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涅狄格、宪法,以及“英吉利共和国”
清教徒内部的分歧导致了普罗维登斯庄园和罗得岛州的出现。同样基于与波士顿的观念上差异,新英格兰地区的另一个行政成员,位于马萨诸塞州之南、罗得岛州之西的“康涅狄格州”,也在这一时期出现在新英格兰的地缘政治舞台上,并且与马萨诸塞殖民地争夺移民。
马萨诸塞州的地理核心是“马萨诸塞湾”、罗得岛州则是围绕着“纳拉甘西特湾”生成的,那么康涅狄格州的地理核心又是哪里呢?答案是“康涅狄格河”。在原住民的语言中,“康涅狄格”的意思为“长长的潮汐河”。从长度来说,康涅狄格州的河流也的确够长。655公里的长度,比相邻那条名气更大的哈德逊河还长上148公里,是新英格兰地区最长的河流。其源头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上半部充当佛蒙特州与新罕布什尔州界河,下半部则纵穿马萨诸塞州及康涅狄格州。
无论从对接海路,还是农业开发的角度,一条大河的下游河口地区都是理想的开拓地。1636年,约100名清教徒移民至此建立殖民点。这个殖民点,后来发展成了现在康涅狄格州的首府哈特福德。几乎与其同时,另有两批同样来自马萨诸塞的清教徒,分别在康涅狄格河东、西两侧的沿海地带,建立了“旧塞布鲁克”及“纽黑文”两个殖民点。正是这三个殖民点,奠定了今天康涅狄格州的行政范围。
对于准备在康涅狄格地区开辟一片新天地的清教徒来说,除了对他们抱有敌意的原住民以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在哈德逊河流域殖民的荷兰人。比之更早,荷兰人就已经尝试过在康涅狄格河右岸建立殖民点。尽管双方在信仰上都归类为“新教”,并且荷兰曾经收容过很多英国清教徒,但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源自于国家的身份认同感,还是超越了宗教上的认同感。在经历一番博弈后,荷兰人放弃了在康涅狄格河流域的殖民工作,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哈德逊河。考虑到“新尼德兰”最终在南北两大英国殖民地的包夹下,只是成为了历史的过客,并没有必要对这个过程做太详细解读。康涅狄格殖民地于美国形成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新英格兰地区,康涅狄格河谷的土地是最肥沃的,且拥有大量的森林资源。这使得面积排名美国诸州倒数第三的康涅狄格州,在当时成为了新英格兰地区乃至北方地区的粮仓,并进而升级为本地区的制造业中心。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康涅狄格地区充当了后勤基地的角色,其所出产的粮食及生产的火炮,帮助“大陆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然而当我们回顾清教徒的历史时,这些依然不是康涅狄格最大的贡献。
与移居罗得岛的清教徒一样,前往开拓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另起炉灶的原因同样是不满马萨诸萨殖民地“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不过二者的具体表现形式却不尽相同。为了将最初的三个殖民点联合起来,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制定了一份有关政府运行、税收及投票权规则序言和清单,并将之称之为“基本命令”。与偏宣言属性的“五月花号公约”相比,康涅狄格的这份“基本命令”更像是一部基本大法。以至于今天的康涅狄格人会自豪的声称,自己诞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并将康州称为“宪法之州”。
类似的社会管理契约并不是康涅狄格所独创,包括马萨诸塞在内的自治殖民地,都会制定一份相似的协议,以进行社会事务管理。这也是为什么,有研究者不认为康州的这份“基本命令”具有宪法地位的原因所在。应该说,以“法律”来进行社会管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问题不在于康涅狄格这份“基本命令”的内容,是否能在其它文明或者殖民地找到类似的条款,而在于它的地位。简单点说,如果一部法律没有总则性质及最高权威性,对政府和社会运行没有指导性,就不能被称之为“宪法”。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是美国国家权力分配的一大特点。以新教改革的初衷来说,将立法权从政府手中剥离再来,归于代议会或者公民大会是一种必然。然而对于试图建立神权社会的宗教改革者来说,圣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并终将导致神职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从这个角度来说,康涅狄格用“民主”的方式制定一部“基本命令”,而不是用“圣经”原则来指导政府管理和社会行为,不仅为美国后来的“政教分离”作出了制度上的探索,更为美国后来的“三权分立”体系奠定了基础。
好了,通过对马萨诸塞、罗得岛以及康涅狄格的解读,“美国文化”和“清教徒精神”得以更立体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总结下来,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创建和运营,体现了美国文化中的威权、集体意识及保守倾向(尽管它绝对不认可自己的威权属性),包括对意识形态的重视和坚持;罗得岛殖民地的诞生,展现出的是清教徒精神中文化包容的一面;康涅狄格殖民地的贡献,则在于法律和规则至上观念的确立。可以这样说,今天美国社会所表现出的诸多特点,尤其是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现,都能够从新英格兰地区这三个州的前世找到源头。
上述三州都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南部,我们可以将之合称为“南部三州”。他们的初创时间都是在17世纪30年代,也就是清教徒开始大规模向新英格兰地区迁徙的那几年。那么新英格兰地区的其它成员,由: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所组成的“北部三州”呢?相比于初始地位更高“南部三州”,“北部三州”的出现时间,或者说成为清教徒之地的时间要晚一些。当“南部三州”难以容纳更多移民后,人口外流成为必然。向西、南方向的哈德逊河流域继续拓展是一种选择。问题在于最初的时候,这里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而在英国将荷兰人赶走之后,很自然的又将这里变身成为了贵族的封地。因而向北扩张成为了清教徒移民们的唯一选择。
除了不构成战略威胁的原住民以外,在这个方向上,清教徒所面临阻力主要有两股势力,一是立足“芬迪湾”打造“阿卡迪亚”殖民地的法国;二是代表英国国家力量的英国国王。前者阻力很容易理解,通过之前对“新法兰西”的解读,我们已然知晓缅因州地区,曾经长期为英、法两国角力的战场。只是英国国王怎么也会成为清教徒扩张势力范围的障碍呢?
马萨诸塞殖民地到底有多大,在当时并不十分清晰。以清教徒的想法来说,国王授权给他们的土地应该包含整个新英格兰地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则认为马萨诸塞湾与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土地,才是其给予马萨诸塞湾公司的特许经营地。在允许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建立殖民地之前,国王实际已经马萨诸塞湾之北的土地,授权给了两名与之关系亲密的贵族。这两名贵族之间的再分配,形成了今天新罕布什尔州及缅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