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水梦秋成为公司新的总裁。
李剑有朝一日有命回来,水梦秋不想移交公司的管理权,那李剑也只好呆在家中,养养花鸟,打打太极了。
可以说,以后这个公司,基本没有李剑什么事了。
水梦秋一上台,对公司的财务,立马来个彻头彻尾的大审计,牢牢地掌管着公司运作的命脉。
也掐断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资金流出,这就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
水梦秋发现,财务部每个月都有一大笔资金流出,分别打到几十个不同的账号上。
一核查,这几十个账户的主人,并不是公司里的职员,水梦秋大笔一挥,不管三七二一,果断申请银行冻结,交给司法部门立案追回资金。
水梦秋其实很清楚,这几十个账户,大部分是李剑在外包养的小三账户。
这些女人断了资金来源,当然不会善罢甘休。
李剑在外面养了那么多女人,其实是给别人白白养老婆或者情人,基本上没有一个只忠于李剑的。
这些女人找来自己的情人,暗暗算计对水梦秋实行报复。
还有被扫地出门的秦贵和张志,也偷偷酝酿了一个对水梦秋的报复计划。
水梦秋夺回了公司的管理权,却将自己置身于危险的境地之中。
李剑不知道公司发生了巨变,继续在海岛上求生。
他在这个海岛上,虽然不是总裁,可他还是以王的形式存在。
他的腰上别着两把手枪,身边还有一个“大力士”张三,拿着一把长枪整天不离左右。
带着二十几个人占山为王。
在这一代,方圆几十个山头也没人和他抢,占不占领他都是王。
那天,李剑杀鸡儆猴,崩了一个人之后,剩下的二十几个人,都变乖了。
人是听话了,可李剑的苦恼却不少。
他们所面临的难题,就是食物的问题。
二十几个人,每天的吃喝拉撒从哪里来?
摘野果,打猎,钓鱼,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除此之外,好像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夏季的丛林,野果还是有一些的,但不能维持20多个人的生活。
李剑也不是天天吃野果的人。
他要吃肉。
两艘救生筏上,有两幅钓鱼工具,李剑专门派两个人天天去钓鱼。
钓上来的鱼,只能给他一个人吃。
有时候他可能吃饱了,剩下个鱼头鱼尾的,这才叫他的兄弟李蒙过来吃。
李蒙没有李剑那般娇贵,在人品方面,好像比李剑要好许多。
从他哥那里,拿了鱼头鱼尾之后,总是分给手下几个兄弟。
很多人也是看在李蒙会做人的份上,不和李剑去计较。何况李剑是个大总裁,回去之后还得仰仗他呢。
他们这里有四支枪,两把手枪两把长枪。
有这四把枪,在海岛上打猎来解决食物,应该不成问题。
问题是:没有多少子丨弹丨了,手枪子丨弹丨还有几十发。长枪用得多,现在只剩下不到10发子丨弹丨了。
子丨弹丨一用光,拿在手里的就是一根废铁,当烧火棍用都嫌重,一点用都没有。
他们来的时候,带了整整三箱子丨弹丨。
一箱子丨弹丨1500发,三箱子丨弹丨用来打猎,足可以让他们用上一年都没有问题。
可是,那三箱子丨弹丨在轮船触礁的时候,来不及搬出来,随船沉入海底了。
这天,李剑突发奇想,能不能到沉船的地方,把子丨弹丨打捞上来?
李剑其实是个实干家,他想到的事情,会马上去落实。
这次海岛探宝,李剑作了充分的准备,在触礁沉没的轮船上,载着大量的粮食和物资,这些粮食物资,足可以让李剑这一帮人,在海岛上生活一年以上无忧。
可惜,所有一切都沉入海底了。
粮食被海水一泡,肯定是没用了,成了海底生物的粮食。
除了粮食之外,其他的物资也是海岛生存必不可少的,李剑决定去轮船失事的海域打捞一下,碰碰运气。
李剑将他的想法又对李蒙一说,这次李蒙并不赞同,并且极力反对。
“哥,这里海底深度平均一万米,你的想法纯属异想天开,就算有最先进的潜水工具,都无法到达海底一万米的……”
李剑自有他的道理。
“我们的轮船不是遭遇海上风暴,或者激流旋涡沉没的,而是触礁!说明那一片海域并不深,说不定那里,就是一个被海水淹没的海岛……”
李蒙听李剑这样一说,觉得也有几分道理,如是将轮船上的东西打捞出来,将极大改变他们在海岛上的处境。
机会和幸运,都是留给勇敢的人。
兄弟俩说干就干,马上组织人在海岛上砍竹子,做了几个很大的竹筏。
最近海上天气极好,海面很平静,这个时候应该是出海打捞的最佳时机。
兄弟俩是信心百倍,但手下的人却没有那么积极。
这些人都不是傻子,在茫茫大海上,说打捞就能打捞?
“李总,你不是把我们当猴耍,而是要我们去送死啊!”
手下人虽说很听话,真到了危及生命的时候,谁愿意当傻子为李剑卖命。
“我不会让弟兄们白辛苦的,我会按照人头给你们钱的,好好干吧!”
李剑又拿出他金钱外交那一套,可钱到了这里,真的不是万能的,也不好使了。
“李总,就算给每个人100万,你开的也是空头支票,这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去呢,你口头许诺再多,又有什么用?”
“李总,海上参照物都没有,我们沉船的确定位置在哪儿?这么宽广的一片海域,就凭我们这几个人?想想都好笑啊!”
“对,几个竹筏子,就想到大海上开展打捞工作,想出这个主意的人,脑子没毛病吧?”
“不去,不去,脑子有病……”
李剑一阵恼怒,这些人刚刚放松了两天,看来又开始不听话了。
只要杀戒一开,那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李剑从腰间拔出手枪,对准那个说“不去,不去”的人脑门,“砰”地弹了一枪……
那人根本没弄清怎么回事,在他生命最后的一秒钟里,他的眼睛看见那黑洞洞的枪口,喷出一股火星子……
连声音都没有听见,他就这样直挺挺地躺下了。
李剑朝尸体上“呸!”地吐了一口带血丝的浓痰。
“不要你去了,你去见阎王吧!”
在场的二十几个人再次震惊,一个个战栗不已,有的吓傻有的吓尿。
高压制下,谁敢不服?
“杀了我吧,反正迟早是个死,我也不想活了,李剑,有种你再把我杀了!”
众人一看,敢和李剑叫嚣的人叫庞大。
庞大之前混过黑社会,前胸后背都有刺青,前雕灰太狼,后雕光头强。
后来改邪归正,到李剑的公司当了一名保安。
这次他是和大力士张三一起,被李剑看中,把他们俩一起带到这里。
庞大的运气没有张三好,张三当上了李剑的贴身保镖,可庞大还是一个小喽啰。
李剑刚刚才崩了一个人,也是杀一儆百,庞大竟然还敢和李剑叫嚣?
那他是真的不想活了。
李剑走到庞大跟前,用枪顶着他的脑门。
“你不服?想和他一起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