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军一把攥住我的手,使劲的晃着,“老话说的好啊,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啊,也只有你,在这个时候来帮兄弟啊。”这小子真煽情。
“晚上上哪呢,你说个地方吧!”我把他的手甩开。
“哪里也不许去,统统不许动!今晚听我的。”一个熟悉的高分贝女声让让我们回过头去。
“小昭回来了,这段时间忙什么了?”莎莎问道。
我们围桌坐下,听小昭一个人白话:原来这段时间她要出国去读书,这是她姑姑安排的。这段时间去办了签证,录取通知书也到了。说着给我们亮了一下。我和晓军不认得那几个名词,莎莎念叨着什么普特毛丝学院。听说是很拉风,很出名的学校。莎莎曾经很想去那里或者牛津去留学。从她那看着通知书那艳羡的表情可以看出来。
飞机票是北京到旧金山的,然后转机到那个大学所在的小镇。小昭今晚要宴请我们这些新朋友,其实她除了我们这帮人也没有什么朋友了,她自幼寄人篱下,内心一直处于漂泊状态。这是莎莎回去的路上告诉我们的。除了祝贺,没有人怀疑小昭的学力能否适应那所陌生的学院,或许只有我一个人这样担心。
天快黑的时候,去接上在家做饭的晓墨,我们一行浩浩荡荡的去了蓝天大厦,油城唯一的五星级酒店。
路上,晓墨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小昭很自觉的钻到了后面,再后面是晓军的沙漠王子。
席间小昭说了一大堆感谢的话,说了她将要记住我们,还拍照留了纪念,在那富丽堂皇的包间里,我们显得很严肃,如同参加一个隆重的晚宴,而不是道别,要是在一个小饭馆的话,没准儿能喝到莎莎和我喝交杯酒的没谱状态。
“玉堂,你送我回去吧。”散席的时候,小昭说道。
酒店门口,
“好吧,晓军,你先把晓墨送回去。路上慢点!”我叮嘱了一声,看了一眼晓墨,本来以为她会生气,但她无动于衷的表情让我抓起了小昭的手,拉着她去开我的车门。
绕了大半个市区,在外环路上开着,小昭坐在副驾驶上望着车灯照射下的灰黑色的路面。
“你会想我吗?”小昭问道。
“当然会了,我们好朋友嘛,没有你我也赚不了那么多钱!”我很老实的说道。
“哦。”小昭点点头。
“回去吧,回蓝天大厦。”小昭说道。
“你不回你姑姑家吗?”我问道。
“我在蓝天开的房间,一星期了。你送我回去吧。”小昭说道。
晕,这不是耍我吗?
我只好强忍着气调头回去。
酒店门口,小昭下车。“不上去喝杯咖啡了吗?”小昭问我。
“今天给莎莎当了一天服务员,我喝了不少,累坏了。早回去歇着了。明天不送你了,一路顺风!”我说到。
“好吧,你走吧。”小昭说。
拐弯的时候,我眼角余光看到这么一幕:明亮的大堂灯光照耀下,衣着光鲜挺拔站立的门童在劝踢打着那大理石柱的女子,那是小昭。我只是稍作停顿,然后踩了一下油门。、
路上我想,很多时候,很多事情的发生不过是偶然性的,既然是偶然事件,就不会成为永恒,不会成为永恒的东西,我们何必去追逐呢?人,要懂得知足。
进小区的时候,习惯性的望了望自己住的那层楼,一片黑暗。上楼的时候,晓墨的卧室灯也是灭的。
开门进去,开灯,放下钥匙。
晓墨坐在沙发上等着,我刚要张嘴说什么,她却进了自己房间。
桌子上放着一杯茶,冒着热气。
虽然甩给了我一个冰冷的背影,但那杯茶足以融化我的心。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客气的如同一个胡同里的邻居,争着干活,抢着做饭。带点什么好吃的都要分享一下,包括我在咖啡馆的见闻,他们公司的八卦琐事。
寒潮过后,温暖如春。
温暖的季节里,我依然还是晓军的服务员,我甚至迷恋上了这份经常见到美女的工作。
古人造词语的水平远远比现代人高。
比如多事之秋。为什么不用多事之春,或者夏冬呢?因为秋天事情确实多。
晓华的离开,小昭的出国;这不过是一个开始。这个秋天的事情会越来越多。以上两人,我认为不会离开油城的,这里是晓华重新入世的地方,这里是小昭成长的世界。在一周之前,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们会接连离开的。
很多人,甚至我认为不再会出现在我视野里的人却出现了。
这天下午,阳光明媚,人们都穿着暖和的秋装享受着温和的太阳光,我也是,还不时的给莎莎说着我和晓军少年时代的彪悍事迹。
一条陌生的信息进入了我的手机,一阵呜呜振动声打断莎莎清脆的笑声。
“明天中午我到油城汽车站,有空的话去接我一下。于果发于那片熟悉的海滩。”我看完把手机放进了衣兜。
“你怎么了?继续说啊!”莎莎意犹未尽。
“以后再说吧,这两天我有个朋友过来,不能给你帮忙了。我先走了!”我正色说道。
扔下目瞪口呆的莎莎,我开车到了黄河边。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到河边坐坐,这成了一种习惯。
长河落日,太阳如同一个巨大的红色圆球,慢慢的向西边灰蒙蒙的天地相接处坠落。
地上的烟头已经一堆了。
“该来的还是要来了。”我对自己说。
前几天,我梦到于果披头散发的样子的时候,我问过晓军,晓军还特意在网上给我解梦,说是有故人来,我以为小昭来了,这个梦就算了。没想到所谓故人,还真是梦中人!挺准的,最先进的科技解释了最古老的迷信。
他妈的什么世道,都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