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看来,单单只是一个狠一点的巴掌能解决的,只是一巴掌还未必能叫这帮人长记性,这一次非把他们打残了不可。
“你这顿揍算是因我而起的,我成你的情。”丁凡丢下筷子,脸上的神色也没有了之前的轻松,看上去十分严肃的模样问道:“知道什么人对你动的手吗?”
说实在的,看到丁凡现在一脸严肃的模样,古少钦竟然有点担心了起来。
毕竟丁凡这个在外面惹事的名声他早有耳闻的,生怕丁凡在出去惹出什么事情来。
“我看还是算了吧!”古少钦想了一下,最后还是摇了摇头,拿起焦圈咬了一口说道:“这件事有治安大队的人处理,人这会儿已经抓走了,不过我也不是很看好他们,毕竟都是一帮小混混,我昨天晚上在夜总会跟一帮人起了一点冲突,出来的时候被人打了闷棍,这件事八成他们这帮小混混都不知道是谁叫他们办的,问也问不出来什么东西。”
小混混?
这可不像是小混混能做出来的,古少钦几乎每天都会去找查尔斯当护花使者,这都不是一两天了。
夜总会看场子的人最是滑溜,他们能不知道古少钦是什么人吗?
知道他是什么人,还敢动手得罪他,除非这帮人都是不想在燕京城混下去了,或者背后有人给他们许诺了什么好处。
要是没有猜错,这件事八成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这件事你不用管了,鹏飞集团的事情,你就多上点心吧!”丁凡一边说着,顺势掏出了口袋里面的钱包,拿出十块钱丢在桌上对他说道:“这件事我去办,回头查尔斯那边我给她打个电话,她应该知道这里面的严重性,应该不会在去夜总会跳舞了,不管我们要怎么对付叶鹏飞,断了他的财路才能让他疯狂,他疯了,也就离死不远了!”
古少钦听出了丁凡话中的意思,嘴里嚼着东西,点点头说道:“欲要其死亡,必先让其疯狂,你这也是打算……要他的命吗?”
这还是古少钦第一次跟丁凡,毫无一点芥蒂的对话,想不到这两个人还挺合拍的。
而丁凡也没有打算在隐瞒自己的想法,拿出纸巾在嘴角擦了一下说道:“不要他的命,怎么打响这一巴掌?”
说完这话,丁凡转身就离开了这个小店。
反倒是留下了古少钦一个人坐在店里,回味着丁凡刚刚说出来的话,渐渐的眯起了眼睛,小声嘀咕了一声:“除掉叶鹏飞,也只是一个为了给叶家一个巴掌,丁凡呐,你是好大的手笔,好很辣的手段。”
“看来,老师的选择是对的,我终究不适合坐在那个位置上。”古少钦的突然叹气,要是被丁凡听到,八成会很意外,毕竟雷老总想法,按说不会被人提前知道,想不到在有些人的眼中早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这豆汁儿果然……还是那么难喝,可笑我竟然喝了这么多年,要是我能早点跟他一样,不想喝就不喝,那该有多好啊!”
说完,古少钦也放下了手上的焦圈,起身往外面走去。
而他碗里的豆汁儿,根本就没有喝几口,看的出来他对这东西并不是很喜欢,至于他为什么要喝,或许也跟冯秋平有点关系。
毕竟人人都知道,冯秋平就爱这一口儿。
至于最后古少钦的这番话,要是被冯秋平听到,八成这会儿一定会感到十分欣慰的,不是他不心疼自己这个一手带出来的徒弟,而是因为他对这个徒弟太了解了。
抡起经济类的案子,古少钦绝对说得上是最拿得出手的,整个系统之内,不管是年纪大的,还是跟他同辈人,没有人比的上他。
可要做雷老总那个位置,可不只是要有调查案子的能耐,与人交际相互算计,每一项都少不了。
至少跟这帮常年住在燕京城的大家族相互之间的勾心斗角,明显就不是古少钦能玩得转的。
而这一点上,丁凡确实比他要强的多,插科打诨翻脸不认人,前一秒还在把酒言欢,下一秒就针锋相对捅刀子,这种事情,他都能做得来。
所以这个位置也不是一个好差事,说白了,这是一个辛苦活儿。
古少钦被打的这件事,确实有点出乎丁凡的意料之外,之前还想着叶鹏飞就算是胆子在大,也不过就是带人过来,威胁吓唬一下而已,这样做其实就已经够嚣张了。
但他没有想到,古少钦一*夜之间会被人打破了头。
这行动中已经说明白了很多问题,这帮人都是现在已经开始目无王法了。
但这件事八成他们也会办的隐晦,出手的人应该不是直系手下,更多还是花钱办事!
这件事要查清楚,丁凡还要去一趟昨天动手的地方,按照自己的工作习惯,总是要到现场看看再说!
不过这个现场,之前就已经有治安大队的人检查过了,除了地上发现了一些碎玻璃之外,好像也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了。
丁凡将地上的碎玻璃捡起一块检查了一下,上面带着清晰的血迹,要是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古少钦头上流出来的血。
而这个瓶子,并不是普通的酒瓶子,从酒瓶碎片上的味道残留判断,这应该是一种啤酒瓶子,麦芽香味还很醇厚。
酒瓶为棕茶色玻璃组成,地上的玻璃碎片有部分已经被带走了,碎片不全,但是从现场留下的瓶子底来判断,这个啤酒瓶子应该是三百三十毫升的型号,瓶高二十三公分,直径六公分,口径二点六,瓶子重量应该是三百克左右。
相比国内的啤酒瓶,看起来就要小不少。
当然国内也有过这种小瓶子的啤酒,这种小瓶子的啤酒有一个特点,一般大号瓶子的壁厚会在一道十毫米之间,最薄弱的地方只有一毫米。
可小瓶子的啤酒瓶壁厚在一点二毫米上下,除了平底的位置,其他的瓶身位置都是同样的厚度。
这种瓶子打在头上,往往大瓶子会比较容易被打碎,而这种小瓶子同样的力度可不容易被打碎。
可地面上的这种啤酒瓶子,明显厚度要超过一点二毫米很多,别说是这种啤酒瓶子了,恐怕就是这种啤酒都不是多,应该是一种进口啤酒。
好在丁凡之前去过这个卡莫夜总会,对于这家夜总会主打啤酒,他虽然没有喝过,但当时他就见过了。
也就是说,这个啤酒瓶很可能是从这家夜总会里被拿出来的。
周围的虽然不只是一家夜总会,但是也不会很多,零零总总也就是三家而已,另外两家最近一段时间生意一直不太好,晚上的肯人也不多,最近一段时间八成都没有进货,也不会进这种高价的啤酒。
这酒瓶从哪里来的,现在已经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