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的竞争中,无论是马来民族的所信仰的神祗,还是美洲人所信奉的太阳神、羽蛇神,与无形的上帝相比都完全没有优势。“欲知大道,必先为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对于很多缺乏文字史传承的国家和民族来说,宗教信仰的改变,同时也意味着历史记忆的断层。正因为如此,今天即使在阿兹特克、玛雅、印加三大美洲文明的核心区,原住民后裔即使在数量上有优势,也很难出现以复兴上述三大文明为己任的政治诉求。
相较于军事上更为强势和组织性的阿兹特克人,玛雅人的抵抗要显得更长一点。来自旧大陆的研究者,总喜欢为这些新发现找一个熟悉的参考对象。玛雅文明的结构,常常被用来与希腊做类比。换而言之,玛雅从来不是一个帝国或者类帝国体,而是一个城邦型文明。玛雅之名源自于尤卡坦半岛北部,一个叫“玛雅潘”的城邦。在西班牙人登陆美洲之前,玛雅潘一度是玛雅诸城邦的文明中心。然而这并不代表玛雅潘就对其它玛雅城邦有直接的控制力,商业才是连接玛雅诸城邦的核心纽带。
完全征服玛雅这样一个各自为政,且处于丛林中的文明体,难度要远高于组织更为严密的阿兹特克。这就好像在战场上,绝对优势方的将军们,总是更愿意寻机与对方主力而不愿意陷入无休止的游击战一样。不管你把阿兹特克人的政治形态视为帝国,还是一个军事部落联盟,西班牙人都仅仅花费了不到3年时间(公元1519-1521年)就完成了征服工作。而直到公元1697年,最后一个玛雅城市才被西班牙人摧毁。这意味着玛雅文明的火种,直到哥伦布发现美洲200年后,才算彻底的熄灭。
公元1521年,完成对阿兹特克文明,或者说墨西哥高原的征服后,西班牙人开始正式在美洲大陆建立统治,并且将他们在此的殖民地称之为“新西班牙”(行政上称之为“新西班牙总督区”)。随后,西班牙人开始以墨西哥城为中心,向地峡地区以及玛雅文明覆盖的尤卡坦半岛,扩张统治范围。最终“新西班牙”这条控制线,抵达至今天哥斯达黎加与巴拿马边境。换句话说,除了巴拿马以外,整个中美洲地区都被纳入了“新西班牙”的范畴。
然而在19世纪20年代的拉美独立运动中,“新西班牙”的美洲大陆部分,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国家。其中墨西哥高原以及大部分的尤卡坦半岛成为了今天的墨西哥,尤卡坦半岛以南的地峡地区,则分裂成为了:伯利兹、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等于六个国家(不包括巴拿马)。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虽然西班牙将巴拿马以北的整个地峡地区,都纳入了“新西班牙总督区”的范畴,但西班牙对地峡地区的统治,其实一开始就显得十分的无力。核心区与边缘区的理论可以解释这一切。以中美洲的情况而言,原住民文明发达、人口聚焦的阿兹特克、玛雅地区,无疑是本地区的核心区。这其中尤以气候适宜(更为西班牙人所适应)、矿产丰富的阿兹特克地区,也就是墨西哥高原南部,最受西班牙人青睐。至于山高林密,地域狭小的地峡地区,相对来说就是没有那么大的价值边缘区了。
在帝国不愿意直接过多投入的情况下,西班牙对地峡地区的征服,实际呈现出了一种自由竞争状态。一些从西班牙获得授权的探险家们,开始组织力量自由在地峡地区展开征服工作。两面临海的狭长地形,使得竞争者们能够互不干扰的,在地峡地区建立私人王国性质的独立统治。为了对地峡地区进入有效统治,西班牙尝试以地峡北端的危地马拉城为中心(1524年),建立了一个隶属“新西班牙总督区”的行政区—危地马拉都督区(Captaincy General of Guatemala)。这意味着,“危地马拉”这个行政标签,实际上有着三层含义。一是西班牙统治下的,包括六个地峡国家在内的“危地马拉都督区”(还包括今墨西哥东南部的“恰帕斯州”的一部分);现在的“危地马拉共和国”;以及充当前两个危地马拉政治中心的“危地马拉城”。
1821年,当西班牙开始失去对中美洲的控制时。危地马拉都督区变身成为“中美洲联合省”,理论上成为了独立后的墨西哥的一部分。然而一如“新西班牙”无法对“危地马拉都督区”进行直接统治一样,新生的墨西哥同样没办法控制地峡中的那些土皇帝。3年后的1824年,“中美洲联合省”便翻牌成为了独立性质的“中美洲联邦”。只不过,一直处于各自为政状态的中美洲地峡,并没有因此而形成一个统一国家。这一矛盾促使这个昙花一现的国家,在16年后彻底分裂为现在的状态。
外力的介入,是中美洲地峡复杂地缘结构形成的另一个因素。要知道,虽然从陆地资源来看,地峡地区实在是乏善可陈,但其东临大西洋、西接太平洋,连通南、北美洲的地理位置,却无疑极大提升了它的地缘政治价值。这一价值显然不会为后来染指美洲的英、法等国,包括独立后视美洲为自己后花园的美国所忽视。
最先在中美洲谋求突破的,是一直在世界范围内挑战西班牙霸权的大英帝国。在海盗以及商人们的助力下,英国对两段南北向的地峡海岸线展开了争夺。一是尤卡坦半岛的东南部,也就是今天的“伯利兹”;二是自洪都拉斯东北角“卡拉塔斯卡潟湖”起,向南包括整个尼加拉瓜东海岸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直译为“蚊子海岸)。
1786年,英西双方达成协议,西班牙实际承认英国对伯利兹的控制(时称“英属洪都拉斯”),英国则退出对“莫斯基托斯海岸”的争夺。然而这并不代表,这两段海岸就此回归了平静。在中美洲国家独立后,被“英属洪都拉斯”的存在,大大压缩了加勒比海岸线的危地马拉,认为伯利兹应该是危地马拉领土的一部分,就像阿根廷不认为马岛,应该归属于英国一样。即使这块英国殖民地在英国的支持下,于1981年正式独立成为了中美洲唯一的英语国家后,双方的领土争端依然存在。唯一的变化在于,危地马拉将领土诉求,缩减为了伯利兹领土的一半(以至于地图上,双方的国境内依然处于未定状态)
类似“伯利兹”这种受殖民分割影响,而形成的地区异类国家,在今天并不罕见。典型的例子还有身为前葡萄牙殖民地的“东帝汶”。反而让我们感兴趣的,是英国人为什么最后会放弃“莫斯基托斯海岸”的争夺,而将之拱手让度给了危地马拉。要知道,尽管之前曾经退出这一地区,但在中美洲地区脱离西班牙统治之后,英国人很快又回来了。
这一切,都与一个湖泊和一条规划中的运河有关。尼加拉瓜并非是中美洲地峡最窄的区段,但通过利用“中美洲第一大湖泊”的尼加拉瓜湖及其支流,运河实际的工程量却可以被大大降低。以至于进入19世纪后,西班牙和后来的“中美洲联邦”试图开凿运河时,将尼加拉瓜作为了主要选址方案。这也是为什么,本已与西班牙达成协议,放弃“莫斯基托斯海岸”的英国,在中美洲国家独立后,又重新试图控制“莫斯基托斯海岸”的原因所在。
此时之前能够制衡英国的西班牙,已经无力再为这些前殖民地的命运伤神了。取而代之的,是借拉美独立运动之机,提出“美洲事务是美洲人事务”宣言的美国(史称“门罗主义”)。最终英、美双方达成协议,都不谋求在中美洲地区的殖民统治。同时议定美国在保障英国使用权的情况下,主导对运河的投资,至于“莫斯基托斯海岸”本身,则建立了一个自治性质的“莫斯基托斯王国”(1860年)。只是这种安排,对于试图拿到加勒比海岸线的尼加拉瓜来说,并没有意义。
不过最终尼加拉瓜还是在1894年,拿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莫斯基托斯海岸线”,成为了一个横跨两洋的国家。讽刺的是,这一收获实际却是以尼加拉瓜失去运河为代价。事实上,在运河争夺战中,尼加拉瓜方案本来一直压倒巴拿马方案占据了上风。1884年,美国甚至已经就运河开凿计划与尼方正式签署政治意向书,并着手准备工作。然而对尼加拉瓜境内火山存在的担忧,在最后时刻让投资的天平倒向了巴拿马。
今天凭借巴拿马运河的存在,人口数量比尼加拉瓜少三分之一的巴拿马,GDP总量却是后者的4倍多。毫无疑问,尼加拉瓜因这这次选址而错失了一个改变命运历史机遇。不过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就如刚才分析的那样,如果不是因为运河选址的更迭,也许英、美两国就不会放任尼加拉瓜重返加勒比海了。毕竟从地缘政治角度来说,分而治之的情况,能够让谋求控制者,拥有更多的外交空间。
附图:中美洲联邦历史变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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