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蒙特州这样的地理结构,并非地缘政治划分的常态,并且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以兴都库什山脉为核心,并以政局不稳而闻名于世的“阿富汗”。在英国殖民时期,佛蒙特地区的行政划分,也的确更与地理结构相合。其位于分水岭以西的土地归属于当时的“纽约省”,而分水岭以东则属于“新罕布什尔省”。至于延伸到圣劳伦斯河流域部分,在地理上则受益于阿巴拉契亚山脉在此断裂出来的一个缺口。这个缺口让哈德逊河与尙普兰湖之间没有明显的分水岭,并形成了一条能够直通蒙特利尔的走廊地带。
在从荷兰人手中夺取纽约之后,英国人可以通过“哈德逊-尚普兰走廊”,直接对位于黎塞留河-圣劳伦斯河河口的“蒙特利尔”发动攻势。这使得整体实力占优的英国人,能够在战胜法国后,将原十三殖民地的控制线在此跨越阿巴拉契亚山脉,渗透至包括尚普兰湖在内的圣劳伦斯河流域。在英国通过战争逼迫法国交出“加拿大”及美国独立之后,纽约州的北部边界甚至得以划定到了圣劳伦斯河的上游河道。
现在的问题在于,到底是谁代表英国来做到这一点。从地理位置来看,纽约在控制尚普兰湖流域时会更为容易,但其与新英格兰地区相邻的位置,以及新英格兰地区的人口优势,却使得清教徒移民也在此进行了渗透。只不过这部分新英格兰移民同样不认为,新罕布什尔的管辖权应该延伸至此。在英属北美十三殖民地暴发独立战争之后,生活在这片三方交汇之地的佛蒙特人人,决定抓住机会争取一个独立的地位。佛蒙特人一开始将自己建立的政治体称之为“新康涅狄格共和国”
,以突显自己的新英格兰属性(尽管尚普湖河谷看似更为核心),不过很快就又更名为了“佛蒙特共和国”(1777年)。
作为新英格兰地区唯一的内陆州,佛蒙特在并没有独立的可能性。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做法,本质是佛蒙特人为了挣脱纽约及新罕布什尔的束缚下,争取一个独立地位。为此,佛蒙特人甚至与纽约人和新罕布什尔人打过仗。在独立之初,佛蒙特州亦因上述两州的反对一度无法以独立身份加入美国,以至于佛蒙特州甚至考虑过加入加拿大。考虑到佛蒙特州这段历史,以及西北部与加拿大地缘关系更近的结构(其独立后建城的首府“蒙彼利埃”亦位于尚普湖流域)。一直到今天,佛蒙特州仍然是美国最具独立意志的行政区之一。
了解完“新英格兰”地区的前世今生后,是时候把视线向南移动了。让我们再回顾一下英国在1640年-1689年间所经历的这段历史。这半个世纪可以说是英国的涅槃期,其间不仅有代表新兴资本力量的“英吉利共和国”昙花一现,还有克伦威尔身死之后,复辟的君主(斯图亚特王朝)在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摇摆。在被这场新教革命吓坏了的英国君主看来,像西班牙、法国那样坚守在罗马教廷旗帜下,以“君权神授”思想维护君主专制制度,要更有利于维护君主的自身利益。后来的事,传统的历史教科书已经将之作为一个常识普及过了。通过1688-1689年间的“光荣革命”,以议会为权力表达渠道的新教徒,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并通过《权力法案》,将新教属性的“英国国教”及“君主立宪”思维,变成了英国的属性。
这段长达半个世纪的混乱期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段时间英国的国力及军力是下降的。事实却并非如此,这段混乱期恰恰是“大英帝国”的起点。这种情况并不难理解。以英国内部模块式的结构来说,中央权力归属的不确定,并不一定引发地方上的混乱。像新英格兰这样图谋自治的区域,反而借此机会发展壮大了自己。另一方面,内部权力之争促进了军备的增长。在历史上,英国一共与荷兰进行过四次战争,其中有三次都发生于这一历史时期(分别是:1652-1654年;1665-1667年;1672-1674年)。可以这样说,荷兰成为了“大英帝国”海上突围的磨刀石。
上述三次“英荷战争”互有胜负,于北美的情况来说,得到“新尼德兰”也就是后来的纽约州是英国最大的收获。在第二次“英荷战争”期间(1664年),四艘驶入哈德逊河口的英国军舰,兵不血刃的就让驻守于此的荷兰人交出了“新尼德兰”。这看起来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毕竟在南北皆为英国殖民地的情况下,荷兰人要是能守得住倒是奇迹。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英荷双方能够在北美和平共处一段时间,很大程度是因为共同应对西班牙的需要。只不过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朋友。在西班牙的势力被削弱之后,英荷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的上升为主要矛盾。
虽然“新尼德兰”在北美的存在只是昙花一现,但还是为这一地区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阶段的荷兰,拥有世界上最成熟的商业系统,创立了“有限责任”制及将证券交易平台化。如果说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们的“重商主义”,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上帝的话,那么皈依新教的荷兰人则是把这个顺序反过来。为此,荷兰人对移民和合作者的态度要开放得多。当年生活在新尼德人的殖民者,除了来自荷兰以外,还包括法国、德国、北欧等地区。这种带强烈商业色彩的自由主义态度,今天仍然是纽约基因的最核心部分。以至于在自视精神层面更有追求的新英格人眼中,以世界贸易枢纽著称的纽约人,总是带着点爆发户的气息。
1624年,荷兰人在哈德逊河口的“曼哈顿岛”修筑后来被命名为“新阿姆斯坦丹”的贸易据点。这个位于河、海交接枢纽位置的贸易据点,后来发展成了全球瞩目的贸易中心“纽约市”。每一片殖民地都有自己的地理边界。 “新尼德兰”的理论边界,应该包括整个 “哈德逊河流域”,以及哈德逊河口之侧,向东延伸将近200公里的狭长岛屿—长岛。
尽管抢在英国人前面控制了哈德逊河口,但在英国同时在南北两个方向进行殖民的情况下,荷兰人还是希望能够进一步扩张海岸线,以确保曼哈顿岛的安全。在东北方向,康涅狄格河以西地区,被认定为是新尼德兰的一部分。这样的话,长岛所对应的这部分大陆海岸线,以及二者之间的“长岛海峡”,都将成为荷兰殖民地的一部分。不过之前也已经说过,清教徒很快就在康涅狄格河河口,及两侧新建了三个殖民点。其中的“纽黑文”殖民地,更是深入长岛海峡腹地。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博弈后,荷兰人只能放弃控制整个长岛海峡及其周边岸线的想法(1650年)。
荷兰人没有能够如愿控制长岛海峡,很大程度是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在经营这片殖民地的前30年(1655年前),吸纳了各国移民的新尼德兰,人口总计只有2000人,其中大部分居住于新阿姆斯特丹。而新英格兰地区,在16世纪30年代的初始移民的数量就十倍于此。不过在向西南扩张的过程中,荷兰人却取得了收获。因为荷兰在这个方向上遇到的对手,是人力资源上更为捉襟见肘的瑞典。
现在问题来了,新尼德兰南北两侧不都是英国殖民地吗?总的来说,的确是如此。然而这并不代表其它欧洲国家,没有做过努力。在解读加勒比海与皇家海盗时,我们曾经说过,北欧人也曾经尝试过在新大陆分一杯羹,打造自己的“三角贸易”体系。虽说属于维京海盗们的时代早已过去,但这些努力还是对后来美洲地缘结构造成了一定影响。比如现在的“美属维尔京群岛”,在卖给美国之前就曾经是丹麦殖民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