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温倒不至于为这件事情生气,丢脸的是安禄山,又不是他,他只是可惜那十万贯好处捞不着罢了。
“吉御史,既然来了,又何必急着走,沈某正好有桩生意想和吉御史谈谈,不知吉御史……”
“什么生意?”
吉温来了兴趣,他知道沈光赚钱的本事,听说这位沈郎在安西可是白手起家,短短年余便赚下百万贯的身家,便是财神也不过这般手段了。
“吉御史可知安西烧春?”
“天下第一好酒,某怎么会不曾听过。”
安西烧春的名头如今在长安城里算是彻底打响了,沈光一直控制着安西烧春流入市面,除了寥寥几人外,也只有区区十几坛通过高仙芝之手,送给了长安城里最顶级的那几位权贵。
但是这十几坛烈酒哪够好酒的权贵们宴饮的,李林甫那儿自是也得高仙芝送了两坛,只不过李林甫年纪大了,不喜这等太烈的酒,吉温和罗希奭倒是尝过滋味,便是两人不是好酒之徒,但也念念难忘。
眼下见沈光提到这安西烧春,吉温自然提起了精神,想知道沈光究竟想做哪门生意。
沈光原本是想把安西烧春同样贩卖到北地去的,可是如今他把安禄山得罪的死死的,虽说像安禄山这等无耻之徒,只要有利可图,可未必会在乎什么脸面,但是他却是要维持自己人设的,所这安西烧春贩卖到幽燕之地,自然需要个转手的中间人。
这吉温和罗希奭便是最好的人选,一来沈光愿意交好这两个酷吏,二来也是不希望他们和安禄山关系过密,为安禄山提供帮助。
“我这安西烧春发卖自有配额,大唐各地皆有,这安西到长安城,某已经将配额发卖完,唯独那幽燕和北地,却是找不到可靠的中人,就是不知道吉御史是否愿意做这个中人。”
吉温听到这儿,呼吸都不由急促起来,比起安禄山送的钱财,沈郎这才是真正的大方,哪里会不愿意。
“二弟,你说那沈郎君当真会收下某和南八。”
怀远坊外的大街上,雷海青身旁,身形魁梧的雷万春颇有些踯躅地问道,想他初来长安时,本以为靠着自己这身本事总能出人头地,可最后才发觉自己想多了,自己和南八这样的武夫在权贵们眼里不过是当走狗的料罢了。
“沈师乃是当世英雄,胸襟广阔,麾下便是胡汉儿都能得重用,更何况是大兄和南兄这样的好男儿。”
雷海青满脸自信地说道,他身旁两人,一人是他的族兄雷万春,一人则是族兄的好友南霁云,两人在乡里都是闻名的豪侠,只不过不愿在地方上蹉跎这身本事,才来长安城闯荡,可是却始终不得权贵其门而入。
要不是雷海青得沈光器重入了沈园,雷万春便要和南霁云打道回府,去家乡地方上当个县中小吏,雷海青这才拉着两人往石府相投,他知道这两位兄长的本事和志向,不忍见他们这样回到家乡遭人耻笑。
“沈郎君连那安禄山都不惧怕,确实称得上英雄。”
向来沉默寡言的南霁云在边上开口说道,安禄山的手下在长安城里飞扬跋扈不是一天两天,但是却没有人敢得罪,那位沈郎君不但打了曳落河和安禄山的心腹,还把安禄山派去的刺客杀得血流成河,扭送官府,这长安城里哪个好汉不服。
说话间,三人便到了石府前,雷海青有沈光给的名刺,自是畅通无阻,雷万春和南霁云一路上亦是打量着那经过院落里的汉儿和牙兵,也纷纷收起了自傲之心。
两人在乡里都是横推百里无敌手的豪杰,便是到了长安城,见识过十二卫的军士,也仍旧自傲,可是如今见到那些百战牙兵才知道自己过去小觑了天下英雄。
若是单挑,他们自问绝不比那些牙兵差,但是步战的话,三个牙兵互相配合就能打赢他们,看着那些练习战阵的汉儿,两人不禁看得入神,直到雷海青大声呼唤,两人方自清醒过来,然后便见到了那位传说中姿容如仙的沈郎君。
真是两条好汉,看到雷海青带来的雷万春和南霁云,沈光亦是满脸惊喜,雷海青为他推荐族兄雷万春时,他还不知其人,可说到雷万春还有个好友名唤南霁云,他便想起了读书时学的张巡传里那位令人扼腕叹息的猛将。
“见过郎君。”
雷万春和南霁云看到身旁立着牙兵护卫的沈光,俱是行礼道,虽说他们还不了解这位沈郎君,可是光冲着这位敢把安禄山往死里得罪的胆魄,就足以叫他们服气了。
“两位不必多礼,海青说他两位兄长皆有万夫不当之勇,某本来还以为他有夸大之词,今日一见,才知所言非虚。”
沈光说的话倒也不是客气,和高仙芝王忠嗣他们待久了,他自然晓得如何判断猛将,正所谓身大力不亏,这军中猛将都是高大威猛之辈,演义说书里李元霸那种什么身材瘦小但是天生神力都是说书的杜撰出来的狗屁玩意。
雷万春和南霁云论个头也不输李嗣业多少,而且两人虎背熊腰,那腰阔比之牙兵们都要壮上一圈,而且胳膊又粗又长,这膂力必定惊人。
沈光身后,王神圆这些牙兵们也没露出轻慢的神情,他们都是战场上厮杀的老兵,自然晓得这两条壮汉的体型代表着什么,更不用说这两人也不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身上可是透着股剽悍气息,显然是杀人见过血的。
“来来来,两位且坐下说话。”
沈光很是热情地拉着雷万春和南霁云坐了下来,来大唐这么久,沈光也是学会了这个时代的价值观,遇到值得收拢的猛将兄,千万别害羞,该牵手牵手,这年头有本事的武人大都自尊心很强,除非你强到能摁着他们打,不然就得上这一套。
雷万春和南霁云都有些发懵,这年头文人士子要出头,还得往达官贵人的府邸投卷,像他们这样的武夫那就更惨,当个看家护院的护卫僮仆,还得受那些恶奴的羞辱。
两人过去也不是没低过头,可是却连贵人的影子都见不着,眼前这位沈郎君虽说官职只是判官,可是却名动长安,谁又会把这位沈郎君当寻常判官看待,可如今人家不但亲自等候,还拉着他们坐下,为他们斟酒。
“两位既然来了,便在某这儿住下,酒肉管饱,银钱管够,绝不会亏待两位。”
早就备好的案几上,摆放的是大盘切好的牛羊肉,酒是新开封的安西烧春,闻一闻便叫雷万春和南霁云直咽口水。
沈光的招揽近乎直白,可是两人却丝毫不觉得不快,反倒是有种自在感,他们在地方上的时候可也是啸聚乡人子弟大碗吃酒大块吃肉的豪强,当下也是举起酒盏道,“蒙郎君不弃,愿为郎君效犬马之劳。”
雷万春和南霁云正是未发迹的落魄时候,能被沈光这样的大人物招揽,所谓的心高气傲自然被抛诸脑后,更何况这位郎君是如此的豪气干云,尤其是当两人喝下碗中的安西烧春,再看着面不改色的沈光,更是觉得自己跟对人了。
“来,吃肉。”
沈光为两人夹起了肉,接下来也没有急着劝酒,雷万春和南霁云连吃数口,压下胃中翻涌之意,等到酒劲上头,才直呼痛快。
“郎君,这碗咱们敬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