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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穿过人群回到楼上,或许坐在沙发小睡一会儿才是此刻最适合我的运动。可是,我小看了人们对于假面的热情。我每走一步都会被某个面具男拦住,动作间都是挑逗。

我有点手足无措,在我熟悉的音乐声里,我迷失了自己,被几个人围在中间,每个人都做出一副邀舞的样子。

此时一个戴着无面男面具的人突然被人群挤了过来,他那张面具我很熟悉。是《千与千寻》里无脸男的面具,画上去的嘴角上扬,似乎笑非笑的样子,一对无辜椭圆形的眼睛也是画上去的,只留了两个小圆孔,看不清后面戴面具的眼神。

他的身材很好,节奏感超强,每一个步子都落在鼓点上,娴熟的舞技让另外几个人知难而退。

他围着我跳舞,舞技很好,我几次推开他说:“对不起,我不喜欢跳舞。”

他对我的话充耳闻,反复炫着自己的舞技。我真没有跳舞的心思,被郑海涛强行拉下来以后,他转眼又不见人影,心情有点不爽。

我被他差不多纠缠了十几分钟,他的舞技已经若得舞场里的人注意,周围的人甚至给我们让开了不小的一片空地儿。

我被这个行动古怪,哑巴一样的怪人搞得有点下不来台。

郑海涛不知道啥时候扭了回来,看到那人挑衅一样的舞技,对我说:“姐姐,上。我就不信你秒杀不了他,你身材比他好多了。”

其实很多时候,人被架到一个位置上以后,会激发一些潜能。更何况,我只是今天没心情跳,而不是不会跳。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被逼到没有退路的时候,就会反击。

我藏在面具后的脸露出了笑,心里那点不肯输的倔劲儿被挑了起来。我几步跟上了节奏,与无脸男斗起舞来。

酒吧的dj很擅于调动场内的热情,舞曲越来越劲爆,节奏也越来越快。这种快节奏的舞曲,不要求你有多专业舞技,只要胆子大跟得上节奏就行。

他在面具后面看着我,终于越跳两人间的距离越近。在一个猛然拨高的节奏转换时,他突然拉起我的胳膊,我在他手下连续旋转三圈。

默契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产生,随着舞曲转换,终于到了最开始的贴面慢舞,他缓缓靠近我,一种让我心悸的熟悉感逼近。

随着乐曲越来越舒缓,陌生男女间的距离也越来越近,甚至有人掀起了面具,与面前的人贴面热吻着,满场的暧昧和奸情。我不合适宜地与面前的人拉开距离,生怕再遇到一个情不自禁,强吻过来的。

我戴着了一张半面妆的面具,一半艳若妖孽,一半清纯的低眉顺眼。和我一起跳舞的人却一张无脸怪,嘴角怪诡地上翘,似笑不笑,面无表情……

这一对组合和场里各种组合比起来节奏却出奇的合拍,身体之间只有几厘米的空间,在他的配合下,我竟然在不想跳舞的时候渐入佳境,就连心里因刚才遇到薛向铭的那一点郁闷也消散怠尽。

最后一曲结束以后,dj换了乐曲,舞池中的人缓缓散去,台子中央钢管舞娘上场,我们也被人群慢慢挤散。

我跳了半个多小时的舞,满头大汗,觉得头昏的感觉过去了,好像真的醒酒了。

回到包间,看到孟凡坤正站在门口,看到我进来忙说:“林姐,你没事儿吧,刚才我回来看到你已经下去了,在舞池里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你的影子,只好上来等你。”

我看了看包间里的人,只有他和许晚云在,其他人还没回来,就掏出卡交给他说:“我老了,和你们一起玩体力不支,等一下你结个帐,我先回去。”

“林姐,要不要我送你?”孟凡坤问。

我摇了摇头,留下卡离开了酒吧。

回去的路上,我猛然想起来,在舞池里那种熟悉的心悸感是怎么回事——那是我与何连成跳舞时才有的感觉。

“司机,停车。”我不自主地喊了一声。

车子靠边停下来,司机回头问我:“你要下车?”

我这才明白刚才自己说了什么,摇头道:“没事,继续走吧,想到一点事儿,来不及了。”

是的,如何来得及?错过了以后,永远没有回头的机会。

在酒吧里,真的是他吗?

与阿卡公司的签约仪式在一周后举行,当天晚上有一场酒局。也不知道是我那天和公司几个男孩子说的话起了作用,还是这几个孩子本身就酒量很好,表现都不错,帮我挡了不少酒。

喝到最后,郑海涛都开始说胡话了,一个劲儿搂着孙博连喊老哥。

孟凡坤倒是个最稳重了,抱住郑海涛送到了休息室,才避免他在这里继续丢脸。

孙博连找了个机会与我单独碰杯,凑过来低声说:“这下尘埃落地了,乐怡想好怎么谢了我吗?”

“那当然,下周我一定亲自请孙总吃饭,好好表示。”我笑着与他碰杯,一饮而尽。

阿卡公司这一次选择的合作方有我们公司,薛向铭公司,还有楚毅公司。楚毅没有亲自参加签约仪式,派了一个帝都的总经理过来。

参与方众多,不过多喝几杯酒,倒没被格外刁难。

当天晚上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钟,我同往常一样酒醒以后睡不着,赤着脚坐到卧室的飘窗上,打开窗户抽烟。

冷风吹进来,一室的清冷。

孙博连这人比薛向铭更难对付,薛向铭虽不是个好人,却因为年纪小,坏水没有孙博连多。

我能用拼酒挡住薛向铭两次,却不能用同样的理由挡住孙博连。

在商场上摸爬打滚这么多年,孙博连是一个与何则林有几分相似的老狐狸,否则不可能从产品设计部爬到公司高层的位置。

对于如何向他表示感谢,我有点头疼。

男人想要什么,我很清楚,问题的关键是,我愿意不愿意给。

关于孙博连一直让我好好表示一下这件事,我在接到史兰的电话时,眼前灵光一闪,想到了主意。

周三晚上我约他去紫金台喝酒,他一听要去的地方马上就应了下来。

来到小包间以后,我先是虚与委蛇地与他喝了几杯,看他放下了警惕,我拿出一张卡递到他手里说:“孙总,这是利润的百分之十。”

他心知肚明,虽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这个,这么大一个金元宝放在面前,却也忍不住接了过去。转瞬又凑上前说,“比起这个,我更喜欢乐怡,像你这样年轻能干,人又漂亮的可不多。”

“谁说的?”我一笑,推开他凑过来的身体,起身拉到房门,把在外面等着的姑娘叫了进来。

史兰给我出的主意,金钱和美色他总要选一样,如果他两样都选,你就给他找女孩。毕竟,你不愿意自己被他碰,倒不如破财免灾,送两个漂亮姑娘过去。

两个女孩都是刚到紫金台没多久,二十岁刚出头的样子,灯光之下看着都长得漂亮动人。又是专门做这一行的,一进包间不用我说话,就分别坐在孙博连两旁,每一抱住一条胳膊开始撒娇。

“孙总好好玩儿,我都结帐了,明天再给您打电话。”我说完这句话,扔下了正抱着女孩子有点走神儿的孙博连出了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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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夜总会陪酒,领班口中的大鱼竟然是前夫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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