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有些日子,不愿意看到美好的东西,特别迷恋百草凋残的冬天,阴霾的天空,呼呼的北风和飘落的雪花,冻得瑟瑟发抖的行人。

忘记谁说的了,喜欢上一个人用一秒钟,爱上一个人用一天,忘记一个人需要一生。

我没有那么多情,可以在一天以内爱上一个人,但是忘记这个人,的确需要一生。

门开了,晓墨被满屋浓烟呛得直咳嗽,叫我进去睡觉。

还好,她穿上衣服了。我跟她进去,她很体贴,如同一个温柔的妻子伺候远征归来的丈夫。

帮我宽衣解带,然后躺在我胸膛上。她的脸很凉,手很暖,头发很滑。

我不知道这是因为爱,还是因为寂寞。

带着疑问,我进入了梦乡。

一个男人,要是没有经历过女人,他意志坚定的话,可以和清教徒似的守身,甚至清心寡欲。但是一旦经历过,他再难以抵御女色的诱惑,这是本能,与道德无关。苏武牧羊十七年,他手中拿着的是大汉的节丈,但他还是跟那个匈奴女人生了孩子。这一点也不影响他忠诚的英雄形象。

更何况我茫茫红尘中普通的一个男人,一个有些色的男人呢。

做什么事情之前我爱给自己找个理由,所以我有过墨索里尼的称号,前面已经说过了。

但是我对林晓墨没有爱,那天出于道义或者同情吧,把她弄回家,她跟着跑来青岛找我,是出于对我的信任。今天本来是一次愉快的出游,但是遇见于果,一切都变了,很多事情如同泄洪似的涌了出来。打乱了一切。我想通过某些事情来忘记这些,需要一点疯狂,此时我的确需要女人。他妈的楼下有小姐的话,我一定冲下去找俩发泄一下,尽管我非常鄙视嫖娼行径。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对身边的女孩下黑手吧。

她伏在我身上,让我想起我可爱的外甥女,夏天她经常这样趴在我身上,坐在我脂肪堆积的腹部。

这样一想有种乱伦的感觉。看着她安详的笑容。慢慢的我也睡着了。

去教堂的路上,路过了怀仁路上那家婚纱店,记得有次逛街的时候,于果看着里面漂亮的婚纱拔不动腿,当时我给她承诺,等我跟她婚礼的时候,让她穿着最美的婚纱,我们去浙江路上的天主教堂让那个可爱的外国老头给我们主持婚礼,她总是称那个神父为可爱老头的。

让司机停了一下,我还有一丝幻想,此时能够再见于果一面,或许他们有什么事情耽搁了一下,现在才取相册,然后再回Y市。

幻想终究破灭了,伊人没有出现,我没有达成当年的承诺。

也没有和刘帅哥在89年的《天若有情》里那样用巨大的垃圾箱打破婚纱店的玻璃,让心爱的姑娘穿着婚纱坐在摩托车后面绝尘而去。

当年我们在学校礼堂里看电影,看到那结尾的时候,我们都泪流满面,感动异常。还学会了那首结束曲。本来以为一生中不用唱那么凄婉的歌了。

可当我回油城后,每次喝完酒去唱歌,这首《追梦人》,唱一次,心碎一次。

看到教堂顶上的十字架,我们下车,一步步的走过去,典型的哥特式建筑,两侧是两个高塔,外面是一层质朴的花岗岩,整个教堂威严庄重,让人有一种很严肃的感觉。

我们买票进去,我看着林晓墨,对我而言不过是故地重游。那个可爱的老头或许不认识我了,当年我们为逃票,从外边的铁栅栏爬过去,差点被他们抓住。

里面人不多,多数是游客,可惜教堂里的那个巨大的管风琴被红卫兵砸烂了,据附近的老人说,以前管风琴的声音能传遍整个青岛市。

教堂里殿堂上也供奉着一个大十字架,上面钉着耶稣,他用自己的生命和躯体,拯救世人。尽管我不是一个教徒,但耶稣是一个伟大的人,他的宗教拯救过很多人,值得我们尊敬,所以我对那十字架沉思良久,学着别人拜了那么几拜。

尽管我们明白宗教的本质,但是心灵总需要点寄托的。比如林晓墨,她就很虔诚的在那里参拜。我在看着看了多次的那些壁画和顶画,几乎都是宗教主题,宗教故事里的一些神魔之怪吧,主题是劝人忏悔,救赎众生。我没有看过圣经,里面的故事也不是很清楚。

教堂里面的主色调是白色,墙壁和穹顶都是洁白的。衬着美丽庄重的宗教画,很有一种视觉冲击力,让人有一种服从于主的感觉,让人觉得自己的渺小和主的伟大。

记得自己以前对于教堂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喋血双雄》中的教堂枪战,飞起的白鸽,被枪击的粉碎的圣母塑像,被一颗子丨弹丨结束生命的神甫。

浸着鲜血的白色西装,以及他眼睛瞎了后的小庄,倒在地上绝望的哭泣。

后来听了一首叫做加州梦想的曲子,里面也提到过教堂,那时一个人在黄叶漫天的日子,在雨中走进教堂……

在我心中,教堂总是被抽象成一种元素,而不是一种宗教场所。

直到今天置身其中,内心才有一种震撼。

坐在那深褐色的长椅上,我想抽支烟,不过在这么庄严的场所还是不要做不和谐的事情了。

等着她祈祷完,我们去逛了逛中山路。她买了几件衣服,我帮忙砍价。

对我的砍价水平她相当赞许。

两个小时后,我们乘坐的富豪客车已经上了济青高速。

一路无话,好在车上没有放《满城尽带黄金甲》而是《爱情呼叫转移》,看那部电影的时候,心想,晓墨是不是我从手机里按出来的。她肯定会从我生活中消失的。

我依然去展厅里,跟各种难缠的购车者周旋;她回学校参加论文答辩,同时想法子找到自己的饭碗,也许她会离开油城回齐都老家。

她靠在我肩膀上,长发撒在我胸前睡着了。

车从高速路上下来,看着家乡的一草一木倍感亲切,让我暂时忘记这两天遇见的事情。刚才在路上看见很多田里的棉花已经长出来了,想起家里也种了几亩棉花,本来父母身体不大好,可他们还是要种这些难伺候的东西,说是我我结婚的时候需要上好的棉花做被子的。

每次说起结婚我就头大,回油城两年多了,比我小的很多男孩子都结婚了,人家结婚关我什么事情,但是老头老太认为我不是东西,连个媳妇都娶不到,进而对我受到的大学教育产生了质疑。为此我很少回家,宁愿没事去姐姐或妹妹家看外甥。

想起逐年老去的父母,决定明天回家看看。

快到车站时我叫醒了晓墨,送她回学校,但她嫌学校里闷得慌,非要跟我回去。

我说我明天回家,你也跟我回去吗,还要客串我媳妇吗。

她吐吐舌头,说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看来我需要好好地跟这个大胆的女孩子谈一次了。

无论出于什么的目的,无论以什么的名义,无论用什么方式。

晚上,林晓墨还是跟我回去了,通常情况我一般很少拒绝女孩子的要求,更何况她还是一个美女呢。路过菜市场,她居然还去买了点菜,割了一块肉。买了几个馒头。

这年头,会做饭的女孩子可能比会抽烟的女孩子都少。更何况她这样一个以相貌为第一资源的女生呢。

客观的说,她做的菜,无论从视觉上,味觉上都比我做的好了不止一点。这让我差点对她产生好感。看来一个美女,要是会做饭的话,对男人具有相当强的杀伤力的。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入得洞房。只有最后一条无法考证。

其实我有机会考证的,不过我没有好好珍惜,但失去以后我没有后悔莫及。

吃过晚饭,她收拾完碗筷,居然还去厨房里洗干净,还收拾了一下。

抽完饭后烟,我叫她过来。

“你也看到了哈,我有过一段过去,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放下那个女孩,我知道你很好,但是你还是不了解我的,其实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我和你刚认识几天,你这样对我毫无防备是很危险地打个比方吧,你就是迷路的小羊羔陪一头老狼在跳舞。你这样的女孩我很喜欢的,但是你太优秀了,人漂亮,何止漂亮,简直倾国倾城了!做饭还这么好吃,跟着我肯定会吃亏的,最后肯定还是要离开我的,那样,对你对我都不好,我内心已经很脆弱了。不想再受什么打击了。我现在只想找个老实温柔善良能孝敬我父母的女孩子,准备结婚。你明白了吗。”说完我看着她的眼睛。

“你别想的太多,我不会妨碍你结婚找老婆的,最近我遇到了很多事情,很多麻烦,不过放心,不会求你解决的!遇见你,感觉你是一个好人,五一长假我不知道干什么,想找个人陪,而你恰好是我认为适合的人,所以就跟你一起了。总之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她说的很认真,很慢,显然经过了周密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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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车模跟我回家以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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