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秋荻?怎么又是你?”露妮一看是我,马上怒目相对。
“什么叫又是我?我还想说怎么又是你呢?你以前勾搭我老公,现在又跑来勾搭我表哥,你还要脸不要了?”我说。
“表哥?冯总是你表哥?你不是自己犯花痴了吧?”露妮鄙夷地说。
露妮叫冯永铭冯总,我这丑表哥什么时候又变成‘总’了?
我懒得理露妮,转头看冯永铭:“表哥,你不要和这女人在一起,她是个坏女人,以前我老公还在的时候,她就经常勾搭我老公,还公然住到我们家里,当着我的面和我老公勾勾搭搭的,可无耻了,这天下的好女人那么多,表哥你随便找谁也比她强。”
闯永铭的表情略微尴尬,不过此种情景,恐怕换作谁都会有些尴尬的。
“秋荻,你别闹了,不要打扰我们吃饭。”冯永铭说。
这话把我气晕了,我好心为他好,他却让我不要打扰他吃饭,这叫什么事儿?
“可是她真的是坏人呀,我说的都是真的,你想想,一个能跑到人家家里去勾搭人家老公的女人,能是什么好女人吗?表哥我可是为了你好,你……“
“别说了,你再在这里吵,我要告诉服务员说你打扰我们用餐了。”冯永铭说。
“她肯定是对你有所图的!你别上她的当!”我还是不放弃。
“齐秋荻你可真不要脸,人家喜欢和我在一起吃饭关你什么事?你跑来这里闹什么?”露妮说。
我是真不想和露妮吵架,毕竟在这样高档的地方吵架确实是件丢人的事,我想了想也是,人家一个愿打一个原挨,我着什么急?
“好吧,表哥,你别说我没提醒过你啊,这个女人真的不是好人,我劝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好,我先走了。”我说完转身就走。
“快滚吧你。”身后是露妮的骂声。
虽然说不关我事,但我心里还是堵得慌,也真是奇怪,明明DNA报告显示冯永铭和凌隽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看到他和露妮在一起,我心里还是不舒服,而且是非常的不舒服。
我这是怎么了?我问自己。但我自己也给不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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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转眼过去一月,酷暑已过,秋天来临。
时光的流逝并没有消除我心里对凌隽的思念,我经常还是会想起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接受了凌隽已经死去的现实。
我在青山陵园妈妈的墓地旁边又买了一块墓地,准备为凌隽建一处衣冠冢。如果他真的已经死去,那也能让他有个归宿,让他魂有所依。
虽然他已经失踪了很长时间,但在我亲自为他挑选墓地的时候,我的心还是刀割般地疼。
选了最贵的墓碑,凌隽生前就讲究,死后当然也不能委屈他,墓碑用的是非常昂贵的青纹大理石,上书几个大字:亡夫凌隽之墓。
我小心地将凌隽生前爱穿的黑色西服叠整齐放进了墓里,衣冠冢就算完成,我和他的各恩怨纠缠也算是尘埃落定。
虽然我不非常不愿意承认这一事实。
我叹了口气:“如果我嫁人了,其实都算不上是改嫁,因为我和凌隽本来就已经离婚了,不过我短时间内是不会嫁人的,因为我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会爱上其他人,我这一辈子恐怕要想爱上其他人也很难了。”
“太太,我没有要你为隽哥守寡一辈子的意思啊,我只是觉得现在轩儿还小,隽哥也只是失踪了,所以我担心你要是改嫁了,那以后会后悔。”邹兴说。
我笑了笑:“我知道你是一片忠心,凌隽都不在那么长时间了,你和兄弟们却还一直把我当凌太太尊敬,我其实很感激你们的,我现在已不是什么太太了,以后,你们就叫我秋荻吧。”
“那怎么行呢,你永远都是我们太太,隽哥生前对我们兄弟非常好,对我有知遇之恩,现在太太你对我们也很好啊,就算太太你烦我们了,我们也不会走的,我们一定要保护你和轩儿,一直到轩儿长大,等轩儿长大了,可以保护你了,那时我们再离开。”邹兴说。
这话说得朴实,让我心里感动不已。邹兴虽然市井,但他却懂得感恩,他总是一副坏坏的样子,但其实内心真诚,真是人不可貌相。
“是啊太太,邹大傻说得对,虽然凌先生不在了,但我们都还是你的佣人,你也不要赶我们走。”阿芳说。
“我没有赶你们的意思啊,我只是担心委屈了你们,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了,最近家里的事就拜托你们了,我以后可能在家里的时间会更少一些,我报了夜大,晚上和周末都要去上课,所以很多事要辛苦你们了。”我说。
“太太你还要读书啊?你工作那么忙还要读书,你身体吃得消吗?”阿芳说。
“吃得消,我还年轻呢,我这年纪其实也还是念书的年纪,除了工作,我得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就没那么多时间去想凌隽了,再说我以后是要接管齐氏企业的,我得多念些书,知识多了才不会短视,才不会犯低级错误。”我说。
“好吧,反正不管你是念书还是干其他的,都得让邹大傻跟着你才行,你的安全还是第一位的。”阿芳说。
以前阿芳和邹兴都是互不买帐的,现在阿芳却叫邹兴邹大傻,邹兴也不生气,看来他们两人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他们两个如果能在一起,那倒也是一桩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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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的事办得很顺利,我报考了万华大学金融管理专业的成人班,因为之前我就自学了相关的课程,所以很容易就通过了考试,后来听同学说,其实只要多交钱,就算通不过考试也可以进来念。
重新走进校园,虽然是夜大,但我还是很兴奋。
也许年轻的生命最适合呆的地方就是在校园里,在那里可以汲取知识,可以邂逅爱情,还可以憧憬未来,当然,我来这里就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汲取知识,至于爱情和未来,我都不去想。
心里满满的装的都是凌隽,也没有空间再去容得下其他的人。
有意思的是,我的同桌是一个好看的男生,他比富二代吴星星还要白净,五官也比吴星星长得俊秀,他一开口说话就雷死人:“你好,同桌的你。”
倒不是他说的话雷人,主要还是他的国语发音实在是很好玩,虽然我从来没去过韩国,但以前看过不少韩剧,所以我一下子就可以断定,我的同桌是个韩国人。
“我是个韩国人,但我不是来自星星的教授,我是来自星星的同学。”他继续用他自己的幽默方式试图和我拉近距离。
我知道他说的‘来自星星’一部很红的韩剧,虽然我没看过,但‘教授’的大名风靡网络,我要是连‘教授’都不知道,那真是OUT了。
“你好,我叫齐秋荻,欢迎来自星星的同学。”我微笑着说。
他也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倒不是我犯花痴,但他笑的的确很好看,很阳光很温暖的感觉。
“我叫金浩然,你们中国不是有一个词语叫浩然正气么?我就是浩然正气。”他用蹩脚的国语说。
发音虽然不准,但一个外国人连‘浩然正气’都知道,那也算是不易了,众所周知,外国人学国语比国人学外语要难了许多倍。
我只是笑了笑,开始打开书本看书,我并不想和他有太多的交谈,我虽然比他年轻一两岁的样子,但我整个人的状态显然要比他沉重了至少五六岁,生命中太多的苦难,让我的心理年龄早就过了三十。
和这样的美男聊天,我真心没什么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