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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身外之物,若能换得东昌一城,便是值得!”

李信令亲兵将自己的这一身御赐明光铠交与李双财,并叮嘱道:“您可凭借此甲,得到见东昌府城中乱贼首领的机会,待取得此人的信任以后,须有三件事要做……”

李双财支着耳朵,生怕漏过了一个细节,否则便要提头来见,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但他还是提出了质疑:“就这一囊铠甲,俺们曹,啊不必,那曹逆便能信任俺?”

李信不答反问:“你且说说,东昌府城中的曹兆吉此前是做什么的?”

李信之前便已从李双财口中得知他所谓的曹大头领名叫曹兆吉,而且在民乱之前是东昌府的平山卫指挥俭事的一个幕僚,后来被那位指挥俭事所恨竟被下狱,若不是有这民乱,想来他便已经难逃大劫,总而言之这姓曹的当是有过见识的人。因此,那曹兆吉定然使得自己这明光铠不是普通之物,以此宝进献,由不得此人不重视。

“不知俺要如何诓那曹逆?”

“你便说,朱枣庄大战,从一个落荒明军军官身上扒下来的!”李双财重复了几遍后,就背着那副明光铠直往东昌府城而去。

顾十四看着那李双财越走越远,不无担忧的与李信道:“若是这厮出尔反尔,岂不是白白丢了那御赐铠甲?”说这话时,他满脸都是担忧可惜之色。

李信本想解释几句,说什么不过是身外之物而已,可一转念却又咽了回去。毕竟这些明朝土生土长的人,自小便被皇权思想浸淫,自己这番话说出来,惊世骇俗不说,还可能会由于对皇权不敬,而引起不必要的思想混乱。所以之淡淡的回了一句:“看着吧,我觉得这货不会让我失望!”

李双财一溜小跑,临到东昌城下时,似乎想起了什么,将那皮革囊打开把里面的明光铠提了出来。霎时间,李双财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差点被晃瞎了,他长这么大便没见过做工如此精美的铠甲。不过他仅仅愣怔了一下便将这幅精美的堪比艺术品的明光铠拖在地上仔细的踩踏一番,才重新卷好,弃用了那皮革囊用腰间的麻绳捆扎结实,抗在肩上重新向东昌府城而去。

“都说朝廷的大官厉害,比起俺李双财还差那么点,若是盔明甲亮的送了进去,再说是从败军身上扒下来的,曹头领肯定不起疑心才怪!”

李双财洋洋得意,甚至连李信刚才提头来见的警告都抛在了九霄云外。

“城上的兄弟,俺是城外的斥候,有紧急军情禀报曹头领!”

喊了半晌,才见成头上伸出了一颗懒洋洋的头颅,“哎呦,这不是李双财么,如何?今儿收获不小啊?”

“快开城,晚了耽误了曹头领的大事,有你好看的!”

城上的人与之不停斗嘴,厚重的木质城门同时缓缓敞开了一条缝。李双财赶紧一闪身钻了进去,随着大门咣当一声,他终于安然无恙的返回了东昌府的城里。只是还没等他松下一口气,却听城外马蹄声急,整个大地似乎都在颤抖。只听头顶上有人在高喊:“敌袭,敌袭!官军来了,官军来了!”

李双财立时便觉得脖子上好像被套了一个无形的锁链,头顶那句官军来了,就好像是一句咒语,使得脖子上那条无形的锁链,紧了一紧。

紧随其后的,便是地动山摇的大炮声,李双财被惊得险些没站稳,差点趴在地上。

“唉!”李双财叹了口气,摸了摸脖子上脑袋,这才撒开两条腿,往城中知府衙门而去,如今那知府衙门已经成了曹头领的府邸,而知府衙门原先的主人,此刻还在旗杆上吃风吃土呢。

李双财忽然回头望了一眼,只见城门口的旗杆上,一颗已经发黑满是脓水的头颅,似乎正在冲着他冷笑。李双财只觉得浑身一阵冷颤,终于下定了决心往知府衙门而去。

“来人,来人!哪里放炮?”

曹兆吉猛然间从被子里惊起,随之露出来的温香软玉,身子还在瑟瑟发抖。他满眼留恋的上下看了几眼,又忍不住伸出一双大手来,在那峰峦之间揉捏几把。这小娘子是知府老爷家的小姐,平素里别说如现在这般仔细把玩,便是远远看上一眼都是奢求。而眼下又如何?还不是在自家身下婉转承欢?

就在一月之前,他还对流贼提不起半分好感,可现在他却忽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就好像浑浑噩噩了一辈子,忽然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当然,这个目标便如贺头领所喊的那般,吃他娘,抢他娘,干他娘!

咣当一声,小姐闺房的门被撞开了,身上花花绿绿的“亲兵”一头便闯了进来。

曹兆吉当即大怒,“小姐闺房岂是你能进的,滚出去候着!”

那亲兵吓的赶紧连滚带爬退了出去,临了还不忘了猛吸了两下鼻子,那叫一个香。

耳边忽然传来嘤嘤的哭泣声,惹的曹兆吉一阵心烦,回头骂道:“哭,哭个球蛋?再哭把你送给外面的丘八,让他们也都开开荤……”

嘤泣之声陡然间便被噎了回去。曹兆吉十分满意,又裂开嘴笑道:“这才是乖乖小娘子,等爷退了官军再回来让你舒坦……”

出了小姐的闺房跨院,却见整个知府衙门已经乱的好像街市一般,身边的几个亲兵居然个个都是一身花花绿绿,曹兆吉差点没被气的吐血,这帮没见识的卵蛋,居然都穿着女人的衣服!更有甚的,居然还有一名亲兵穿着武打的戏服,站在队伍中间。

偏偏还有不开眼,一撩身上花花绿绿的女人衣裳,“咱们穿红裹绿,拥着大头领出去,让那些老爷们看看您的威风!”

曹兆吉好歹是见过世面的人,这副德行出去,哪里还能威风?丢人都得丢到姥姥家去。运了半晌气,才劈头骂道:“滚!都给老子把女人衣服脱下来,谁在穿女人衣服,见一个杀一个!”

这些老百姓平素里穷的连衣服都穿不起,偶然间到了大户人家家里,眼见着女人的衣服花花绿绿,漂亮极了自然便以为这才是老爷们该穿的衣服,穿在身上还有股淡淡的香味,很快就飘飘欲仙了,只觉得这辈子没有白活。

就在一群“花红柳绿”中,曹兆吉忽然发现有一个人格格不入,一身破衣烂衫黑的已经看不出本色,肩上还扛着一个大包裹。

“你,我怎么没见过你?”

曹兆吉的亲兵都是他亲自挑选的,均是身强体壮,没有作奸犯科的庄稼汉子,因此每一个人他都能叫得出名字。明显眼前这衣衫褴褛的家伙,不在其列。

“回大头领,俺是斥候营的斥候,今日探查敌情,得了件宝贝,要献于大头领!”

“宝贝?”听说有人来献宝,曹兆吉居然也忘了出来是查探外面的炮声,忙问道:“什么宝贝?赶紧打开看看!”

此人正是拿了李信的御赐明光铠进城的李双财,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听说此人杀人不眨眼,甚至还上演过活吃人心的戏码,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也惹怒了这位爷爷,被吃了心,岂不是一条小命呜呼哀哉?

“城外来了官军,这是俺在一名落荒的名将身上扒下来的明光铠,俺觉得只有大头领才有资格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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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贼第7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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