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第三十四章

安书远回到住处的时候,叶静澜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翻阅着什么东西。见他来了,她起身道:“阿远,我给你打电话,你为什么不接啊?”

“我在开会,没有时间。”他的声音里透着疲惫,但是却温和的笑着看她。

叶静澜想了想,道:“阿远,我们去看看婚纱吧,你答应我要一起看的。”

安书远怔了怔,喃喃道:“婚纱······”

婚纱?就是下个月,眼前这个女子要穿在身上的东西?洁白如纱,柔软美好,可那也只是对于她来说的,对于他,那雪白的婚纱,披在她身上,却像是囚笼,罩在他身上,那婚纱,无疑是在告诉所有人,她是他的妻子,他们才是真正的应该在一起的人。

那,他的小满怎么办呢?

叶静澜见他沉思,道:“阿远,要是你太累了,我们就改天吧,或者,我一个人自己去也可以。”安书远伸手拍拍她的脸颊:“我不累,你收拾一下,咱们现在就走吧,最近公司的事情有点多,以后可能挤不出时间。”

该来的总要来,这种事情,他想要反抗,可是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

叶静澜惊喜:“好,你等等,我收拾一下。”说完就要往楼上跑,可是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她说:“对了阿远,吴氏下周在家里办了一个宴会,请我们过去。”

“吴氏···嗯好啊,下周我们一起去。”安书远微微皱眉。

“阿远,你知道我让他们帮吗请了谁吗?”叶静澜兴奋地说。

“谁啊?”安书远问。

“是吴笙啦,就是我们来的那一天,机场有很多粉丝迎接的那个明星。我高中的时候就听过他的名声,那时候我们班好多女生都很喜欢他,没想到过了五六年,他还是这么火,不简单啊!”

安书远点点头:“好啊,他的名声我也听过。”

叶静澜笑了笑,就上楼了,安书远刚坐上沙发,嘴里无意识的念叨着:“吴笙···吴笙···”突然,他脑子里轰的一声:吴笙···吴筝?

“我姓吴,是吴筝的哥哥。麻烦你保密,小满不想让别人知道。”

明星吴笙,吴氏总裁的女儿吴筝。

他们,真的是兄妹!?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一切就好办多了。他给秘术打了一个电话,吩咐了几句,挂掉电话的时候,嘴角已经勾起一抹笑意。

陪着叶静澜选好了婚纱,已经是黄昏了,他让司机把叶静澜送回家,告诉叶静澜自己想要在这个城市转一转,怀念一下,让她自己先回去吃饭,不用等他。

叶静澜似乎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沉默着点了点头。

安书远看着载着她的车渐渐消失不见,叹了口气,这些年来,他怎会不知道她对自己的好?她不想回国,但是为了自己,却还是同意回来,即使知道,回国,回到S市,他就有可能消失不见。她本来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是知道何小满厨艺很好,就会学着下厨,做饭来给他吃,她本来按照她的叫法叫他书远,可是从陈溢那里知道自己更喜欢被叫阿远的时候,还是硬生生改了这个称呼。她为了他,改变了很多,可是他却怎样也爱不了她,甚至亲吻的时候,他还会下意识的想起何小满生气的样子,然后惊慌失措的松开她。

叶静澜告诉他,她不介意,不介意他爱着别的人而她爱着他,她说只要能在他身边就好。

安书远觉得好笑,爱本身就是自私的,无私而又高尚的爱,说什么你幸福就好的爱情,说什么我不在乎,根本就是扯淡,如果真的爱一个人,看着她那样深深的爱着别人,怎能不在乎,怎能不痛心?那些大气的话,几乎全是昧心之言。

他独自散步,下意识的走着,再看时,已经来到了高中校舍。

校门翻修了一遍,萃园高中四个大字镏着金挂在校门上,学生们背着书包,三三两两的结伴回家,其中不乏牵着手红着脸面色腼腆的少男少女。他走到传达室,跟门卫说了几句,塞了一包烟,他们终于同意自己进去。

他先去自己的教室,原来他的座位上,现在正坐着一个男生,埋头苦读,空旷的教室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身影。他牵动嘴角,走向何小满的教室。

他清楚的记得她的座位,刚巧教室里没有人,他就走了过去,坐在她的位置上。

桌椅已经全部换新,但是课桌上,还是有学生们的涂涂画画,他视线扫到三个字母——BJF。他笑不知道了笑,这应该是哪个学生写的暗恋的人的名字吧?

不知道何小满有没有写过他的名字?

在教室里坐了一会,他又来到了楼下的草坪上,这里似乎没有什么变化,草是新绿的,可是草地上的喷泉,原来是洁白的,可是现在被时光冲刷之后,已经泛起了淡淡的黄色。

他想起,他们四个人,曾经欢笑着坐在这里,中午吃着便当,他还记得何小满给他做的爱心便当,在饭菜上用番茄酱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桃心。

现在呢,你的爱心便当,又会做给谁呢?

那些时光,要怎样回去呢?当时你的笑容,就只能在回忆里见到了吗?我现在若是要拉你的手,你一定会推开我吧?

要是他当时不走,一切会不会不改变?小满会不会依旧微笑着叫他阿远,而不是现在冰冷的安书远三个字。

想着想着,心里一阵翻涌,眼中是满满的酸涩,他坐了下来,在曾经欢笑过的草地上哭泣着。

偶尔有晚归的学生,路过这里,都奇怪的看着一个男子,坐在草地上,哭得像个孩子,像个丢失了最宝贵东西的孩子。

从学校里出来,他按着记忆,又走了一遍回家的路。

曾经的店铺已经不见,那家租书的书店已经被面馆代替,那家沙冰店,已经变成了一家音像店,放着一首歌,歌词听得清晰: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

夕阳将天边染红

你像天使来到我的面前

让我明白爱情的邂逅

如今我真的想浪子回头

请让我牵着你的手

让我们一起共度白头

不知何时我们不再情话幽幽

不知何时我们不再并肩携手

年少的你我擦肩而过

就让爱情悄悄溜走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何小满,就是在一个黄昏,他拿着木质手枪,她提着满满一篮子菜。

一瞬间,又有什么东西涌出了眼眶。

到了曾经的院子,他不得不感叹,曾经这里住满了人,但是现在人却少得可怜,曾经在大人们眼里那样好的院子,如今在这个城市里竟然卑微的像贫民窟一样,楼梯还暴露在外面,窗户还是要向外推才能打开的那种,院子里有晾衣架,上面晒着哪家的棉被和洗过的衣服,院子里的树下,有几个老太太用方言拉着家常,面庞间是深深的岁月的痕迹。

他望向自己的家,现在已经没有人住了吧?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窗户上积了厚厚一层灰。从玻璃上,可以分明看出自己变化了许多的面庞,他使劲眨眨眼,希望再睁眼的时候,眼前还是那个拿着木质手枪或者是穿着蓝白校服的少年。

可是,眼前的男子,依旧没有变,西装革履,面色疲倦。

他仰头,看何小满舅舅家的位置,叶氏严严实实拉着窗帘,没有灯光。她,也走了吗?

他问一个老太太,那家的人去哪里了,您知道吗?

老太太耳朵不好,他又说了一遍,老太太才笑着说:“哎呦,这家人早就搬了,他家女儿去别出上学了啊就再也没回来,他跟另一个女人结婚了以后就搬到市中心,他家另一个女孩子原来是住在这里的,可是两个月以前就走啦,说是跟男朋友住在一起啦!哎呦喂,来接她的那车,真是气派啊!”

安书远觉得心脏所在的地方狠狠地痛了起来。

他走到何小满以前住的房间门口,敲了敲门,没有人答应,再敲,还是没有人答应,他就一直敲一直敲,周围的邻居都搬走了,所以也没有人说他扰邻,他就这样一直敲着,怀着残破不堪的希望,希望她会来开门。

后来,他实在敲不动了,就靠在门口,坐在露天的楼梯上,看着远处华灯初上,看着院子里的灯光稀稀疏疏的亮起,再稀稀疏疏的灭掉。

他闭上眼,轻轻道:“没关系的,我们会再回去的,你会回到我身边的。”

恍恍惚惚,学校的林荫道上,他和她还像以前一样并肩行走,他拉着她的手,说:“我们不会分开的,我会一直喜欢你的。”

她低头笑着,不说话。

他们就继续肩并肩的走着,那条林荫道似乎很长很长,他觉得这样真好,她就可以和他一直走下去了。

再次睁眼的时候,他迷迷糊糊看见,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原来是南柯一梦。

光阴晃眼,谁把青涩染成伤?

他起身,一步一步走下楼,走向一片惨淡的晨光熹微中。

那是一个美丽的黄昏

夕阳将天边染红

你像天使来到我的面前

让我明白爱情的邂逅

如今我真的想浪子回头

请让我牵着你的手

让我们一起共度白头

不知何时我们不再情话幽幽

不知何时我们不再并肩携手

年少的你我擦肩而过

就让爱情悄悄溜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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