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波普的证伪主义,尽管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遭到了科学哲学家们的强烈反对,却对西方主流经济学家有着更为强大的吸引力。因为它比波普的证伪主义“更温和”,更能被用来维护主流经济学家们的经济学实践。
4.1.3“批判的理性主义”的批判
在整个19世纪,人们认为理性的科学等价于稳定的科学,最明显的证据就是牛顿力学。人们普遍相信,如果科学是合理的,那么它就是稳定的。理性产生了普遍性,普遍性产生了稳定性。但是在20世纪初期,爱因斯坦的理论对牛顿理论提出的挑战,公开向人们表明:科学也是可错的。认识到科学是可错的,就意味着理性并不能保证人类文化有一个可靠的稳定的知识基础。在这个意义上,波普的观点是革命性的。它揭示了人类理性的可错性、非必然性,它提醒人们,科学应该被视为一个过程,一个从本质上来说是处于经常变化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建立不可动摇的稳定真理的过程。
但是,尽管波普和拉卡托斯为完善和发展证伪主义作出了很多努力,这一理论体系内部却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困难和矛盾。按照波普的证伪主义,即使只有一个经验的观察事实反对一个假说,该假说就必须被抛弃;理论的预言只要有一次失败,理论就被完全证伪。显然,给予每个否定的观察如此高的重要性尽管符合演绎的规则,却不符合科学的逻辑。若给予每个否定的观察以这样高的重要性,则很难想象知识如何才能增长。科学没有有也不可能按照严格的波普条件发展。拉卡托斯的证伪主义将证伪的对象由单一的理论扩展为一个理论体系,并允许理论体系随着新观察和新假设的出现而变化,似乎解决了波普的难题。但是,它却无法回答:如果出现了证伪的观察,究竟是主要的假说还是辅助的假说被证伪以及什么时候允许和不允许用证伪的证据来推翻一个理论体系。因此,G•M•霍奇逊指出,“无论‘朴素的’还是‘精致的’证伪主义都存在不可克服的困难” [120]。
波普证伪主义的另外一个困难来自于这样一个悖论:需要依据理论所作的可以观察到的预言对理论进行强有力的检验,而同时又承认所有的观察事实上都是根据一种理论进行解释的。这样,波普尽管对实证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观察到的事实却仍旧是其手中的王牌,并陷入了观察与假说的循环论证。此外,如果承认观察渗透了理论,那么,不同的观察主体对同一客体的观察总会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以某一理论作为背景的实验同样也就不能作为判定由其它理论作为背景的经验陈述的真伪。
表面上看,证伪主义与证实主义是针锋相对、互不相容的,但事实上“证伪理性”与“证实理性”同样把理性标准纳入了逻辑主义的框架。它不仅只注重科学的可证伪性,而忽视了它的可证实性和不可证伪性,对可证伪性本身的认识也是逻辑化、简单化的,没有看到证实和证伪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逻辑过程,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过程,受社会历史文化、心理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批判的理性主义”虽然使人们对理性和理性主义获得了新的认识,但作为理性与科学的标准答案,它远不是成功的。
4.2主流经济学的证伪主义标签
在波普提出其证伪主义方法论之后,英国经济学家特伦斯•哈奇森便迅速将其明确地引入了经济学领域,并引起了积极的响应和激烈的争论。此后,主流经济学家们大都鼓吹将经济理论交付以经验为依据的检验的重要性,从而使主流经济学贴上了证伪主义的标签。
4.2.1从哈奇森到弗里德曼
1938年,英国经济学家特伦斯•哈奇森(Terence W.Hutchison)发表了其著名的《经济理论的意义和前提》,首次将波普的证伪主义方法论明确引入了经济学。在他看来,经济学与逻辑学和纯粹的数学不
同,它是像所有其它自然科学一样的一种经验科学,因而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因此,必须结束先验论的支配地位并根据可证伪性原则对经济学理论的每一点进行认真的经验检验,否则经济学就永远不可能加入发达的内容丰富的经验科学的“大家庭”。也就是,任何经济学理论要想取得科学的资格,都必须经受以经验为依据的检验,经济学所研究的应当是可以依据经验加以检验的命题。遗憾的是,虽然哈奇森非常重视波普的科学划界标准,并意识到这一标准对经济学的科学性和经济学都具有重要意义,但他并没有完全认识到波普的证伪主义的合理之处,因此,虽然他经常引用波普的观点,但在确定经济学命题的科学地位时,更多采用的是逻辑实证主义哲学的观点。尽管如此,哈奇森的观点在当时的经济学界却是石破天惊的,并引起了长期而激烈的争论。
一方面,哈奇森的主张遭到了他所攻击的先验论者的激烈反驳。富兰克•奈特认为,经济学的真理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真理,基于“内省”所演绎出来的经济学理论无论如何都是真理,不可检验并非什么坏事,而是真理性的标志,可检验性并非经济学理论的属性,“要按照任何‘经验’程序来‘检验’关于经济行为的命题是不可能的” [121]。对此,哈奇森后来虽然在《经济学的知与无知》等一系列著述中强调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差别,但仍旧坚持“经济学要有可检验性和可证伪性标准” [122]。另一方面,很多经济学家如F.马克卢普认为哈奇森在与先验论的论战中太趋极端、矫枉过正了,并给他扣上了“超经验主义”的帽子。因为哈奇森要求对理论的每一点都进行个别的检验:理论的基本假设、补充条件、中间结论和最终结论,这会使经济学趋于对直观现象的消极描述而失去其理论性。对于一个理论的可检验性,在马克卢普那里,强调的是作为一个理论整体的可检验性,而不是这一理论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可检验性。一些不可检验的命题可以成为一个能够产生可检验的命题的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如果一个理论体系能够成功地通过检验,那么它所包含的命题就可以被看作间接地通过了检验。马克卢普指出,经济学的许多关键命题,如效用和利润最大化命题,曾被哈奇森认为是不可检验的,实际上,这些命题却是间接可检验的。
不管怎样,围绕哈奇森早期观点的争论使得证伪主义的影响在经济学中迅速波及开来。1948年,保罗•萨缪尔森在其里程碑式的《经济分析的基础:经济理论的操作意义》中就明确表露出具有证伪主义倾向的方法论观点。在该书中,萨缪尔森在对先验论做了简短的批评之后宣称,他的中心目的之一是研究如何在经济学里导出“操作上有意义的一般原理”,这种原理的特点就是可以经受“反驳”。在他看来,经济学的基本目的是推导出有操作意义的经济学理论,而有操作意义的经济学理论只是关于经验资料的假说,这种假说在原则上应是可以被驳倒的,即使只有在理想的条件下才会被驳倒。他指出,“我们的理论的有用性,来自这样一个事实:通过我们的分析,我们常常能够确定由于一个或多个参数变化而引起的未知变量的变化的性质。事实上,除非对经验上可观察的数量确实含有一些限定,我们的理论在原则上可以根据这些限定被驳倒,否则我们的理论在操作上就是毫无意义的” [123]。显然,在萨缪尔森那里,一个在操作上有意义的理论就是一个可证伪的理论。因此,马克•布劳格断言:“萨缪尔森关于在操作上有意义的一般原理所下的定义相当于维也纳学派语言中所表述的的波普的证伪主义” [124]。
与萨缪尔森的思路不同,弗里德曼在其《实证经济学方法论》(1953)一文中指出,影响广泛的哈奇森的“超经验主义”观点是一严重的错误并产生了很大的危害,它根本不能提供淘汰没有根据的假设的较为简便的方法,而只会制造混乱、无助于理解经验资料对经济理论的重要性,使旨在发展实证经济学的经济学家的努力受到误导并有碍于就实证经济学所采用的假设达成一致观点。在他看来,对经济理论的假设前提的直接检验是不必要的。因为对前提的直接检验往往是不可能进行的,而且理论是从大量复杂的详细情况中抽出一般的有决定意义的成份以达到“以少释多”,因而理论的前提假设常常不会是现实的,甚至“理论愈是重要,理论的前提就愈是不现实”。因此,对理论的经验检验的唯一可行的方法是将理论的结论(预测)与事实加以比较。“如果假说的预测与经验事实相矛盾(‘经常性’地或者比另外假说更频繁地),那么它将被拒绝;如果假说的预测与事实不相违,它将被接受;如果它已经多次成功地避免了与事实相抵触,那么它将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但是,“事实证据永远不能‘证实’一个假说,它只是没能驳斥该假说” [125]。
这样,哈奇森30年代的严格的甚至是刻板的波普证伪主义标准,在经过激烈的争论之后,转变成了弗里德曼50年代的实用主义的工具论信条。希尔斯和德•马奇认为,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一文应当看作是以杜威的实用主义为基础,而不是以波普的证伪主义为基础的,从波普主义者的角度看待弗里德曼的论文,将无法弄清弗里德曼研究经济学的方式[126]。但是,弗里德曼的方法论信条在经过又一轮急风暴雨式的方法论大战之后事实上却成了主流经济学的方法论原则。
4.2.2工具主义及其批评
按照弗里德曼(1953)的观点,(1)经济学家们不应费尽心机使自己的假设“成为现实的”,因为它们从来就不现实,理论的有效性与假设的现实性无关;(2)作为一系列假说的载体,理论的有效性应由其对所解释的现象的预测能力来判断;(3)只有事实证据能够表明预测是“对”或“错”,从而理论是否“有效”而被暂时“接受”或“拒绝”。简而言之,“预言就是一切,假设不足轻重”。这种典型的工具理性主义方法论主张,引发了20世纪50年代的方法论大论战,并对主流经济学产生了长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