的经典经济学”的科学命题,是本文上下两篇的共同主题。而本篇只限于讨论亚当·斯密有关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学说和弗·李斯特的为培育幼稚产业而保护关税的学说。
前章 亚当·斯密的生产劳动学说
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分析史》中,对亚当·斯密有关生产和非生产劳动(Productive and Unproductive Labor)的学说作了专门的讨论,并称它是“落满灰尘的老古董”(“dusty museum piece”,Schumpeter, p. 628)。但是,光是熊彼特这样严肃的讨论本身就足以证明,这个“老古董”绝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学说。
第一节 斯密的划分标准
粗略地阅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所得到的印象是,该书有两处集中谈到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一处是全书的序论,另一处则是该书的第二篇第三章。
在《国富论》的序论中,斯密认为,一国国民平均每人消费的物品数量受两个因素支配:1.该国国民在运用劳动上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2.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数的比例。在这里,斯密十分明确地指出了他的生产劳动概念在本质上是一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概念。在他看来,有用的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总是与推动劳动的资本量的大小及资本用途成比例(Smith,上卷1-2页)。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在这里谈到生产劳动时使用的几乎全是“有用劳动”(useful labour)这一术语。
在《国富论》第二篇第三章中,斯密详细地论述了他划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标准以及这种划分与资本积累的关系。象对其它许多概念一样,斯密在这里赋予了“生产劳动”这一概念好几个不完全相同的内涵,他由此也就根据好多个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而这些标准并不是彼此完全一致的。在这里,斯密为生产劳动下了至少4个定义,从而也就提出了4个以上的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在论述这些标准时,斯密以“制造业工人的劳动”来作生产性劳动的典型,而以“家仆的劳动”来作非生产性劳动的典型。
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一种标准是,生产性劳动“可生产价值”,因为它“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而非生产性劳动则不能生产价值;
斯密提出的第二种标准是:生产劳动是能够产生剩余即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的劳动,它“增加的价值,通常可以补还工资的价值,并提供利润”,而非生产劳动则不能产生经济上的剩余,“家仆的维持费,却是不能回收的”;
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三种标准是,生产劳动产生物质产品,它“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而非生产劳动则不会体现在物质产品中,如“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物品上”,是“随生随灭”的;
斯密提出的第四种标准是:生产劳动再生产出资本来,而非生产劳动却只是消耗掉人们的收入,并不能再生产出资本来。因此,“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Smith,上卷303-304页)。
斯密在这一章中为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所作的进一步论述,实际上暗示着他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五种标准:生产劳动的报酬来源于资本,而非生产劳动的报酬只能来源于收入。斯密所说的收入,就是地租、利润和生产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它们必须都体现为物质产品,是“年产物”的一部分(Smith,上卷305-306页)。只把从物质产品中直接分到的部分看作收入,这根源于斯密的这一信念:他只把物质对象看作财富。对于这一点,本文下边还会谈到。
从斯密区别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第二种标准中,可以毫不含糊地直接得出上边的那第五种区别来。但是,斯密同时坚持依据是否生产物质产品来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他又没有一个很清楚的再生产图式来说明资本与收入、物质产品生产与非物质的服务之间的关系,这就使他在表述这第五种区别时用了很长的篇幅,说得含含糊糊。他只是说,用于补偿资本的那部分年产物全都“立即”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而“非生产性劳动者和不劳动者,都须仰给于收入”。他马上说收入的年产物中也有一部分要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者”,而普通工人有时也要享受非生产劳动者的服务,但是他坚持说,“地租和利润,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非生产性劳动者生活所依赖的主要源泉”(Smith,上卷305-306页)。
按照熊彼特的看法,亚当·斯密是在受了法国重农学派的影响之后才使用“生产的”和“非生产的”劳动这种术语的,其证据之一就是这一术语从未出现于《国富论》的第一篇中,而是出现于第二篇第三章中;就是在全书的序论中,谈到这一问题时使用的术语也几乎全是“有用劳动”,而不是“生产劳动”(Schumpeter, p. 629-630)。在熊彼特看来,斯密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本身就是他受法国重农学派影响的结果(Schumpeter, p. 191-192)。不说明法国重农学派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就无法讨论亚当·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学说。
重农学派和亚当·斯密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学说都属于经济学中的古典生产理论,这种理论直到18世纪中期才真正形成。这种理论所使用的“生产”(produc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动词producere(意指产生)。在18世纪中叶之前,人们都还按生产这个词的狭义词源来使用这个词,用它来指产生新的有形物,这种有形物通常只限于土地的果实。在这种用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重农学派的生产学说,很自然地只把农业视为具有生产的性质,而把制造业看作一种不具有生产性的转换活动。但是,重农学派的生产学说却具有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它根据能否产生净收益(剩余),来判定一种活动是否具有生产性。重农学派将整个社会的生产和流通看作是不断进行再生产的周转过程,认为当整个经济的产出多于重复进行这种生产过程所必需的最小数量时,就会出现剩余,它也就是魁奈所说的“纯产品”。而重农学派之所以认为只有农业才具有生产性质,就是因为它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够产生这种净收益或剩余(Gilibert, 1059-1060页)。
斯密在重农学派的影响下,力图把整个社会的劳动区分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和重农学派一样,他实际上也是依据能否产生剩余来判断一种劳动是“生产的”还是“非生产的”。但是,在哪些劳动是“生产的”,哪些劳动是“非生产的”这一点上,斯密却与重农学派有根本的区别。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的劳动”;而斯密则一方面在重农学派的影响之下把农业劳动视为最富于生产性的劳动(理由是它比制造业的劳动多提供一份收入——地租),另一方面又认为,制造业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因为它偿还了预付的资金,又固定在可卖的商品上(Smith,下卷,241-242页)。
在制造业的劳动是否是生产性劳动这个问题上,亚当·斯密之所以与法国重农学派有着重大的分歧,是因为他们对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剩余有不同的看法。在重农学派看来,只有农业提供的地租才是社会再生产中真正的剩余(纯产品),而斯密则把制造业中的利润也看成是一种剩余(Gilibert, 1059页)。重农学派强调工商业中的利润不过是维持雇主们生活的基金,它为重复进行社会再生产过程所必需,因而并不构成社会的剩余。而斯密则把剩余看作是可以积累为资本的东西,他强调任何资本积累都必须来源于节俭,而工商业从业人员的节俭和储蓄同样可以增加资本(Smith,下卷,232、243页)。斯密就以这样的论证手法把制造业中的利润也列入了社会的剩余之列。
我们可以推测,斯密与重农学派对制造业利润性质的不同看法反映了当时法国与英国的不同情况:英国制造业雇主的利润确实提供了用于资本积累的大量剩余,而法国制造业中的利润则只是被用来维持雇主的生活。法国的这种情况一方面是由于法国的制造业规模小,因而每个雇主所获的利润较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法国上层人的生活习惯比较奢侈。在斯密之后的一百多年中,英法两国在这方面的差别一直存在,以致它现在还构成这两国经济特有的特征。
第二节 新古典经济学的否定态度
新古典经济学彻底抛弃了古典经济学家们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熊彼特之所以把斯密有关生产和非生产劳动的学说看成是“老古董”,是因为他生活在新古典经济学已经占稳了统治地位的时代,这时候在正统经济理论中已经根本听不到有关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谈论。不仅如此,新古典经济学还必定把所有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讨论都看成是废话。按照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劳动是否有用,是否是生产的,全看它是否提供效用。在边际效用论者看来,所有生产“有用并稀缺的”物品的劳动都是生产性的,“生产性的”性质适用于所有的经济物品,因而就没有必要去区分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劳动(Montani, 1078页)。这就是由新古典经济学所必然导出的对生产劳动学说的态度,它从根本上否定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