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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晓军做了这么久的思想工作。我有些口干舌燥,喝了几口崂山,看看太阳落山,外边不那么热了。拉起兀自发呆的他下楼。

我带他到了三郎烧烤铺,这里烤肉分量大用料足不说,还很实惠,更重要的是老板娘还很漂亮。我们找了个小方桌,坐下。

漂亮老板娘给我们上了酒肉,晓军连看都没有看她,看来有所奏效,磨了半个钟头的嘴皮子没白费。

但愿他能回头,我感觉我现在是一个高僧,想渡他。

我俩吃肉喝酒,就是一句话也不说,晓军还在思考我的话,我看着路边走过的美女,暗自评论着她们的衣着品味并测算着她们的三围是否符合黄金分割。

喝了快三瓶了,他还是不说话。我怕他经受不住刺激,忍不住看了看他,晓军还是再思考,他比我聪明,应该能想通的。

突然听到后面一个似曾耳熟的声音,“就在这里吃吧,听说这里的烧烤不错。”肯定是个美女。

“好吧,逛了半天累坏了,你要是早说我就不穿高跟鞋了。”另一个女孩说,这个声音我更熟悉了,傍晚还给我打过电话。

回过头来,看到晓墨和她那个卷头发的同事,刚把大包小包的放下。

可以改变我的女人出现了。

晓墨僵直的站在那里,看着我的目光,我们没有想到会这在这里遇见,那个卷发的女孩子回过头来,用手理了一下头发,晓军呆呆的看着她。

小方桌上的烧烤箱都快把他手烤熟了,他把手抽出来,哈了口气。还是盯着那个女孩,目不转睛。

晓墨问我,“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啊 ?”

“这是我最好的哥们,经常给你提起的那个,周晓军,叫军哥。”晓军还跟呆子似的,但他眼神还在那个卷发女孩身上,靠,嘴皮子白费了。本性难移啊!

“军哥好!”晓墨说着跟他握手。

晓军还直勾勾的盯着那个女孩子看,那个女孩有些不知所措。我十分尴尬,这个家伙把我脸丢尽了。

我推了他一把,他才反应过来,轻轻的握了一下晓墨的手。

我介绍晓墨给他认识。

“这是晓墨,我的房客,这个是,那个谁,晓墨同事,叫那个那个……”我忘了这个姑娘的名字了。

“我叫刘莎莎,是晓墨同事,你们好。”她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还用余光瞟了一下一直盯着她的晓军。

我们拼成一桌,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的,我跟晓墨对着,晓军和刘莎莎对着,然后又叫了烤肉和啤酒。

原来刘莎莎无聊,好在今天事情不多,她和晓墨请假出来做头发,做完头发后去逛了一下商场。怪不得感觉晓墨有些容光焕发,头发也亮了不少呢。刚逛完,刘莎莎说是请她吃大餐,晓墨听说三角洲论坛上对这个烧烤摊评价颇高,很多网友推荐过的。所以就不吃大餐了。没想到居然遇到了我。

晓军个不争气的东西,还是不住的打量着他对面的刘莎莎,弄得人家特不好意思。

我提议大家干一杯,算是相互认识,于是干了一杯。

晓军还是单独表示了:“刘莎莎,很高兴认识你,初次见面,我敬你一个。”说着一饮而尽。

刘莎莎也喝了一杯。

晓军开始套弄人家毕业几年了,工作多久了,顺不顺心之类的,估计下一句就是问人家有没有男朋友了。

“军哥,这是我们单位第一美女,追她的帅哥摞起来有华纳大厦那么高,目前还是那单身呢!”

晓墨开始八卦,不明白一个水灵的女孩子,怎么上了班就这么鸡婆呢?

刘莎莎笑笑,“别给我制造绯闻了,你们家晓墨桌子上的玫瑰花每天熏的我都头晕,一周七把,不带重样的!”

“真的吗?怎么不带点回家,净化一下空气也好的嘛。”我问晓墨,

“低调,低调。”她老生老气的说,

“晓墨是怕你不高兴啊!”刘莎莎说。

“我是她叔叔,没啥,我相信我们家姑娘的魅力。明天别忘了把花带回来啊。”我对晓墨说。

“是的,大叔。”她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发笑。

“明天我也给你送花吧!”晓军对莎莎说。

靠,我真想抽这个混蛋。有这样泡妞的嘛?平常的那些采花手段哪里去了?

“这个…………”莎莎有些不知所措,大概还没有遇见这样的吧。

“没有给你送花的,你很没面子的,所以明天我给你送,就这么定了!”晓军拍板了。

“哦,那你随便吧。”莎莎红着脸说。

“军哥,我很看好你的,记住明天早点,我们吧八点半上班。我们莎莎可是大家闺秀的,正当最灿烂的时节,你运气太好了。还不快敬我一杯!”

“那是,那是,谢谢晓墨妹妹。”说着见底了!

靠,晓墨叫我大叔,你叫他妹妹,你是我兄弟,靠,辈分全乱了!

我和晓军给她俩讲述了我们长达二十年的友谊,顺便相互揭底,给两位美女爆料了一些当年的糗事。比如我把晓军骗进了女厕所;晓军把我推倒在漂亮女老师的裙子底下等等。逗的俩女孩子哈哈大笑,甚至引来路人的侧目。

我没喝多少,晓军三两酒下肚没了正形;开始卖弄他的才学,从啤酒讲到德国古典哲学,然后扯到文艺复兴;得知晓墨他们公司主要做拉美地区矿产进出口贸易的时候,又开始考证印第安人是古代中国人后裔,甚至杜撰出郑和下西洋到了南美洲带回了玉米之类的鬼话。更不可思议的是,刘莎莎很仔细的听着,

而晓墨听我扯淡有些习惯了,就当是他是新闻联播里的主持人,一边吃着烤肉串,一边喝酒,还不时的帮我热热烤串,撒点胡椒,很殷勤的给我倒酒,俨然我真成了她长辈。我看着晓墨,因为酒精作用还是烤串太辣,她的脸有些发红。

这孩子这些日子上班那么累还给我干活,真的够辛苦的,我把烤好的鱿鱼爪递到她嘴边,她很听话的含住,我轻轻的把铁扦子拔出来。晓军还和刘莎莎探讨着欧美文明,这个刘莎莎也是,别看一个贸易公司高级职员,这些野史杂记懂得也不少,好好的酒场差点就成了学术研讨会。

虽说我迫不得已经常装逼,但我还是相当痛恨装逼者的。

尤其是影响我喝酒的装逼,这种坐在大路边上吃烧烤还谈论什么欧美文化的装逼,比小资们在塞纳河左岸咖啡厅里谈论什么印象派,什么后现代主义的装逼更让我讨厌。

我踩了晓军好几次,他浑然不觉,居然开始跟刘莎莎谈论小仲马是不是大仲马的儿子了。晓墨也加入了讨论,把我晾在一边,我一怒之下把老板娘叫过来,夸她今晚上很迷人,然后买单,笑成一朵花的老板娘还赠了我一串大号的烤鱿鱼头。

我吃完鱿鱼头,喝了几口酒,提起晓墨的大包小包,叫他们上车,挨个把他们送回去,先是晓军,后是莎莎,莎莎刚上楼,我问晓墨莎莎是学什么的。

“欧美文学硕士,怎么了,你也想追她?”我脑袋直接磕在了方向盘上。

“你哥们儿跟莎莎挺来电的。”晓墨说。

“这对狗男女!”我狠狠的骂了一句,然后使劲踩了一下油门。

电话响了,晓墨帮我接了,放在我耳朵边上。

“哥们儿,可以改变我的女人出现了。明天早上我送花去!”晓军比中了五百万都兴奋。

“滚蛋!”我破口大骂,让晓墨挂了电话。

“都是些什么人,简直就是王八瞪绿豆!”我对晓墨说,

“什么意思啊?”

“眼对眼了,我敢跟你打赌,不出三天,莎莎会爱上晓军。”

晓墨摇摇头,“莎莎眼光很高的。”

结果晓墨输了,接下里的日子里,她帮我洗了十次丨内丨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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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车模跟我回家以后……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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