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声音我还真没法儿形容,要是你听过一些尖嗓子的女孩唱过《青藏高原》的结尾高音,比如《不差钱》中的丫蛋,对,就那个样!我刚点着的烟被震到了地上,我赶紧过去一看。原来那两寸长的雄蛐蛐两个大牙狠狠的咬住了小昭那娇嫩的手心,已经出血了!粉嫩的脸蛋上也挂着泪珠。
这个笨蛋!拿这玩意儿不小心点,我没有把那硕大而坚硬的颚齿给掰掉,你就这样放在掌心,你以为是你养的小乌龟啊。我使用弹指神通绝技,弹了那蛐蛐颈部几下,它松开了口,我把它扔到地上,一脚跺成了肉酱。
我的残暴行径引起了小昭的强烈愤慨:“你这么暴戾啊,至于把它踩死嘛。”
“你看它都咬的你大出血了,你还可怜它,再说,这也是为民除害,这玩意儿就是一大害虫,专吃庄稼新芽儿。跟你说这些你也不懂,你就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主儿。”我说道,浑然没有注意到这话也有点损了。
说罢,我从车上抽了几张纸巾,让她把血擦一擦,包扎一下手心。可看她脸上泪水已大珠小珠落玉盘,压着哭声,小脸憋得通红,估计一半是因为疼痛,一般是因为我的挤兑。
“别哭,再哭毒气就扩散了!”我正色说道,“这玩意是那种带毒的,你没有看到吗,肚子是红色的,没有尾巴,现在这季节是毒性最强的时候,不比蝎子蜈蚣差!”我继续很严肃的说道。
她不抽泣了,吓呆了!
“不过你放心,这不有我嘛,这玩意我见多了,也知道怎么治,你站在这里别动。”说着我拿起她那白嫩的小手,做了一很绅士但更下流的动作,抓起来放到嘴边,对着那细小的伤口猛吸,感觉到一丝咸味,知道把血吸出来了。我吐到地上。然后让她站在那里别动,我随便找了一棵曲曲菜,弄出那白色奶状汁液,均匀的涂在在她手掌心上。
我强忍着笑,生怕她看出我在忽悠她不说还趁机占她便宜,我更加严肃的包好她的手心,并且告诉她,晚上十二点前别沾水,明天就好了。
女孩子就是好忽悠,我这套任何武侠小说中都出现过的情节她居然信以为真。
我望着缓缓流去的河水,背着双手,如同两千多年前,孔子在长江边上装B似的说:“逝者如斯夫,昼夜不舍!”小昭满脸崇拜的看着我,我装的更加严肃。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们视装B如命了,不但可以装高雅,还可以获得小姑娘的好感,不过此时谁的好感我都不想要,逗逗小姑娘还是很有意思的。
我指着对面的碧海缘酒厂问她,你知道为什么我们这里都喝碧海缘吗?、
她摇摇头。
“其实里面有一个古老浪漫而凄美的故事。”我很认真的说道。
“你给我说说吧,我最爱听故事了!”小昭摇着我的胳膊说道,我低头看了一下她抓着我胳膊的手,她赶忙松开。
我感觉装B装大发了!根本没有什么狗屁传说,完全是我吹牛没谱了!不过我还要继续编下去。
那是大明洪武年间,也就是朱元璋那个时代。在这不远处,住着两户人家,当时这里还是海边,他们都是渔民。他们家各自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俩孩子青梅竹马,梁萧无猜,两家大人都想等他们弱冠之后成亲。可就在男孩十七岁那年,跟他父亲出海。那时候黄河水还不这么浑浊,咱这里海水还是一片碧蓝的。那次他们要出远海,需要好久的,也就是现在这个季节,正好渔汛嘛,鱼多不说,还很肥的。希望多捕些,卖个好价钱,好卖钱回来娶她。
临行的时候,姑娘问小伙子,什么时候回来啊。他说,只要这茫茫碧海还在这里,我就一定会回来。
谁知道,那年秋天,暴雨连续好几天,我们这里黄河改道了,他们住的这片地方,被上游带来的泥沙,树枝,人和牲畜的尸体给淹没了,当年那个惨劲啊,就别提了。
说到这里,我仿佛被自己讲述所感动,情不自禁的摇头叹气。小昭完全陷入了我编造的所谓传说,一双眼睛深深的望着我。
我继续说下去。
姑娘全家带着小伙子的母亲逃难去了,可姑娘在半路上又回来了,她怕小伙子回来的时候找不到她在哪里。于是她一个人留守家园,可洪水无情啊,吞噬了姑娘的家园,以及里面的姑娘。、
那小伙子父子在海上也看到了黄河入海的猛烈,就跟现在亚马孙河入海口那样气势磅礴。他们也回不了家了,飘到龙口港靠了岸。
等他们回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的春天了。那时候,这里一片荒凉,围近的村子都被洪水带来的泥沙所淹埋。可他们两家门口种的那棵大榆树还在,能看到的就是那点树梢。在春天到来的时候,吐出一点点绿色。榆树边上是一座绿色的土丘。上面全是青草,如同王昭君的青冢那样,你知道王昭君吧,就是那个汉宫秋月里出塞嫁给匈奴老大的那个超级大美女。为什么叫超级大美女呢。你听过杜甫的那首诗吗?说着,我把杜甫咏怀古迹五首之三那首怀念王昭君的七律给她念了一下,还作了一下注解。
好不容易,让她弄明白了那个故事。然后我就告诉她,关于这个等待的故事,我们油城的原住民就称为碧海缘,后来我们这里一家酿酒特好的作坊,据说是那那小伙子族亲的后代,就用了先祖的这个故事当了商标,这酒畅销我们油城,特受欢迎,比如说我就是一忠实消费者。
我都有些佩服自己编故事的水平,胡编乱造,漏洞百出的故事还是把这个大四实习生唬住了。看她那含泪的眼睛就知道,还沉浸在我编织的子虚乌有的传说中。老话说的好,宁愿相信世上有鬼,也别相信男人那张嘴!我深以为然。比如我听晓军说话,要不是正事,我一般只信三成。对于我,晓军也是如此态度。用他原话说,我就是那种满嘴里放神舟的那种人。
顺着黄河边走了走,没什么可看,小昭偶尔问我一些关于刚才故事的一些问题,我想办法搪塞过去。
我看看天色也不早了。我建议我们一起回去。
小昭很听话的上了车,半小时后,我们到了市区。
车上还是放着悲壮而庄严的音乐,是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我用半个小时根据看过电影以及根据对圣经的一知半解,给她讲述了这段血泪史。讲完的时候,小昭看我的眼神如同基督徒看一神甫,虔诚而认真。
我想,完了,本来是戏弄一下这小姑娘,纯粹为一逗乐,没想到惹火上身了!估计甩是甩不掉了,怎么办呢?其实也不用怕,既然能在她心中形成一博学才子的形象,我也会让这形象轰然坍塌。这跟建设一座城市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而毁掉只需要一场战争一次地震或一场大火一个道理。
她下车后给我发一信息,“注意安全。”我心中一阵得意。
晓军这厮的电话又来了,我怕被交警大爷看到,只好停下车接起来,“不是给你说了嘛,来我店里看新来的服务员,绝对超级美女,比莎莎晓墨加起来平方都好看的,快点,她一会来上班了。看完我请你吃饭去。刚开的一羊肉馆,特地道。”我说我在开车,一会去你咖啡馆。
说罢,踩油门挂挡继续向前冲。
想来小日子过的不错,过两天有进项不说,这两天还有了个艳遇,家里还住着一美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齐人之福?按照战国版图的划分,我属于齐国人啊,一股自豪感夹杂着幸福感油然而生。浑然忘记了这两个女孩都不属于我的。这大概就是人性中贪婪的劣根性吧。我也难以逃脱!
等我从人类社会开始分析贪婪的由来的时候,看到了咖啡馆门口的那沙漠王子,思绪戛然而止。
“烂人,今天咋没去上班啊?”我问晓军。
“哥们儿今天家庭办公,我请假了,在咖啡馆干活儿,还耽误不了单位的事情,写好了材料传过去就搞定了。”他很装B的摆弄着笔记本对我说。
“哥们儿,我这两天交桃花运了,祝贺我吧,嫉妒我吧!”我炫耀道。
“兄弟你知道什么叫做,曾经沧海难为水,取次花丛懒回顾吗?哥哥我就是这般境界,已经心外无物了,心中只有这咖啡馆儿老板娘,我们伟大的领袖,刘莎莎。”他夸张的对我说,因为莎莎在那里,我说过,狼可能会吃草的,但晓军不会不色的。
喝了一杯白开水,一杯碳烧。我说我想吃羊肉了,去那羊肉馆吧。晓军让我等着看传说中的美女服务员。我看表都快六点半了。肚子也有些饿了。
还好,晓军指着进来的一姑娘说那是新服务员,今天是第三天上班,只上晚班。“那个谁,过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最铁的哥们儿,他一切消费免单。不管我在不在,不过他最爱喝白开水。”那女孩很认真点点头,长发遮住了脸庞。
她抬起头来,我呆住了。
很多我最痛恨的棒子剧中的烂俗邂逅情节上演在这小小的咖啡馆,
那女孩就是今天下午跟我腻在一起的小昭!
真应了那句话,生活他妈的总比电影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