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岳也是这样,坏坏的笑着问:“我现在的状况,貌似比刚输血醒来之前,强一百倍吧?”
肯定的啊。
那时候的沈岳,身躯虚弱的也就比死人多口气而已。
结果,还不是被黎小草给“迫不及待”的法办了?
这厮提到那件事后,他家大嫂脸更红,尽管依旧哼唧着说不行,腰肢却蛇儿般的扭了起来。
卧室内的空气中,开始有某种味道弥漫。
就在他家大嫂的最后一道防线即将被攻陷时,嗡嗡的声音,再次响起。
“来、来电话了。”
黎小草总算找到了克制的借口,慌忙伸手推开他,又拿起了手机。
沈岳很郁闷:“谁啊?这么不懂的体贴人,简直没人性。”
“还是那个手机号。”
黎小草看了眼,又问:“要不要接?”
“随你。”
沈岳随口说了句,又趴在了好像溢着乃香的那地方。
“喂请、请问哪位?”
黎小草被这厮给弄的,不上不下,说话都不利索了。
这次,打电话的那个人,说话了。
是个女人的声音,很小心的样子:“请问,请问这是沈岳的手机吗?”
正衷心赞叹他家大嫂的孩子干粮,好像比前些天更可口了些的沈岳,听到这个声音后,全身肌肉猛然绷紧,抬起了头。
是展小白?
黎小草脸上的羞红,刷的退巢般消散。
女性的某种本能,让黎小草听到电话那边的女人这样说后,立即想到了沈岳做梦呢喃的那个名字。
展小白才是沈岳深爱的女人。
黎小草就算已经付出了,所有能付出的柔情,也比不上展小白的一句话。
她就是这样想的。
所以,这几天内,她最怕就是展小白忽然打来电话,找沈岳。
展小白只要打电话来,沈岳马上就会用最快的速度,离开她,去找他最爱的女人。
从此后,黎小草就会成为望眼欲穿燕归来的深闺怨妇。
她一点也不愿意成为怨妇,却无力改变。
强笑了下,她捂住手机话筒:“找您的。”
沈岳盘膝坐了起来,接过电话:“小琳,我是沈岳。”
“岳、岳哥,果然是您!我、我还以为,我打错了电话。”
陈琳的声音,陡然提高,说到后来时,竟然激动的呜咽起来。
沈岳没问,陈琳怎么会知道这个手机号,只是笑了下,低声安慰:“傻孩子,哭什么呢?”
听他叫出“小琳”的名字后,黎小草才知道给他打电话的,不是展小白。
但这个小琳,在她丈夫心中的地位,貌似也不是她能比的。
忽然间,黎小草心中升起浓浓的哀伤感,悄无声息的下库,踩着水晶小拖鞋,走到门口时随手拿过一件外套,扑在*上,开门走了出去。
轻轻带上房门时,她回头看了眼。
丈夫正沉浸在和小琳的通话中,满脸欣慰的笑,好像忘记了她的存在。
但黎小草很清楚,他并没有忘记她的存在。
他只是正要“非礼”她时,别的女人却忽然给他打电话来,还激动的哭了,他有些感觉对不起她,只能假装忘记了她。
“其实,丈夫这样做,证明他很在乎我的。我、我怎么可以有刚才的感觉呢?黎小草,你该高兴啊。你更应该明白,他不是属于你的。最起码,不是属于你一个人的。天塌下来时,你却拥有了他,这是你的造化。”
黎小草踩着小拖鞋缓步走出别墅院门口时,幽怨沉重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她忽然发现,夜色,好美。
她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怎么以前都没发现呢?
她要踏着月色,走走。
负责别墅安全的黎熊,幽灵般从黑暗中走出来:“夫人”
“不要跟着我,我就想独自走走。放心吧,没事的。”
黎小草柔柔的笑了下,又说:“我现在感觉,特幸福。”
黎熊能清晰感受到夫人的幸福,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现在,真的很幸福。可惜,黎青看不到了。唉。”
黎小草走到别墅后面,站在一棵树下,望着别墅后窗,想到为了掩护她逃走,却被陈享打死的黎青后,神色暗淡,幽幽叹了口气时,一只手,忽然从背后伸出,捂住了她的嘴巴。
人这一辈子,总是会遇到特别艰难的抉择。。..
陆天秀当前,正面临这种情况。
正如黎小草担心的那样,那天她虽然彻底臣服在了沈岳的脚下,亲吻他的脚尖,荆红命在临走前,还给他们主持了简单的婚礼,算是给了她“华夏媳妇”的正统身份。
只要她死心塌地的忠于丈夫,或者说忠于华夏,命运绝对亏待不了她。
她完全可以背靠华夏这棵参天大树,更趁武元明被杀掉,陆家军有了迅速扩充辖区的好机会后,当一个华夏唐朝时期手握军政大权的节度使,风光无限。
问题是,陆天秀总是感觉,她骨子里流淌着的是南越血脉。
从历史上算起,华夏就是南越的宗主国,倍受剥削欺负,打心眼里有敌意。
于是,陆天秀每晚独自躺在库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时,总是在想:“为了活下去,为了保全忠于陆家的士兵们,就这样践踏自尊,叛国投敌,真的好吗?”
她有这样的想法,除了反复无常的天性,和极力压抑的野心之外,最大的原因,就是她是个纯粹的军人。
从懂事起,就被灌输要保家卫国的思想。
这思想没错。
陆天秀这样想,也没错。
错的,只是她不配做死行为的野心。
可要想当个纯粹的南越军人,她就要在被华夏大力帮助才活下来后,背叛承诺。
背叛承诺成功还好。
一旦失败呢?
除了身败名裂后,她想不到更好的结果了。
“也许,我该向命运低头。学黎小草那样,只要能这辈子幸福,就不要去管别人的眼光。更何况,我不给华夏人当傀儡,早就被武元明杀死了。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想了很久,最终还是想到这一点的陆天秀,幽幽叹了口气,抱住了抱枕,不再去想了。
她要好好休息,接受命运的安排。
可她刚闭上眼,窗外就传来呱呱嘎嘎的夜鸟叫声。
南越丛林中,有许多能发出这种叫声的鸟。
不过所有的鸟,在发出这个叫声时,都不会通过音律的节拍,来向陆天秀传达清晰的信息:“同心湖畔。”
同心湖,就是当初沈岳被庄纯丢下山涧内后,被山洪冲到湖口处,被黎小草及时救了的那个湖。
同心湖其实就是个大水洼,压根没有名字。
这个名字,是陆天秀给起的。
知道那个湖叫这名字的人,除了她之外,就是阮天南了。
所有少女,都有情窦初开的时候,陆天秀也不例外。
当前在陆家军内担任某连上尉,这些天来更为保护她的安全,而竭尽全力的阮天南,就是陆天秀情窦初开时的白马王子。
长相英俊,身高远超一般南越人,军事素养强的阮天南,特容易吸引女孩子。
要不是陆称雄希望能用利益联姻,来巩固以后会接替他的陆天秀,在南越军中的地位,那么他在无意中发现阮天南竟然和女儿在湖畔约会后,可能就不会棒打鸳鸯了。
陆天秀的初恋,还没来得及开花,就被硬生生的掰断。
只留下了同心湖的美好回忆
陆天秀没惹下蹋天大祸之前,也偶尔会回忆起曾经的甜蜜,却绝不会因此就责怪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