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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7

很显然,汉武帝非常看好这位少年将军,他甚至亲下诏书将霍去病派至卫青军中。而卫青也给了霍去病一个特权,那就是亲自挑选军中最为强壮善战的战士。最终的事实也证明了,皇帝和大将军都没有看错人,霍去病与他挑选的八百骑兵,在两出定襄的战事中,发挥了惊人的战力。一共斩首、俘虏了二千零二十八人(汉朝对军功计算要求极严,数字是很可信的)。要知道,卫青所部超过十万汉军,在两战中的斩获总数也不过两万级。霍去病以仅占全军数量,不到百分之一的骑兵,其获得了全军的十之一斩获,绝对足以震惊汉、匈两军了。

从军事角度来看,霍去病的这一次成功,也验证了一个军事定律:兵不在多,而在于精。以单兵素质来看,霍去病在全军中遴选出来的这八百骑,绝对算得上那个时代的“特种兵”了,拥有以一当十的战力也属正常。然而就一支部队的整体战斗力来说,最重要的是领导者的作风。相信看过《亮剑》的朋友,对剧中李云龙总结的一段话都会有印象:“一支部队也是有气质和性格的,而这种气质和性格是和首任的军事主管有关。他的性格强悍,这支部队就强悍,就嗷嗷叫,部队就有了灵魂, 从此,无论这支部队换了多少茬人,它的灵魂仍在。”

一位将领亲手调教出来的部队,在交给其他人带之后,到底能够多大程度继承之前的风格,其实是存在变数的。如果继任者是前任亲手挑选,或者本部队竞争出来的,风格延续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不过,最起码霍去病在世的时候,其强烈的个人风格还是能够影响到他所率领的汉军的。

与遵循“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原则,重视后勤的一般将领不同,霍去病在战术运用上的最大特点,就是“轻骑”。他所率领的部队,并不会去考虑后勤问题,而是“取食于敌”。这种战法,实际和项羽的“破釜沉舟”之策如出一辙。相当于把部队“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在战胜对手之后,才能获得补给。也就是说,对于霍去病所率领的部队来说,要么战败身死,要么立功。象汉军中经常出现的,因为迷路错失战机,无功而返的情况,是不允许出现的(那样回不到驻地,就得饿死了)。

以匈奴人的特点来说,即使霍去病的部队,没有搜索到畜群,仅仅依靠在对战中,斩获对方的战士,他的部队也能够从敌人身上获得补给。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你自己就得适应匈奴人的生活方式。不过,这本身并不成为问题。汉帝国的为了反击匈奴所做的那些战略准备,给霍去病提供了成功的基础。最起码他有足够的基数,来选择最好、最能适应草原生活的战士和最好的马。

事实上,霍去病所率领的战士中,本身就有很多降汉匈奴人的成份。没有比匈奴人,更加熟悉匈奴人的了。这些匈奴人不仅能够帮助霍去病的部队,更快适应快速、机动的草原生活,也能让他更容易发现对手的踪迹。在后来的战争生涯中,“以匈制匈”也成为了霍去病成功的一大法宝。

正是有了这些准备,霍去病在跟随卫青大军出征时,并没有按部就班的随之扫荡草原,而是在发现敌踪后,脱离大部队,咬住对手,孤军追击了数百里,并大胜而归。如果在上一阶段,卫青攻击右贤王庭时,霍去病前往参战的话,也许右贤王就没有那么好命逃出生天了。

我们一直在表达一个观点,决定大势的是那些战略层面的因素。然而在微观历史中,如果把合适的人放到了合适的位置,他的出世是有可能加快历史进程的。霍去病的出现,毫无疑问的让汉武帝看到了,加速结束对匈战争的希望。正是因为霍去病的在漠南之战第二阶段的出色表现。汉武帝除了封赏其为“冠军侯”以外,更是将他的领军数量增加至了万骑。也就是说,这位不到二十岁的少年,在汉军中已经不再是被当作一支特种部队的将领来使用了,而是成长为了一位可以独挡一面的将军。

公元前122年6月,也就是霍去病横空出世的第二后,匈奴人又一次南下对汉朝边境进行的袭扰,而这次的目标则是上谷郡。鉴于在二个阶段的漠南之战中,匈奴右翼和单于本部都受到了重大打击。执行这次侵扰任务的应该是左贤王部。然而此时的汉帝国,对于这种周期性,抢了就走的犯边之举,已经没有太大兴趣针锋相对了。在匈奴单于听取赵信意见,放弃漠南草原的经营之后,汉帝国的边郡压力暂时被减弱了。这种时候,一直没有成为汉匈博弈主战场的“河西走廊”开始进入帝国的战争计划之中。

让汉武帝决心出击匈奴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张骞回来了(公元前126年),他所带回来的关于匈奴、西域的详细情报,也让帝国13年前所模糊定立“断匈奴右臂”战略,有机会成为现实。当阴山正面战场之敌从漠南战略撤退后,一场完全属于霍去病的“河西之战”,也被载入了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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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缘看世界第9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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