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而这次,娘家人有两拨。

其中一波,新娘子是假的,而娘家人的是真的,那就是阿尔忒弥斯的那些弟弟妹妹们。

这些米亚公国的伯爵大人,以加西亚为首,有这十天时间也从纷纷从领地里赶过来了。

十六个弟弟妹妹,如今都结婚了。阿尔忒弥斯这个长姐,因为跟三皇子的婚约一拖再拖,反而是最晚出嫁的。而到了最后,看样子也是没嫁给三皇子。

另外一拨娘家人,新娘子是真的,娘家人本身是假的。

苏冬冬今天是真出嫁,可身边没有娘家人,于是就让香山公爵府的人扮演一下。

这拨人为首的就是香山公爵本人,这小伙儿今天蟒袍玉带,头上还是有点绿,在迎亲队伍面前横刀立马。

香山公爵胯下一匹踏雪乌骓,手按一杆横着的长刀。

林朔远远看着这人,觉得他此刻一脑门子官司的表情,这肯定不是演的,而是真实情绪的体现。

他说是苏冬冬的娘家人,其实内心深处守得是阿尔忒弥斯。

对面这两伙人里面,最不想林朔把新娘子接到手的,就是他。

当然同时假戏真做,以迎亲风俗为由,一是要通过交手,摸林朔这行人的底细,让大皇子的人看到,二也是消耗林朔本人的体力,为之后婚礼上的图穷匕见做准备。

双方的事儿都是假的,各自的心思却是明面上的,至少到目前为止,走得都是明棋。

香山公爵这位三字封号级的高手,这会儿横刀立马,人在十丈开外,那是一脸煞气。

林朔心想,这一战应该躲不了。

于是猎门总魁首就开始盘算,现在就把这人弄死,到底合不合适。

大西洲整体上民风彪悍,武运昌隆。

平民但凡有口饭吃,都会想方设法提升自己的战力,去谋求一个更好的前程,贵族阶层更是如此。

像香山公爵这样的贵族,家里出了个帝国皇后那是后来的事情,香山公国这个地盘还是祖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

香山公爵的祖父,也就是香山公国的缔造者,是一位两字封号的高手,封号叫做“骑神”。

顾名思义,这是位极为擅长马战的高手,凡是两军对垒,老公爵在马上打遍天下无敌手,是当年天澜帝国的第一猛将。

当年“骑神”的坐骑,是一匹罕见的踏雪乌骓马。

这马别看模样和普通的马差不多,可实际上是一头异种。

肋骨不是一根一根的,而是连做一体的,也叫作“板肋乌麒麟”,日行千里不在话下,而且还刀枪不入。

今天这位一头绿发的第三代香山公爵,身上能耐跟祖父当年相比还差上一点儿,不过也够瞧的,三字封号“小骑神”。

而他胯下的坐骑,还是当年那匹异种,这东西寿数悠长,人熬不过它。

林朔此刻跟香山公爵隔了有三十多米,看到对面这个阵仗,就让跟在身后的迎亲队伍先躲到一边去。

其实这事儿不用猎门总魁首提醒,他身后的迎亲队本来就是公爵府的人,一看自家主人在前头横刀立马,早就想跑了。

林朔这一开口,那是一哄而散,就连两顶借新娘的轿子都扔在道上不管了。

林朔一看后面这情况,嘬了个牙花子,示意香山公爵等会儿,然后自己亲自动手,先把轿子挪到一边去。

这儿轿子的样式,跟华夏古代差不多,但因为抬轿子的人普遍有修为,所以轿子的用料就比较实在,个头大不说,分量还挺沉的。

每一顶轿子八个人抬,分量大概在一千来斤。

而林朔为了省时间,一手抓着一顶轿子的轿杆子前端,胳膊夹轻轻一提溜就起来了,两只手各拿着一顶轿子,轻拿轻放地搁到了一边。

猎门总魁首这一手露出来,让三十米外的香山公爵神色凝重了一些。

两顶轿子总共两千斤,这个分量在封号级的高手眼里,不算什么。

不过轿子跟石锁哑铃不一样,这东西不方便握持发力,腰力其实很难借到。

林朔这一下,靠得基本上是手腕的力量,胳肢窝顶住轿子杆的一端,手腕作为支点往上一抬,轿子就起来了。

算上杠杆力臂,香山公爵看得出来,这人两膀一晃得有万斤之力。

别得不说,就凭这手上的力量,就得是一位封号级的高手。

几字封号还不清楚,可香山公爵知道自己不能轻视对方。

同时他心里也明白,眼下自己阻拦对方,主要是替大皇子摸一摸这人的底细。

真要取这人性命,那还得看三皇子那边,自己不能直接下手。

香山公爵在那儿盘算的时候,林朔也没闲着。

猎门总魁首也在考虑,对面这人是不是能杀。

对方横刀跨马,这个对林朔来说并没有多少威慑力,因为林家传承本就是从战场厮杀上演变出来的。

步战对马战,林朔办法多得是。

可稍微观察了一会儿,林朔觉得对面这人不能杀。

一是现在杀人等于提前打草惊蛇,自己这拨人将被大皇子和三皇子联手对付,肯定是不合算的。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林朔发现对面这匹马不错。

它居然不怕自己,这就很难得。

猎门总魁首作为林家传人,一是艺成以来手上有不少异种的性命,二是跟追爷亲近,身上会沾染追爷的气息。

这两点无论那一条,对于一般的异种来说,那就是天敌来了,会害怕。

只有极少部分实力强悍的异种不怕林朔,比如白耳狌狌、七色麂子这些。

之前在米亚公国的时候,那些狮鹫其实也是怕林朔的,围住林朔的时候不敢上前,要是没涅墨亚的指令压着,它们早跑了。

今天香山公爵的这匹坐骑,心理素质看上去不一般。

而林朔在家学渊源之下,懂些相马之术,越看越觉得这匹马那是真好。

这趟去中土的迷雾森林路途遥远,马车又没避震,颠得人难受,还不如直接骑马舒服。

而想要得到这匹马,现在就把马主人杀了,显然不太合适。

……双方互相观察了一会儿,香山公爵发话了:“林先生,我们这趟只是婚礼的固有程序,按说不必那么当真。

只是我辈习武之人,见到旗鼓相当的高手总会见猎心喜。

我看不如这样,咱们只走一招,一招定胜负。

你赢了,两位新娘子接走。

你要是输了,咱再另当别论,你意下如何?”林朔点点头,说道:“公爵大人这个提议甚合我意,我要是输了,咱也不用另当别论,先把道儿划下来。

我林朔若不是公爵大人一招之敌,两位新娘子的一个,也就是我的如夫人,米亚女公爵阿尔忒弥斯,我就当输给你了。

今天,你跟她拜堂,怎么样?”林朔这番话说出口,称得上石破天惊。

公爵府这些看热闹的人,一个个嘴巴都张得能塞下去一个鸡蛋,而香山公爵差点没从马上掉下来。

最热闹的,还得香山公爵守得那幢小楼,两个新娘子这会儿就在里面等着。

阿尔忒弥斯一听外面林朔这么说,气得把红盖头一掀,跳脚骂街:“林朔!你这个混蛋!”林朔听到这女人骂自己,倒是不气恼,淡淡说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既然要嫁给我做侧室,就得允许我把你送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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