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往后退这几步时,又感觉到身后的杀气重重。回头看了一眼,才发现背后竖着几十柄刀,同样齐齐朝着自己斩来。杨东风的眼中满是震惊,脸上满是诧异,显然没有想到蓝旗兄弟会袭击他。
“余大哥,到底怎么回事!”
杨东风怒吼,声音中夹杂着委屈和不甘。
“你自己懂,今天就是你的末日!”
余黄金持剑朝他戳去,隆一和他并行而出,一刀朝着杨东风劈去。
“我不懂!”杨东风大叫:“好,既然你要杀我,那我宁肯正面受死,也不愿背后受伤!”
杨东风的脚后跟一顿,停住了继续后退的脚步,不等身后刀刃戳到他的身上,又脚尖一弹,朝着已经追出来的隆一和余黄金扑去。二人一刀一剑,齐齐朝着杨东风的前胸戳去、砍去。
怎么看都是个死局。
好像除非大罗金仙下凡才救得了他。
但我们不是大罗金仙,我们也能救得了他。猴子和黄杰同时出手,我和郑午同时出手。猴子和黄杰一人抓住余黄金的一边肩膀,我和郑午一人抓住隆一的一边肩膀,四人同时一拽。
余黄金和隆一都飞了回来,只是余黄金的实力不弱,只是噔噔噔地退了几步。而隆一直接摔翻在了地上。趁着这个机会,我们四人同时跨出门槛,同时护在杨东风的四周。
后面有几十人冲上来,黄杰和猴子动用回龙刀和金銮刀,叮叮当当地就将他们尽数给击退了。看到我们突然出手,杨东风也特别诧异,刚想问我们几句话,猴子说你别问我,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杨东风只好闭上嘴巴。
院子里的人还要再上,屋内的余黄金已经举起了手,于是那些人都站着不动了。虎视眈眈地看着我们。
余黄金一句话都没说,脸色却十分难看,恨恨地盯着我们。
隆一从地上爬起来,面露惊讶:“左飞、猴子,你们这是干什么啊?”
我说隆一大叔,很抱歉不能让你们杀他。杨大哥刚从旭川把我们救出来,我们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你们杀死,知恩图报应该是每一个人的基本道德底线。
隆一气得跺脚,说哪是他救的你们,是余旗主下的命令,他只是去实行而已!
余黄金也说话了。语气阴沉沉的:“你们,让我十分失望!”
猴子说:“余旗主,首先谢谢你救了我们,但我觉得这事应该先说清楚,为什么要杀杨大哥?如果他真犯了错,不用你们动手。我们来解决他!”
杨东风也跟着说道:“余大哥,你就说我错在哪里,如果我真犯了门规,不用你们动手,我自行了断!”
余黄金哼了一声,说杨东风,你自己做了什么,你不知道么?
杨东风说:“烦请指教。洪门中有规定,即便是执行家法,也需要把罪人所犯之错一条条说出来,这样罪人和众人都能心服口服。余大哥,您是蓝旗旗主。不会不按规矩做事吧?”
余黄金又哼了一声,说好,既然你问,那我就告诉你。杨东风,咱们上个月有几批货被人劫了,这事你知不知道?
杨东风说当然知道,您不是还派我去查吗,我这几天正在查,已经有点眉目了。
余黄金说:“有线报呈上来,说是青族劫的。”
杨东风显然吃了一惊,说青族?怎么可能,咱们和他们虽然素来不和,但是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实在犯不上来招惹咱们啊。
余黄金冷声一笑:“线报说,是你把咱们那几批货的行踪泄露给青族的。杨东风,这吃里扒外的买卖,你干得好啊!”
杨东风更加吃惊:“不是我,我和青族没有任何往来!”
“呵呵。你还装,非要我找出证人来么?”说完,余黄金便拍了拍手。
院子中的人群让开条路,一个中年汉子走了出来。
看到这个人,不光是杨东风吃了一惊,连我们都吃了一惊。
因为这人不是别人,竟是天鹰。
在长诏郡开拳馆的那个天鹰!
天鹰走过来,先和我们打了个招呼,接着又和余黄金打招呼:“见过余旗主。”
我们注意到,旁边杨东风微微皱起眉头。余黄金点点头,不紧不慢地说:“天鹰,你把你见到的事情都说一说。”
“是。”
天鹰回忆了一下,便讲述起来,说大概一个月前,有两个汉子在他的拳馆里面因为一言不合打了起来。这两个汉子身手都好,打了一会儿,几乎把他的店都砸了,所以他印象非常深刻。
因为本来就没什么大事,两人打完以后不仅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情感,还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从那天起。这两人便经常到拳馆里来打拳,一个星期怎么也要来三次。
打完了、打累了,就下来喝酒,一喝就喝醉,喝醉了就唱歌。确实是一对非常好的朋友。因为这两人身手都好,而且气宇不凡,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所以天鹰印象十分深刻。
“就前两天,两人还去那我那里打过一回呢。”天鹰说道。
余黄金点头。又问天鹰还记不记得那两人长什么样子。天鹰说当然记得,其中一个又瘦又小,但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正是面前的这位杨旗主;另外一位同样个子不高,但是体格稍壮一些,左脸颊上有一块青色的胎记……
“好了。”
余黄金喝断了天鹰的话,又转头去问隆一:“在北海道这边混迹的,身手能和杨东风不相上下的,左脸颊上有一块暗青色胎记的,你有没有印象?”
隆一答:“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只有一人,青族十二香堂的堂主之一,人称‘小老大’的青面人,是不是他?”
余黄金反问杨东风:“是不是他?”
杨东风咬牙:“是。”
余黄金笑了:“这就怪啦,你刚才说你和青帮素无来往,怎么又和‘小老大’青面人这么熟悉呢?”
杨东风咬了咬唇,说余大哥,我和小老大的结识完全出于意外,那天我是到长诏郡是执行一桩任务,看到有家华人开的拳馆,便走进去看看。因为一点小事,和旁边一个男人吵了起来,后来又打了起来,但是因为那场架打的实在太过痛快,所以我们二人打完之后又喝了顿酒。那个时候,我没和他说我的身份,他也没和我说他的身份,就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知己而已。
再后来,我们隔三差五地在拳馆相遇,照旧打拳、喝酒、唱歌、聊天,不亦快哉;相处多了,我也隐隐猜出了他的身份,相信他也一样。咱们洪门和青族虽然向来号称一家,但是人人皆知两边其实并不怎么对付,只是维持表面的和谐而已。所以,我们二人便默契地谁也没有挑明此事。照旧该喝酒喝酒、该聊天聊天,但是余大哥,我可以对天起誓,我俩一句都没谈过帮内的事,我没有。他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