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的时候,晓墨姐弟俩已经走了,桌子上给我盖着早饭。
抽完饭后烟,看看已经快八点了。心想,说过今天不用去单位的嘛,晓墨可真够敬业的。
今天要去那别墅区去看看地暖铺的怎样了。到那里我才发现,去工地巡视的工头们最次的车也是雅阁和领驭,多数是四环之类的。看来自己跟真正的老板差距还很大,等这个工程完了,把这个车转给姐夫,然后自己换一个。
怀着美妙的理想,兴致勃勃的看完了工地,给干活儿的人们开了个鼓励大会,许诺下一个胡萝卜,也立下一根大棒;这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原则。
中午在家吃了顿水饺,在自己的房间里打了个盹,醒来后看到桌子上的书居然是一堆高考复习资料,娘还给我码的那么齐整,仿佛我昨天刚高考结束似的。
当一个看到某种东西就怀念过去的事情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年轻了,这是一种心态,跟年龄无关,所以说我已经成熟了,尽管前段时间晓墨说我也就是七分熟。
父母没有问我现在做什么,姐夫更没有告诉他们,老人们一直认为我还在一个漂亮的透明大厅里守着价值几百万的车辆做销售员,尽管我没有走上主流的学而优则仕的路子,但也不算浪费,要是他们知道我带着一帮民工在干活儿的话,估计会认为当年的血汗白流了。
我没有从政的基本素质,更难以适应那笔黄河水更浑浊的系统。安心做一个快乐而简单的草民,也是快事一件。
随手从一个塑料硬皮本里抽出一张四开的铜版纸,那是半张挂历的背面。
上面是我用纯蓝色墨水工笔抄写的《史记.刺客列传》,那时候我醉心于武侠世界,还探根寻源找到了这篇被称为武侠小说始祖的列传。
高中时候,那是我跟晓军一起快意恩仇的年代。我们在紧张的学习之余,偶尔去寻衅滋事。一次晓军被扁以后,我拿着一把三棱锥(从收废铁的那里偷来的)去给他讨还公道。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即将取韩傀首级的聂政,但在晓军学校门口等了许久,没有找到那个把晓军眼框子打肿的家伙,后来听说那家伙去天津参加高考去了。很大程度上,这避免了我走上晓华那样的道路。
当时高考报志愿的时候,我翻遍那本册子,没有找到招收大侠的专业,很是遗憾。那天中午跟漂亮的语文老师吃了个饭,我听从了报考工商管理的建议,那一年,MBA比现在的超女型男更火。
后来语文老师给我的信件中说过,她很后悔劝我报考了一个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因为我是文人性格。那时候我已经认识于果,跟她一起上课翘课逛街上网以及从图书馆的精美杂志上剪下最新款式服装是我的全部。根本没有在乎老师说过什么。
到了今天,我才知道,她说我不适合学经济管理是对的。开弓没有回头箭,这是亘古不变的,既然已经如此,那就这么过下去吧,好在我对生活没有过高的奢求。
我回到油城的时候,已经是五年以后了,整个油城让我变得更加陌生,承载过我大段青春期的母校已经废弃,新的校区已经拔地而起,如同一座豪华行宫,唯独不见书卷气。这是她的评价,
再前溯两年半,语文老师跟已正处的老公离婚,去了英国爱丁堡念她一直向往的欧美文学。
我的成长,这个女人影响很大。要是把我青春比作京广铁路的话,她就是武汉城。良师益友,红颜知己八个字完全概括了我们的关系。当年于果看我高中相册的时候问那个美女是谁,我说是我一姐姐。
这个被我称作姐姐的女人,用她的温柔和耐性化解了我进高中校门前的戾气,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男人该做些什么,让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除了瞎混,无聊的学习,为一时意气去干仗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比如爱情,比如性格中必须具备的坚忍不拔,还有舍得等等很多。
某种意义上,这个女人是一个熔炉,重塑了我的性格,知识结构。
写这段跟本文无关的东西,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看到了她前夫跟一美女逛银座。让我想起了远在英伦的良师。
以作纪念。
把那手抄本的刺客列传放好,又把桌子擦了一遍,坐在那里抽了一支烟,难得有这么一个宁静的下午来回忆当年往事,我想等晚饭后回家去。姐夫在工地上尽职尽责,可以让我安心的悠哉生活。
在这座小城里,每天重复着同样的日子,我想出去转转,但是这些事情羁绊,只好在夜里用GOOGLE EARTH意淫一下各地的美景吧。
晓军从咖啡馆里打来电话,叫我晚上过去,说是要开一个欢迎会,欢迎晓墨访问归国;另外他家莎莎也相当喜欢吃我带去的生瓜子,要是有的话带点过去,我跟着老娘去了一下地里,不但掰了几个向日葵,还弄了点毛豆和花生,煮熟打包带走。
过了黄河大桥不远,我看到马路牙子上坐着一个姑娘,身影依稀是小昭。今天不是休息日,她不可能坐在这里发呆吧,也许我认错了。但还是鬼使神差的倒车回去看看那到底是谁,难道是她妹妹?
果然是她!像一个孤独的孩子那样,坐在路边上发呆 ,看着过往的车辆,眼神有些呆滞。
我停下车,摇下玻璃。
“你在这里干嘛,这不纯粹是添乱嘛,这么大一美女坐这里会引起交通堵塞的。”我说。
“哦,是你啊,我今天心情不大好,过来散散心。你干吗去了?”她问道。
“回家吃饭去了,我正好回去,晓墨回来了,我们今晚聚聚,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多闷啊!”我极力邀请她。
“你们去吧,别影响我在这里发呆,一会我要制造一场交通事故。”她那样子有几分像许三多。
我走下车,摸了一下她额头,没有发烧。我蹲下和蔼的问她到底怎么了,我那样子像是一个和蔼的老爷爷,但后来小昭说就是一披着羊皮的狼。
“我想回家了。”小昭突然说。
“我送你回去吧,上车!”我就要拉她起来。
“可我没有家啊,我一直没有家。你们都有!”她说着哭起来。
“先上车吧,你在这里大哭,别人还以为我怎么你了呢!”我劝她,
“让我哭一会,你不来的话,我就只发呆了,你一来,你还是从家里来的,我就想哭了,呜呜……”开始抽泣了,我招谁惹谁了,我不过回趟家而已嘛。
我只好站在一边,等她哭一会儿。看到她了,不把她捎回去,也不像回事。
可是一支烟的工夫过去了,她还在那里抽抽答答。
看着快堕入黄河的红太阳,我把烟头扔掉,很认真的说道,“上个月,一个姑娘在这里被三个小流氓拉到一辆面包车上带走了。到现在那女孩还没有找到,估计被人割掉了肾和角膜,卖了!”
小昭还在哭,还从包里拿出纸巾擦鼻涕。
“上上个月,有人在桥底下,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小姑娘的尸体,被虫子都咬成那样了,我去河口回来的时候,还看了看,哎呀那个惨劲啊,我硬是三顿饭没吃!”
小昭擦干净了。
“半年前,我听我姐夫说,他一个朋友傍晚从这里走,一个没穿衣服的疯子跑到马路上了,逮着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妇女就啃,结果给那女的咬了半边脸去,哎呀那个血啊,流了好几米长,太惨了,惨不忍睹,睹之难忘,忘都忘不了啊。!”
小昭开始拢了一下头发。
“一年以前……”我刚要说。
“好了,上车,走吧!我跟你去吃饭。快点!”小昭说着钻进了车,坐在副驾驶位置上。
一路上昏昏欲睡,也不整理一下仪容,女为悦己着容,看来我对于小昭没有那个资格。
我们到咖啡馆的时候,晓墨已经到了。
她看到我身后跟着红肿眼睛的小昭,很鄙夷的看着我,晓军一副小二的样子欢天喜地的接过了我那冒着热气的两个布包。
我们寒暄了一阵子。
莎莎打烊后,我们一起去了饭馆,同行的还有小薇,一直很水灵的让我恨不得咬一口的那个学生。
只不过格局有点变化,只有晓华跟我同车。
美女们都在晓军车上。
我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晓华开车跟上了前面的沙漠王子,跟着晓军选饭馆。
我心里有一种被冷落的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