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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的最后一天,李子龙辞官了,咬牙买了一张去美洲的船票。客船起航的那一瞬间,李子龙终于解脱了,远遁美洲新大陆,再也不用担惊受怕,担心复社的那段黑历史被人扒出来了,如释重负。

开城六年,巴拿马城。

半个月颠簸之苦,暗无天日,李子龙险些连苦胆汁都吐了出来。

直到有一日,甲板响起震天的欢呼声:“到了,到了!”

一个激灵,李大才子爬了起来,整理衣衫从舱走了出去,瞧着远处的海天一线,精神振奋了起来。不到半日,一座繁华锦绣的巨城,便清晰可见。此城毗邻海湾,背靠山谷,是一座临海靠山、风景如画的巨城。

“哈哈!”

李子龙站在高大甲板,哈哈一笑,心这些年的阴霾尽去,等待他的,或许是人生里崭新的一页。

同一时间,密西西河畔。

一条贯穿美洲大陆的大河,并未阻挡明军东进的脚步,人迹罕至的部平原,大河之畔,时有大红色衣甲的骑兵队出没。

“驾!”

奔腾的野牛群在大平原,狂奔而过,几声清脆的铳响过后,一头小野牛轰然倒下,一队轻骑挥舞着火铳狂奔了过去。数骑滚鞍下马,剥下牛皮,割下了肥美的牛肉,便在河畔寻了背风处,露营过夜。

夜晚的大河之畔,危机四伏,然而这里却是狩猎者的天堂,皮草交易的胜地。以军队主导的殖民势力尚未占据此地,然而一些胆子大的探险队,却已经先发了一笔横财。这些探险队尾随着明军骑兵侦察队,一个冬天,便从一介寒门成了富贵之家,马背绑满了兽皮,褡裢里塞满了龙元。

第一千三百四十二章 谦信

天色已晚,一队骑兵,十多个狩猎者在大河之畔露营。

没有大明铁骑在侧,狩猎者,是万万不敢单独进入密西西流域的。这里遍布着各种猛兽,野性难驯的土人,到了夜里更加凶险,夜晚的密西西是猛兽出没的时刻。狩猎者,多数是跟着官兵,侦察骑兵队一起行动。

武装到牙齿的精锐侦骑,战斗力十分强悍,一队侦察骑兵由十二人,到十五人组成,负责守卫,警戒着大明帝国在美洲的领地,故此人人爱戴。一队精锐侦骑的战斗力有多强悍,剿灭一个几百人的土人部落,大约只在反掌之间。

最近的殖民地定居点,在后方三百里外,叫做新义府。

说是府城,其实是个大点的镇子,由一伙做皮草生意的商人出资建立,渐渐发展成皮草交易的胜地。不过这里的人口,倒是越来越多了,短短几个月便聚集了数千人。包括一个明军骑兵营,还有怀揣着一夜暴富的梦想,来此冒险的大明男女。

受皮草贸易丰厚利润的影响,狩猎,皮草业迅速成为淘金热之后,美洲西海岸殖民地,第二大产业。在新义府在的行政管理枢,以及军事部门外围,修建了一些防御设施和石头围墙。虽说围墙不是很高,但完全石料堆砌的墙体,却绝对坚固。

新义府的权力架构,是由一群商人组成的会议体制。由于大明新政,实行的是严格的军政分离制度,故此明军只负责打仗,极少干涉地方府治。这样的体制到了美洲殖民地,仍完善的保存了下来。军队只负责打仗,军事开采,于是乎,地方治权很自然的,便落到了商人们手。

商人治理地方有个极大的特色,那是联席会议制,有事大家伙商量着办,和气生财嘛。除了修建大量防御设施,新义府的外围土地被开垦,种植了玉米和大豆还有土豆等农作物。大明人,很快成为了这片土地的新主人。

清晨,旭日东升。

街的人流很快密集起来,摆摊贩卖兽皮的也不少,甚至还有印第安人的身影,他们不断对过往的大明商人们,兜售着自己打来的猎物,或者自己捕获的鸟类,以及各种水果。没有钱的酒鬼,醉醺醺的被人丢出酒肆,其有明人也有土人。

对于商人来说他们可不会去看客人是什么种族,只要有钱你是他们的帝。如果没有钱,对不住,那没什么好脸色了。这里落魄者有之,衣衫光鲜者有之,美洲大陆对于大名人来说,这里是一片充满了梦想和机遇的地方。

随着来自遥远东方的殖民者,蜂拥而至,周围的土人部落,不开眼的土人都消失了,愿意结盟的,渐渐成为精壮的劳动力。受到大名人的生活习俗感染,很多的印第安人已经有了改变,从以物易物,变成了使用金银币来交易。

城内,街道。

尚谦信起了个大早,和几个结伴而行的友人租了几匹马,将大堆晒干,炮制过的兽皮堆在大街一侧,便擦了擦头的汗。

“信哥儿,又来卖皮子呀。”

“啧啧,好大一张豹皮!”

“这张花豹皮,做个价吧!”

大堆兽皮一摆出来,便有一些商人围拢了过来,问价的,寒暄的,很快将尚谦信包围了,皮草贸易可是纯粹的暴利。这些从富饶密西西大平原,猎来的兽皮,地加工后运回大明本土,卖去辽东可以大赚一笔。倘若走亚,波斯这条商路,只要路不出什么纰漏,那真真是惊人的暴利。

那些个有钱的波斯王公,突厥首领,最喜欢攀,最喜欢购买大宗华贵的皮草。

“三百元,要现钞!”

尚谦信面无表情,开出了一个很高的价码,顿时四周围的商人们,纷纷走开了。

“三百元,疯了么。”

“这价码,过了,过了。”

商人们都嚷嚷着走开了,尚谦信也不动声色,只是将华贵的豹子皮拿起来,拍打了几下,卷起来仔细摆好了。他也不是第一次和商人打交道了,这样的好货色,他也不急着出手。花豹皮虽说不罕见,可他箭术了得,确切的说是弩术不凡,这一张豹皮是重弩从左眼射入,直刺脑后,全身下没有一丝瑕疵。

三百龙元,虽说是贵了点,可这个价格很公道了。

三百龙元在美洲新大陆,能买到什么呐,能买到一匹健马,一杆最新式的燧发火铳,一柄百锻马刀,全身下,从头到脚都能置办一身。尚谦信已经想好了,他对火铳没什么兴趣,他打小喜欢重弩,卖了这些皮子去铁匠铺,将他心爱的十字重弩修缮一新。

很快到了日三竿时,街道人来人往,人流越发密集了。

瞧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商人,走了过来,尚谦信眼睛一亮,心一动,立刻便有些惊喜。这位瞧着面生,一看便知是新来的客商。这样的客商初来乍到的,最容易蒙骗,这不是只待宰的肥羊么。

那客商还领着个少女,小小年纪十六七岁,穿一身素白的男儿武服,眉宇间清清秀秀的,娇俏可爱。少女正是青春年少,对一切都很好,眉开眼笑的样子,往周围不停的张望打量着。这让尚谦信越发肯定,这对父女是待宰的肥羊。

如今,来美洲做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这样的肥羊可也不少。

不动声色,尚谦信将摊位的豹皮摊开了,摆在显眼的位置,果然引来了那年客商的注意。

高瘦客商径直走了过来,抱了抱拳,试探道:“好皮子,做个价吧。”

尚谦信心一喜,脸却露出为难神色,沉吟道:“这张么,早有人预定了。”

高瘦客商一愣,忙道:“这位兄弟,敢问?”

尚谦信听到兄弟这个称呼,也是一呆,忙道:“不敢当,大哥请了,小姓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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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皇明的征战史第1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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