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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邓承志将自己捆成了一只大粽子,头戴铁盔,内穿轻薄的锁甲,外罩一件精良的大红棉甲,前胸,后背都加装了防箭板。防箭板,是取代了东方骑兵护心镜的一种设计,防护力比护心镜更强。

他马背左侧的褡裢里,搁着两只家传铁锏,右侧则挂着两把马战直刀,手里还抄着一杆尖细的破甲枪。胯下战马,更是素质极高的改良辽东马,身后还牵着一匹驮马。他这一身装备加起来值多少钱呐,超过两万块龙元。

两万块龙元是个什么概念,足够一家五六口人,十年吃喝无忧了。开原铁骑作为辽王马城一手建立的起家部队,享受的待遇,装备自然是最好的,这便是一支生生拿钱堆起来的精锐骑兵军。

马城自起兵以来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拿龙元将敢于反抗帝国统治的敌人,统统砸死,如今这个愿望终于达成了。两万块龙元穿在身上,金光闪闪的,那怎么可能不凶猛,不精锐,不犀利呐。

嘈杂的马蹄声中,三千铁骑以托马代步,牵着健壮的战马,向前出发。

开原铁骑单兵素养极高,在集团作战时更是恐怖。作为一支近代骑兵,开原铁骑在集团作战时,在两翼,中队配置了大量军官,士官,这样做的好处是冲起来势不可挡,大批作战意志顽强,素养高超的军官率队冲锋,冲起来便是雷霆万钧。

然而,缺陷也不是没有,因为军官都冲锋在前,一旦冲起来便停不下来。于是乎,这就对普通士卒的战术素养,纪律性,作战意志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作战时普通士卒需要紧跟军官,乱军中万万不能失去建制。

即便失去建制了,也要第一时间重新集结起来,否认便会陷入被围剿的险恶境地。故此,建设这样一支骑兵野战常备大军的难度有多高,可见一斑。将是骁将,兵是精兵,必然得要求做到全军上下,俱是精锐。

凌晨时分,突厥斯坦城外,东南方。

嘈杂的马蹄声中,邓部三千铁骑抵达战场,面前便是灯火通明的奥斯曼人联营,那数十里联营中人声鼎沸,嘈杂。夜间正在调动兵力换防的奥斯曼人,竟疏于防范,这便给邓部铁骑了绝佳的战机。

“换马!”

“整备军械!”

军官的低喝声中,三千铁骑纷纷翻身下马,默默的整理起行装,兵器,将驮马仍在原地,翻身骑上养精蓄锐多日的优良战马。

甲胄响动,兵器撞击声中,响起一声低喝“诸位!”

邓承志翻身上马,三四十斤的负重压在马背上,精挑细选的改良辽东战马,竟纹丝不动,反而难耐的喷着响鼻。良种蒙古马与阿拉伯马混血,繁育的第二代,第三代改良马,日渐表现出血统的优势,兼具阿拉伯马的爆发力,蒙古马的出色耐力。更别提这位邓帅胯下战马,可是精挑细选的良种,更加优良。

“建功立业,当在此时,出!”

又一声低喝,杀气腾腾的三千铁骑蜂拥而出,开始有些散乱,很快便形成三列纵队,往灯火通明的数十里连营,杀气腾腾靠了上去。

五里,明亮的灯火已近在眼前,喧闹声不绝于耳。邓承志驱策着战马踩着小碎步,挺着尖细的破甲长枪,面前有几座高大的箭楼,密密麻麻的牛皮帐篷,洞开的营门近在眼前了,一队队奇装异服的域外蛮人正在调动,行走。

对这些域外蛮夷,邓承志打心底里厌恶“杀不尽的蛮夷!”

“驾!”

一声低骂,又是一声低喝,虽久疏战阵,他心中热血竟沸腾了起来。一时间不闻人声,便只有战马加速时发出的轰鸣声,不久城下东南方便尽是奔腾的战马,大地随之颤抖了起来,威势无双。

邓部铁骑可说是狂妄之极,以三千骑击二十万,竟人人奋勇,求战心切。也是大家伙在远东憋坏了,如今重临中亚再度披挂上阵,那一双双眼睛竟赤红,森然,无法形容的铁骑无双,在奥斯曼人面前露出了狰狞的钢铁獠牙。

战马疾驰中,各营,各哨军官纷纷越众而出,将雪亮的马刀拔了出来。马蹄声隆隆,既是闪击偷营又是夜袭,三千铁骑便保持着三列纵队,向着洞开的营门疾驰而去。营门外,此时正有大股兵力调动。首当其冲,一支倒霉的奥斯曼近卫骑兵,正要出营,迎头撞上了蜂拥而来的红色铁骑。

黑夜里,大地震颤了起来,疾驰中的铁骑滚滚而来。

“啊!”

几声惊叫,这支倒霉的近卫骑兵队竟目瞪口呆,失了神,瞧着黑夜里红色的骑兵从天而将,席卷而来。噗,尖细的破甲长枪刺翻一骑,撒手,弃枪,邓承志一伸手将左侧褡裢里的两根家传铁锏,抄在手中。那两根铁锏久经战阵,饱尝了鲜血,竟早已变成了暗黑色。

“啊啊啊!”

当面一骑吓的哇哇大叫起来,穿一套黑色胸甲,打着一杆鹰旗,顶盔上插着两根大雁翎,瞧着与普通的奥斯曼骑有些不同。噗,双马交错,狂猛的一铁锏劈头盖脸,那胸甲骑兵直挺挺的栽洛于马上,鹰旗无力的颓然坠地。

希律律!

那支数百人的胸甲奥斯曼骑兵,堵在营门处进退不得,在开原铁骑冲击下,一时间人仰马翻。当啷,又一声金铁交鸣,邓承志手中两把铁锏左右开工,使出出神入化的家传锏法,竟十分蛮横的碾进了营门。

前队,两翼此时俱是骁勇的大明将官,组成一个犀利无匹的攻击箭头。三千铁骑成三路纵队,毫无停滞的涌入营门,便如同尖刀切开了柔软的豆腐,四散开来,大肆砍杀着。又如同一颗加农炮发射的炮弹,轰入敌群,其狂猛的势头根本无法阻止。

“放火!”

“杀!”

低喝声中,袭营,闪击本就是开原铁骑压箱底的本事,杀人放火都是出色的行当。这袭营放火也是个技术活,最重要头脑清醒,一触即走,免得大火烧起来连己方骑兵也困住了,最忌讳的便是恋战,贪杀。

灯火通明,数十里连营之内,但只见一匹匹撒了欢的战马,撒开四蹄狂奔起来,所过之处惨叫声震天。马背上一个个时隐时现的红色身影,翻滚着,劈砍着,用马刀挑起一根根火把,轻轻一甩。

呼啦,火头一闪,一个个帐篷便烧着了,火借风势熊熊燃烧了起来。一触即走,三千铁骑在连营中四散开来,便如同水银泻地一般,无孔不入,这本身也是极危险的事情,对组织,纪律,士卒的战术素养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倘若有人稍不留神,掉了队,脱离了同袍战友的保护,那便九死一生了。

“啊啊啊!”

“系哩呱啦!”

不出一炷香,邓部铁骑已深入敌营,一队队铁骑不管不顾的蛮横推进着,四处放火杀人制造混乱。混乱便如同一颗石子扔进了水里,一圈一圈的荡漾了开来,浓烟火光冲天,场面变得极度混乱。

前文说了,邓部出战,将大量军官集中到了前部,此举虽加强了前锋的冲击力,然而却极易造成指挥上的混乱。拿破仑战争中的大量战例,恰恰证明了这一点,骄傲的英军骑兵一旦冲锋就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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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皇明的征战史第1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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