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食人和他们的宗教,沈光都是极为讨厌的,而且大食人对于东进始终抱有极大的热情,历史上怛罗斯之战后,大唐退出中亚的势力范围后,是吐蕃人抵挡了大食人的东侵,不过他既然来到大唐,就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继续发生。
福卡斯现在也许只是个在拜占庭上不了台面的次子,可是有他的帮助,他和他的家族未必不能成为东罗马帝国真正的大贵族。
“我这次携带的货物,主要是拜占庭所产的琉璃镜,我愿意赠送给郎君作为救命之恩的谢礼。”
通译说完后,福卡斯自是示意奥卢斯将准备好的五彩琉璃镜送了上来,这是拜占庭烧制的玻璃,在中亚细亚以至于大唐都属于奢侈品。
不过对于沈光来说,这种因为烧制时掺入杂质而显得五彩斑斓但透光性能极差的玻璃镜,他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只是客套地道谢后便让多闻拿进了营帐。
对于暗中观察沈光神情的福卡斯来说,他无疑是极其失望的,因为那面五彩玻璃镜,已经是他这次带往东方的货物中最珍贵的,可是这似乎并不能让这位年轻的大唐贵族多看哪怕一眼。
这时候福卡斯已经毫不怀疑他在拜占庭的时候,那个从长安城回来的商人说的话,比起那座宏伟富庶的城市,拜占庭就像是乡下地方,而长安城才配得上万城之城的称呼,大唐的天子才配做万王之王。
看着情绪有些低落的福卡斯,沈光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他只是朝边上通译的纨绔子道,“告诉他,某愿意将他的货物归还他,但是某要收取其中两成作为报酬。”
还不等通译,福卡斯边上的阿里奥听到后,已是连忙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于他,然后这个还有些郁郁的拜占庭二世祖立马高兴起来,他甚至从案前起身,用抑扬顿挫的拉丁文盛赞沈光的慷慨大方。
然后尴尬的是,负责通译的纨绔子和阿里奥愣是没听懂福卡斯在说什么,两人互相对视后,只得按着福卡斯的神情和浮夸的腔调脑补他话语的内容。
听着通译的纨绔子和那个波斯商信口胡诌,沈光忍不住轻笑起来,他从小学的是民乐,可大学时却转入声乐专业,而这个专业恰恰需要他会点拉丁文,尽管他同样听不懂福卡斯在说些什么,可是却知道他在用拉丁文吟诵。
不过沈光并没有去戳穿两人,因为没这个必要,他只是微笑接受着两人的奉承。
对于福卡斯来说,能够拿回大半的货物,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意外之喜,而席间奥卢斯这些罗马士兵也对沈光的慷慨大方感到震惊,说实话若是在拜占庭,这样的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难怪斯多葛学派的那些学者老说东方帝国的道德水准明显高于帝国。
有了沈光释放的善意,福卡斯更是蠢蠢欲动,他原本是打算听那些波斯商的,先去弓月城出货,然后准备前往长安城,可是如今他既然认识了这位品德高贵的大唐贵族,他不急着去长安城了,因为方才的谈话里,他明显感觉到这位沈郎君对于他试图打通拜占庭和大唐的贸易通道很感兴趣。
于是在坐下后,他大着胆子询问道,“尊敬的郎君,不知道您是否愿意成为西庇阿家族的盟友,我们可以就丝绸贸易的事情展开合作。”
福卡斯万里迢迢地来到东方,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获得大唐的丝织品,在拜占庭对于东方的丝织品的需求简直无穷无尽,可是他却听那位从长安回来的商人说过,拜占庭市面上的丝绸根本不是来自大唐,而是来自中亚细亚掺了其他布料的低端货。
真正产自大唐的精美丝绸,几乎都被那些该死的异教徒霸占了,而他们还对贩卖到拜占庭的低端丝织品课以重税。
福卡斯相信只要他能购买到真正的丝绸运回拜占庭,哪怕数量不多,也足以赚取到巨额的财富,眼下他就有最好的机会,自是想要竭力争取番。
沈光听过后,故意做出了沉吟状,他不能让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觉得合作来得太过容易,同时他也有必要让这些罗马人加深对大唐的敬畏,这样合作才能长久。
“拜占庭距离安西实在太过遥远,而且还有大食人横亘其中,某需要好好考虑下,若是不介意的话,你们可以跟随我们前往铁门关。”
尽管沈光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可是只要没有直接拒绝,就足以让福卡斯感到振奋了,而这时候他开始认真思考起这条从拜占庭直通大唐的商道来,长安太过遥远,可是如果能在安西这边和这位沈郎君达成合作,这条商道上唯一的麻烦就是那些大食蛮子了。
宾主尽欢后,福卡斯直接留了下来,然后让奥卢斯回去将商队的人马都带过来,他已经打定主意,不去长安了,接下来就跟着这位沈郎君,至于手上的货物找个机会脱手就是,和这位年轻的大贵族打好交道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让乌鸦带着福卡斯下去休息后,沈光忽然觉得自己该多加几门语言课了,不然光靠那些通译,实在是不靠谱,鉴于东罗马帝国的重要性,他打算接下来先学会希腊语,然后再和这个拜占庭二世祖学古拉丁文。
天色将晚时,张熬曹领着老兵和汉儿们从贼兵们的营地回来了,而他们后面则是浩浩荡荡的队伍,七百多的老弱妇孺和被劫掠的人口,以及大片的牲口群,全都成了沈光的财富。
“难怪那些蛮子劫掠成性,这样来钱实在是太快了。”
营帐里,看着张熬曹报上来的缴获数字,沈光忍不住感叹道,而跪在帐里的薛珍珠则是满脸谄笑地应道,“郎君说得是,辛辛苦苦放牧牛羊,一年到头也未必能吃饱,冬天一场白灾,牧民们第二年就得吃草根,远不如抢掠来得实在。”
发家致富靠抢劫,这大概便是草原上通行的准则了!
哪怕薛珍珠说话时满脸滑稽,可沈光知道这便是草原上那些游牧民族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这和善恶无关,恶劣的生活环境注定了草原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不过沈光并不会去同情这些游牧民族,他看向薛珍珠道,“按陈校尉的意思,该砍了你的脑袋去和不花作伴,不过某觉着你还算是个人才,便饶你一命,今后在某帐下听用。”
“谢郎君活命之恩。”
薛珍珠整个人都趴在了地上,若是可以的话,他都想去亲吻沈光的靴子,投靠这位郎君岂不比他流落大漠当个强盗头子强多了。
他们就算辛辛苦苦抢了那些商队,可是销赃的时候,大头还不是被那些奸商赚去了,更何况他就算在那鸟不拉屎的戈壁滩上称王称霸又有什么意思,吃不好喝不好,女人身上的味道比牲口还大,那是人过的日子吗!
“起来吧,找陈校尉去,好好学学规矩。”
“是,郎君。”
虽说薛珍珠怕那个白发老军校怕得要死,可是他还是老实地离帐而走去寻人了。
“郎君,我看这人满脸奸猾相,不是什么好人,您何必收下他。”
等薛珍珠离开,记账的多闻忍不住问道,虽说这个铁勒奴始终脸上笑嘻嘻的,可是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东西,所以他很疑惑为什么郎君要留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