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
胥持国先是担任同签宣徽院事、工部侍郎,后升为工部尚书。
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胥持国终于进入了金国的宰相行列,先后担任参知政事、尚书左丞,成为金国历史上的一种比较珍贵的稀有官员品种——经童型宰相。
在金国的历史上,未通过进士考试而担任宰相的官员廖廖无已,胥持国可以说是一个特殊代表人物。
既然当上了经童宰相,那么就得表现出经童宰相的特殊能力,不能让其它朝臣们看扁,所以在区田法的问题上,新任参政知事胥持国无条件坚决支持皇帝完颜璟的提议。
“现在我们金国的人口数量急速增加,耕地数量已略显不足,所以为了减少农业成本和提高土地利用率,我举双手赞成实施区田法”。
胥持国有自己的算盘:一方面,赞成区田法可以迎合皇帝的心思,对自己的政治前途大有帮助,另一方面区田法在小规模范围内实施确实效果不错。
但对此问题朝臣们也有反对意见,参政知事夹谷衡认为:
区田法其实早在西汉时期就已经开始实施,但为什么从西汉到现在一千多年时间内不能进行广泛推广呢?说明这种方法有问题,至少目前还不完全成熟。
所以建议谨慎实施,以免浪费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
完颜璟要迫不及待地获得开门大吉,所以区田法最终还是在一片争议声中开始试验了。
明昌四年,区田法还只是在中都府附近的几个州县进行实施。
但完颜璟同志显然对区田法抱有极高的热情和极大的自信,所以区田法种植的规模开始逐渐扩大。
明昌五年(公元1195年)正月,完璟璟正式下诏,要求农田百亩以上,需区种三十亩,多种者自便。
大规模的区田法种植正式开始在整个金国境内进行推广实施。
但区田法最终的结果却令完颜璟很不满意。
仅仅两年后,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都出现了。
由于各地农田的土地质量各不相同,有的土地肥沃,比较适合于实施区田法,所以当地的农民们都热衷于搞区田法,而有的土地比较贫瘠,不太适合搞区田法,当地的农民们便完全抛弃区田法。
还有因为各地天气状况不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种自然灾害,导致区田法始终无法正常的进行实施。
不管你皇帝怎么要求、怎么规定,百姓们考虑的是实惠,如果实施区田法得不到任何好处,那大规模实施还有什么意义。
完颜璟投降了,认输了,不再强迫百姓们实施区田法,如果农田的各种条件确实适合区田法,那就搞搞吧,如果条件不成熟,你们就自便吧。
虽然从内心深处完颜璟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但残酷的现实表明,也许实施区田法的时机还并不成熟。
九年后,当完颜璟再次和尚书省官员们讨论区田法的问题时,大家的一致意见是:百姓们已经对区田法完全失去了信心,区田法的实施基本宣告失败。
和区田法的不成功相比,水田法的实施倒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金国虽然统治着整个中原及淮河流域的北部,但由于黄河长年的发威,导致水田的种植面积一直无法大规模扩大。
但水田的农业产量明显要比旱田高出许多,而正是这点吸引了完颜璟,完颜璟决定将第二个农业革新的突破口放在水田身上。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水田在江南的平原河网地带一般都能够进行大规模的种植,但在缺乏灌溉的北方地区,水田的大规模推广必须伴随农田水利工程的大规模实施。
完颜璟非常羡慕南宋的统治者们,但光靠羡慕是不会天降水田的,要想在农业方面赶超南宋,完颜璟必须率领全体金国劳动人民兴修水利、灌溉农田。
明昌五年(公元1194年)闰十月,完颜璟下令各地州县官员进行实地考查,寻找可以开凿河渠,灌溉农田的河流,当然必须是那些一贯表现脾气温顺的河流,像黄河这种爱发脾气的大爷级河流,就不要进行无谓的考查了。
第一批入围农田灌溉明星级的河流是中都路安肃和定兴附近的徐水和易水,据中都路提刑司考查认定,可以通过这两条河流灌溉徐水、定兴两县的四千亩农田。
完颜璟命令工部立即在这两个地区兴建水利工程。
金国的水田推广工程随之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