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点击屏幕中间,控制栏可以直接切换白天和夜间模式!

42.国有企业或国家拥有股权的企业的经营者之行为,不得与企业或国家财产有“利益冲突”。此种利益冲突行为包括自己另外经营同业竞争的企业、有供销关系的关联性企业等。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公布详细的规章,详尽地列举列入禁止之列的“利益冲突”行为。

43.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公布详细的规章,对国有独资企业或国家拥有股权的企业的经营者,作出详尽的“竞业禁止”的规定,其中包括辞职或被解职以后在多长时间内不准在非国有企业内担任何种职务的规定。

44.使用国有财产的企业如果为其股份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政府的证券监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市场交易价格公开地买卖本企业已上市交易的股票;

使用国有财产的企业如果为有私人股份的股份制企业,为促使经营管理人员为企业长期发展着想,持有该企业股权的国有财产经营机构可以作出规定,允许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以该企业现行的股份转让价格购买不超过相当于其正常年工资几倍的股份或未来行使的股票期权。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公布详细的规章,严格地限定此种购买和出售股权或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时间及有资格购买者的身份。

除上述两种例外情况之外,不准使用国有财产的企业的任何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任何方式购买或获得国家对该企业的任何所有权或股权。

45.有权直接支配用于企业经营的国有财产的任何人员,有义务使其主管的国有财产得到尽可能大的收益;其企业的所有权部分或全部归国家所有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有义务使企业的自有财产得到尽可能大的收益。没有足够履行这一义务的,应当视其情节轻重而受到撤职处分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有侵占国有财产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有权直接支配用于企业经营的国有财产的机构、其企业的所有权部分或全部归国家所有的企业,必须对全体公民公开其财务状况。对有权直接支配用于企业经营的国有财产的机构、其所有权部分或全部归国家的企业,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就国有财产的收益和增值情况提出询问、质疑和批评,上述机构和企业有义务回答公民的上述询问、质疑和批评。

47.转让国家所有的任何企业所有权,都必须向全体人民公示。公告中必须说明转让了哪些企业的所有权、被转让企业的财务状况、转让的条件特别是售价以及受让方的详细情况;任何公民都有权就国家所有的企业所有权的转让情况向主管转让的机构和人员提出询问、质疑和批评,上述机构和人员有义务回答公民的上述询问、质疑和批评。

48.转让国家所有的任何企业所有权,都必须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讨论和批准,并在讨论前广泛征求和听取全体公民的意见。任何公民就此类转让提出的异议,都必须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应涉及被转让所有权的企业、被转让企业的财务状况、转让的条件特别是售价以及受让方。

49.出售国家所有的企业所有权的任何收入,都必须再投入企业中以形成新的国家对企业的所有权,只有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决议专门指定了出售国家所有的企业所有权收入的用途时可以例外。

50.对有权大量直接支配公共财产或公众资金的个人,包括政府公务员和官员、有权直接支配用于企业经营的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的主管人员、其企业的所有权部分或全部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企业的负责人、公益事业机构的负责人、股票上市公司的直接经营者、由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借入巨额资金的企业经营者,其所实际控制的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巨额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能视为由其占有,也不适用由占有推定所有权的法律规定。

参考文献:

1.《修改物权法,保卫公有财产》,左大培,2005年8月7日

2.左大培著:《混乱的经济学》第六章“市场经济中的公有制企业”

“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终结

陈季冰

今年以来,舆论针对所谓“主流经济学家”发起了连番批判。印象中最猛烈的有两次:第一次是今年夏天由“顾雏军事件”引发的;最近一次则是由一位姓丁的香港社会学者抛出“国内真正的经济学家不超过五个”的“砖头”之后而引发的。被时评界的唾沫淹没的先是像张维迎、周其仁、林毅夫这类学术界人物,后又扩展至龙永图、李剑阁这类“学者型”的官员。令人吃惊的是,竟连吴敬琏这样的德高望重的前辈也未能躲过此劫。一时间,似乎只要你的头上有一顶“经济学家”的帽子,你一张口就必错。

并不是故意说刻薄话,我觉得“批判”所呈现出来的知识含量很低。尽管论说者的话语如泰山压顶,却时常含有常识性错误和逻辑混乱。举一个例子:有一篇题为《谁害惨了顾雏军?》的评论一度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文章说:“正是MBO这个不祥之物害了这位企业家,而在这个过程中,主流经济学家则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位从事经济评论的资深人士认真拜读此文之后,满脸困惑地对我说,MBO是“经理人持股”的意思,顾雏军既非科龙集团的内部经理人,甚至也不是国企干部,他是从外部“并购”科龙的,好像和MBO扯不上什么关系吧?

看来,要为“沉默的大众”代言,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专业知识,特别是在得出结论前要多一点实证精神。社会科学是一门科学,来不得半点偷工减料,尽管也许你是出于善意,甚至你的结论也是有道理的,但只要前提条件和论证过程有问题,你就可能误导读者。

我一点没有维护“主流经济学家”的意思,倒是这两场“批判”背后折射出来的某种倾向,值得关注。事实上,一堆并无多少真知灼见的评论能够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反响,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社会大众对改革中的付出与成果的分担(分享)现状有着诸多负面评价,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正在他们当中堆积,他们对于社会中掌握各种话语权的精英阶层充满了不信任乃至反感。作为这个阶层中的一部分,经济学家由于经常受聘担任一些改革方案的设计者,或者以改革的布道者自居,自然首当其冲地受到批评。

这种不满情绪是有理由存在的,且必须得到认真倾听。虽然经济学家不是造成当前社会不公的主要罪魁,但他们中的某些人、某些主张对此要负一定责任。

经济学是一门探究资源配置效率的社会科学,它需要有严格的边界限定。经济学家皓首穷经地研究如何让稀缺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从而产出最大的社会总福利。但是,这里有两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第一组是关于市场的———首先,要存在这样一个自愿进出的“市场”;其次,这个市场要有公正的交易规则;最后,这些规则要确保得到不折不扣地遵守。第二组是关于产权的———首先,在市场中交易的所有商品都是有主人的;其次,不管主人是何种身份,也不管他亲自前来还是委托他人参与交易,交易获得的收益应当得到严格保护。

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和规范的市场交易制度。它们一方面构成了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另一方面也为经济学活动设定了坚固的边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经济学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社会可以作为一门纯粹研究资源配置效率的学问而存在———它不是缺乏道德,而是不需要考虑道德因素,因为这道坚固的边界已经把道德问题排除在外。

反观中国,我们是一个正处在“转型期”的社会,许多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法律的、道德的因素纠葛在一起,难以形成有效的“边界”。我们或许已有了产权和市场的模糊概念,但我们的产权保护和市场交易制度并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在一个充斥着无主货物和强买强卖的市场里面,在一个伪劣商品横行和盗贼猖獗肆意的市场里面,我们怎么还能学究气十足地谈论“资源最优配置”?因此,我愿意一再引用学者秦晖说过的一句话:在中国,公平和效率决不是一对矛盾,长此以往,我们将既无公平,又无效率。

有很多时候,我真的很为中国的经济学家感到无辜、无奈和无助:他们看起来似乎拥有很大的话语权,实际上却经常陷入“秀才遇到兵”的境遇。建设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建立一套严格的产权保护制度,或许经济学家能够有所贡献,但归根结底这是他们力所不能及的———难道强买强卖、假冒伪劣是仅用“经济的”办法就可以解决的吗?

经过今年的几番批判和论战,有一些问题让我们看得更清楚了:不论是经济学家自己的南柯一梦,还是社会大众的幻知幻觉,那个在中国思想界和知识界风光了10多年的被称作“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虚拟殿堂已轰然倒塌。

现在,舞台已经腾出,让我们鼓掌欢迎有使命感、有胆识、有真才实学的政治经济学家登台亮相吧。

来源:中国青年报

经济学须从历史关怀中获得批判力

社科院经济所 张晓晶

在一次网上冲浪中,看到一位国外大投资银行的著名分析师,最近正在研读罗马帝国兴衰史,颇有感触。尽管在吸引眼球的时代,不排除这是一种炒作,但我宁愿相信它是真的,并且对这位分析师表示敬意。毕竟,在一个从理想到行动都越来越短期化的时代,对于以跟踪宏观经济为己任、为格林斯潘们的举手投足或神魂颠倒或惊惶失措的分析师们而言,捕捉市场的瞬息万变才是至关重要的,历史至多只是他们紧张生活的外衣上一件奢侈但并无多少实用价值的配饰。

马克思确实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习随记)》小说在线阅读_第116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yuweiyuwei_的作品进行宣传。

首页

马克思确实是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经济学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习随记)第116章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