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其青年时代所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通过对“异化劳动”问题的分析揭示了资本支配劳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在这个时期马克思尚未全面接受劳动价值论,在这之前甚至还对劳动价值论明确表示过否定的意见(马健行、郭继严,18页,35-43页)。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异化劳动”,首先是表现在劳动产品对劳动者本身的异化上: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就越少;他创造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等等;造成生产结果对劳动者异化的原因是工人对生产活动的异化:工人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劳动者在劳动之外才感到自由自在,而在劳动中则感到不自在。这种异化的直接结果是人同人相异化,是人与人相对立,是别人占有工人的劳动产品,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92-94、98-99页)。在马克思看来,与工人相对立的人��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他成为支配工人的异己力量表明了资本对劳动的统治:“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而他主张的“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62、120页)。
值得注意的是,早年的这个时期马克思否定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因为他认为,劳动价值论与现实当中对劳动的剥削和统治无法相容。他当时把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含义理解为:从理论上说劳动的全部产品本来都属于工人;他因而指责古典经济学家,说他们一方面在理论上承认劳动的全部产品本来都属于工人,另一方面他们又自相矛盾地说,工人实际上得到的只是产品中为工人的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马克思还指责古典经济学家,说他们一方面说劳动是人用来增大自然产品的价值的唯一东西,另一方面又让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处处对工人占上风,并对他发号施令”(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54-55页;马健行、郭继严,36-37页)。
早年的马克思已经直言不讳地说明了后来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核心,这就是资本在企业中统治和剥削劳动。劳动价值论只是论证这一思想的工具。
马克思企业理论的核心内容是揭示资本如何通过在企业中支配和统治劳动而剥削劳动,这全部论述的出发点是现实存在于资本主义企业中的两大事实:企业本身是一个等级制的组织,企业的领导人通过等级制的管理体系命令和指挥大量的工人,而普通工人则处于这个等级制体系的最下层;在企业这个等级制组织的金字塔式结构中,处于最高领导者地位的人是“人格化了的资本”即资本家。这就形成了资本统治劳动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以前的古典经济学家们也或多或少地提到过这两个事实,但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人都没有象马克思那样把这两个事实强调成经济分析中的主要问题。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出版以后不久,新古典经济学就在西方的经济理论界夺得了统治地位。而新古典经济学最值得注意的一个特征就是它完全抹煞了存在于现实的资本主义企业中的这两个事实。
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本身对企业内部人与人关系的性质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明。利用数量化的抽象理论分析,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变成了一个没有任何社会生产关系方面的实质内容的空壳。而这种数量化的抽象理论分析在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分析中达到了其最高峰。在这种模型所体现的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只不过是一种得到优化利用的生产函数,是一个将从市场上买入的各种生产要素变为到市场上去卖出的产品的转换场所,企业内的生产过程不过是依据市场决定的价格通过成本最小化程序从可行的技术中选出的投入产出关系而已,根本就看不到对企业内的社会组织即企业内的生产关系的任何分析(Bowles, p. 16)。这样一来就很难理解,是什么样的人际社会关系把企业与市场、与独立的个体生产者区别开来。新古典经济学的这样一种分析方法最终导致人们去怀疑企业存在的必要性,导致人们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企业?
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结构也导致它否认资本在企业中统治劳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总是假定,企业所使用的资本和劳动都是它从生产要素市场上购入的。这样一种分析前提等价于暗中假定,资本与劳动在企业中具有同等地位,谈不上谁雇佣谁或谁统治谁。根据这种观念,萨缪尔森在谈及资本与劳动在企业中的关系时提出了一句名言:“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资本与劳动“谁雇佣谁都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出发,他假设了与现实(现实是在企业中通常是资本雇佣劳动)相反的劳动雇佣资本的情况,以证明利润率的下降与实际工资的下降不能相容。当然,萨缪尔森也承认,如果想普遍地实行完全竞争,那将是极其自相矛盾的。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他根据这样的命题来批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Samuelson, 1957, p. 894)。
萨缪尔森提出的上述命题表达了新古典经济学企业理论的要旨,但也使新古典经济学处于极为尴尬的两难境地:因为至今为止的西方国家经济中的现实都是资本在企业中雇佣并统治劳动,所以如果新古典经济学是正确的,现实的资本主义经济就不是充分竞争的,因而是无效率的;如果经济现实中的资本雇佣劳动有其必然性(哪怕是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则新古典经济学在基本理论上就是错误的。分别强调这一两难推论的两方面,这构成了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发展的两个方向,前者强调资本主义经济的无效率和改造的必要,从而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改造功能,后者则表现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解功能。由于本文的重点是从理解的功能上阐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我们将只限于说明新古典经济学在有关企业的基本理论上犯了哪些错误。在本文的结尾处我们将说明是什么原因使资本雇佣劳动具有必然性。
正是由于对新古典经济学有关企业的学说不满意,才使企业理论成了正统西方经济学界近年来的一大研究热点。尽管主流经济学的企业理论仍然使用新古典经济学惯用的以个人最优化行为为基础的均衡分析,但是它的发展不能不再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企业的许多著名论断。主流经济学的这一新发展与马克思在企业理论上的真正重大的区别在于:现代的企业理论论证企业是所有当事人个人的理性经济行为的产物,是一种提高经济效率的经济组织,马克思则把资本主义企业中的一切现象都归结于资本对劳动的统治。
抛弃新古典经济学的企业概念,首先表现在将企业内部的社会组织与市场交换关系区别开来。这是从罗纳德•科斯的著名论文开始的。当代西方经济学中的企业理论以科斯的《企业的本质(The Nature of the Firm )》一文(Coase, 1937)为开山祖。科斯的这篇文章突出说明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企业与市场价格机制是两种不同的协调生产、配置资源的方式:在企业之外,市场通过它的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协调不同个人的经济活动,通过相对价格的变化来指挥生产,改变资源的配置;而在企业中则依靠企业家这个协调者的命令来配置资源。这也就是说,在企业内部消除了市场交易,而由企业家来协调生产,由他的命令来配置资源,作为协调人的企业家取代了市场交易的功能。科斯曾经引用有关“主人和仆人”“雇主和雇员”关系的法律条文来说明,构成企业的本质性的东西就是“direction”(指挥)和“control”(控制)的关系(Coase, 1937, p.403-404)。
第二个问题是在这个基础上解释,为什么许多经济活动不通过市场交易来办理,而要由企业这种靠自上而下的指挥来运转的组织来处理。他这篇论文的主要目的就是提供这样一种解释。他提出了著名的“交易费用”概念,利用它来对企业代替市场协调生产的现象作理性化的说明。科斯指出,利用市场机制要花额外的代价(也就是“交易费用”);而交易费用使企业的生产方式成为可能。通过企业与市场这两种不同的方式协调生产(“交易”)都会带来交易费用(交易成本)。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协调生产时要承受“使用价格机制的成本”,这是市场交易的交易费用;而通过企业协调生产则要承受在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在企业内部组织资源配置的费用低于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交易费用的地方,就有了企业这种协调方式,企业就会产生并取代市场来配置资源。
科斯本人曾经指出,他在《企业的本质》一文中说在企业内配置资源的是“企业家-协调者”,这只不过是一种形象化的方便说法。他在那里是用“企业家”一词来代表在企业中实际配置资源的那种非价格的机制,它是一个不仅包括管理部门、而且包括领班和许多工作人员的管理体系(Coase, R., 1988a,279页)。后来他的追随者威廉姆森就把企业内部的协调机制概括为等级制的组织,因而企业与市场在配置资源方式上的不同就化成了等级制与市场这两种协调方式的不同(Coase, 1988b, 286页)。科斯此文发表之后,西方经济理论界一般就都把企业内部内部看成是一个等级制组织,认为是等级制决定着企业的行为,而企业家处于这个等级制组织的顶点(Baumol, 1968, p. 64)。这样一来,科斯的论文就在西方主流经济学界中奠定了一种传统,它把企业内部的组织看成是一个以企业家为最高领导的等级制体系,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内部靠等级制体系管理的组织,它内部的资源配置是由指挥和命令来实施的,因而它是与通常的市场交易不同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
在强调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与市场交换关系截然不同这一点上,科斯的学说实际上是重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反复强调的论点。在这方面,重要的是科斯与马克思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他们都将企业看成是一个以自上而下的命令和等级制的体制来管理生产活动的实体,它与市场有着不同的协调经济活动的方式。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强调:“劳动力的消费”,“是在市场以外,或者说在流通领域以外进行的”(《资本论》第一卷第199页)。他将这种指挥命令和等级制的管理方式概括为“资本指挥劳动”,工人“在资本家的支配下劳动”。“现在,在生产场所不能缺少资本家的命令”。“资本主义的管理就其形式来说是专制的。随着大规模协作的发展,这种专制也发展了自己特有的形式”:现在资本家“把直接和经常监督单个工人和工人小组的职能交给了特种的雇佣工人”,“在同一资本指挥下共同工作的大量工人也需要工业上的军官(经理)和军士(监工),在劳动过程中以资本的名义进行指挥。监督工作固定为他们的专职。”(《资本论》第一卷367、3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