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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林婉儿穿着套睡衣窝在那套公寓的沙发上,几天没睡好觉的她显得神情很憔悴,面前的电视正在重播今晚的本地新闻,画面切换的很快,最近韶华市连续发生了几起枪杀案,死了好几个人,警方也锁定了嫌疑人,是位脸上有疤痕的中年男子,甚至还发布可悬赏,凡是提供线索的奖励五万,能直接抓住凶手的奖励十万,可谓是下了很大的手笔。
林婉儿仔细盯着画面看了很久,在确定没有某人的尸体出现后,她也总算是松了口气,但这时候她也莫名觉得有点烦躁,于是她立刻起身走过去把电视给关上了,紧接着她就来到了客厅的窗前。
拉开窗帘,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很寂静。
微风阵阵袭来,林婉儿下意识搂住了自己的脖子。
在她望向远处发呆的时候,眼角余光撇见了窗台上放着包很廉价的红双喜,起初她还以为只是个空壳子,但在打开后却发现里面还有大半包,林婉儿也学着从里面拿出根烟叼在嘴上,然后找打火机点燃。
才抽第一口,她就被呛的眼泪都流了出来。
林婉儿红着眼睛,硬生生坚持着抽完了这根烟。
而就在他回到沙发上坐下的时候,她突然发现旁边的垃圾篓里有个纸团,这套房子只有某个家伙住过,而在他走了后,林婉儿也是今晚才过来,所以她能肯定这个纸团肯定就是那个家伙扔下的,林婉儿下意识把纸团捡了起来,慢慢打开,并且很小心翼翼的抹平。
上面只有六个字,“坚持艰苦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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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澎湖湾别墅区,这里是整个珠三角的富人聚集地,曾经单套别墅甚至拍出过两亿的天价,可有钱你也未必能住的进来,这就好像豪菲斯国际俱乐部,凡是想要成为里面的会员,你除了有钱之外还得有足够的势力,而想要住进这个别墅区大抵也是如此的规则。
在最山顶有栋很大的别墅,甚至可以说是城堡,而这里也就是深圳曾家的豪宅。
此刻,楼顶的阳台上,曾庆国躺在一张沙发椅上享受着他身边那位少丨妇丨秘书给他的按摩。
这位少丨妇丨原名叫林梅,五年前就开始跟在曾国庆身边,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们两个总能保持很好的距离,而背后他们两个的关系却很不同寻常,就连曾紫若都知道,这位少丨妇丨大概是跟自己的父亲搞到一块去了,尽管她心里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可这毕竟是她父亲自己的事情,并且她母亲很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所以曾紫若也并不会故意去拆散他们两个。
“对了,张邪那小子怎么样了?”曾国庆翻过身,突然开口问了句。
叫林梅的少丨妇丨愣了下,笑回道:“我的人传来消息,这家伙前两天貌似是去了广州那边,具体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但夏河依旧没打算放过他,而且还派了更多的人去追查他的下落,依我看的话再这么继续下去,他肯定会被夏河给抓回去。”
曾国庆嗤笑声,“当初我都让他帮我做事了,可他竟然还嫌弃,现在他这样也纯粹是他自己找死!”
少丨妇丨林梅笑了笑,紧接着又说道:“其实以我对他的调查来看,我倒觉得这小子如果好好培养的话,未来肯定是不会太差的,但现在只能听天由命了,如果能躲过夏河的追杀,或许他还有翻身的机会,如果没躲过去的话,那他也就真的完蛋了。”
曾国庆似乎对张邪完全不感兴趣,而且另外问道:“夏河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少丨妇丨回道:“据说是想要贩毒,具体的还不清楚,可能需要时间来调查。”
曾国庆点了点头,“没必要把浪费时间在他身上,这两天你帮我好好看着紫若就行了,千万别让他知道张邪出事了。”
少丨妇丨突然停下手里的动作,轻声说道:“可是小姐在今天早上就出远门了啊,我以为你知道呢!”
曾国庆猛然坐起身,“那她去哪里了?”
“我听她打电话,好像是订了去长沙的机票!”
“这臭丫头,显然是去张邪老家了!”
一架从深圳飞往长沙的航班缓缓降落。
随着人流从出口处走出来有两位年轻男女格外惹眼,女孩穿着很简单,牛仔裤休闲t恤,一双很帅气的皮靴,她背着个很卡通的双肩包,即便是戴着鸭舌帽,也丝毫掩盖不了她那张并没有化妆却也能惊为天人的漂亮脸蛋,而除了长相出众之外,在她身上也还有很多其它吸引人的特质,比如说高挑的身材,又比如说那种略显成熟但又很清纯的气质,在许多男人眼里,她或许就是真正的女神。
另外个年轻男孩跟帅气两个字顶多只能沾边而已,但他那骚气的打扮着实是让所有人都觉得很可笑,花裤衩花衬衫,脚上还瞪着人字拖,不知道的可能还以为他这是刚从海滩上游泳回来,当然除了骚包跟完全不帅之外,他那吊儿郎当的打扮配上他那放荡不羁的气质,也还是挺耐看的,至少在那些花痴女孩眼里,或许这种男人才是最值得拥有的,起码你从他身上找不出半点虚伪的东西。
女孩走在前面,悲催的男孩拖着两个行李箱跟在后面。
一直在走出机场大厅后,男孩很痛苦的跟在后面忍不住埋怨道:“紫若,不带你这么忽悠我的啊,咱们说好的你要带我去海南那边玩,可现在怎么飞到长沙来了,我们不会是坐错航班了吧?要不咱们再去买两张飞海口的机票?”
男孩原名叫秦歌,是曾紫若自从来到深圳这边后最好的玩伴,别看他长得这么成熟,实际上他才刚刚上大二,但又听说这小子女朋友好几个,他之所以会跟曾紫若这么熟悉,就是因为他父亲跟曾紫若的父亲关系非常好,而且他们秦家在深圳的地位也是仅次于曾家,两人从见面开始就聊得非常来,主要是他们之间有着很多的共同用语言,至少他们从来不会跟对方玩什么虚的。
秦歌喜欢曾紫若直爽的性格,曾紫若喜欢他憨厚但又很精明的小性子。
两人认识了很多年,在外人看来他们也算是最天造地设的一对,而实际上他们两人从来就没有往更深处去发展,对秦歌来讲,他喜欢那种自由自在,喜欢那种被众多女孩簇拥的感觉,所以他从来不屑于去谈恋爱,他也更不想在如此大好年华的时间要对一个女人死心塌地,而曾紫若就更单纯了,因为她很清楚的知道两人顶多也就只能走到朋友,或者说哥们这地步,再往前迈出一步的话,或许连朋友感情都会随着变质。
一个吊儿郎当的富家公子哥,一个集万千冲于一身的千金大小姐。
一个喜欢随波逐浪,一个有想法有志气的优质女青年。
他们看似很般配,但其实也并不般配。
曾紫若仰头看了眼丝毫算不上湛蓝的天空,深呼吸一口气,紧接着她就转头很没好气的跟旁边大口喘气的秦歌说道:“平时叫你多锻炼锻炼身体你不听,现在拉着两个行李箱就喘气个不停,你不是说你从小就被你爸丢到少林寺去了吗?你在里面学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