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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郁闷地在家呆着,无事可做,我真想上船一走了之。
文的思维不再放在放药上,她问我的话,除了说我在外有人,要么就说我和柒的女儿,因为我也曾经透露过,如果到年底和老四分开,柒出资支持我造一条更大的船。
八月十四日以前的十几天里,我先后去过县局几次,都没有答复,文更是唠唠叨叨,这天晚上,她又问起了我和柒老板女儿的事。
“柒老板的女儿叫什么?”她问我。
“不知道。”我说。
“是不是有个‘梅’字?”她问我。
“你怎么知道?”我顺水推舟地答。其实柒的女儿我真不知道叫什么。
“我知道有个‘梅’的。”她说。
我家发生事后,公丨安丨局的人在我家搜查到一张我曾在整条香烟盒的纸板写的字。后来公丨安丨局吊队长拿出来,作为对我的指控证据我才知道。我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写字,如果没有事的时候我会在白纸上写写画画,只要认为自己写的不好的字,我会写上很多遍,也毫无目的地随手写些句子,那张香烟盒的纸板上写的其中有:“梅花喜欢漫天雪,冻死苍蝇未足奇,下定决心,不怕牺牲......”反正写了满满一张。
其实文早就把我在洛社的情况和公丨安丨局说了,文在和公丨安丨局人交谈中判断,那个女的有个“梅”。
这种判断真是好笑。根据那两句毛爷爷的诗,他们判断:“梅”是喜欢。“X”是死。文的名字中有个其中的字,我不便写出来了。
我回答她说:“你真厉害,你怎么比公丨安丨局还灵光啊。”
“叫梅什么?”她又问我。
“这药水是不是你自己放的,要是你承认是自己放的,我一切都告诉你。”我说。
“我放的,你说”文说。
“叫玉梅”我胡编了一个名字。
“有个月的身孕了?”她又问我。
“六个月。”我仍然瞎说的。接着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自己放药后,通过公丨安丨局来调查我吗?我真是看错了人”
“你写下来。”她说。
“那你也必须写下来。”我说。
两人说好了条件,我写的是“我和玉梅有关系,已经有六个月的身孕。” 我特意没有写上姓氏。因为我和柒的女儿并没有关系,胡编一个“玉梅”不一定就说的是柒的女儿。我写张条的目的是换取她放药的证据。
文也写了一张纸条,“药水我放的”
那晚,我一夜未睡,写了一封信给公丨安丨局的吊队长,大体内容是,我否认给文的那张纸条的事,另外告诉他们我要上船了。并附上文给我写的那张纸条。
第二天天刚亮我们都到县城去了,等到公丨安丨局上班后我把我写的叫给了吊队长。他叫我们在外等候,我们传达室等了两个多小时,吊队长叫文去了,也没有叫我,等文出来后,来了一个人对我说,叫我在几天之内先不要走。
97)
文是爱我的,我也爱她。
只是家里出了这谁也不知道都事情,把我们的生活给搅乱了,我根本也不相信药水是文放的,只是想把自己从这漩涡中早一点解脱出来。我要做生意!
没有发生这件事前,我们相亲相爱,有时她说说,只不过是怀疑,或说的警告我而已,其实我自己的事自己是最清楚的。
这段时间,父母亲也一次没有下来管我们的事,因为他们无从下手,多说了也不好。这就我父母的聪明之处。如果遇一般的人家,对儿媳先骂上一统。他们是坚信自己的儿子不会干这种事的。
我后来有些后悔了,不该把真真带到船上去的决定。
闹归闹,爱,还是做的,只是因发生了这种事做起来索然无味。如果不是公丨安丨局把事情导向我,也没有事。反正没有对人造成伤害。
这里说一句,告诉年轻的人们:世界上真有冤枉之事,当一桩假的事,十人中有九人说是真的,那假的事情就和是真的一样了。你再辩也没有用!等到事情再弄明白,自己已经吃亏了,历史上和现在这些例子是很多的。
再说,我的心太直,不该把外面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告诉文。正如前面有网友说的,小朱的事也放在心里,不必直接对文说。
但正直又是我的个性,天生的。我只能从某些前面发生过事中吸取教训。我现在家中发生的事,想到余说的那个故事,真是太有真理了。“妻子面前莫说真,朋友面前莫属假”。这样说。倒不是去骗妻子,有些不必说的事,对妻子还是不说为好。
可是文又是一盏不省油的灯,要是有些事,当时没有跟她说,过后知道了,他就说骗他、做男人真难啊!女同胞们,你们也要体谅自己的丈夫,他们辛苦地在外赚钱,也是非常不容易的,有些事不要追根到底的去知道,只要丈夫对你真心就行了,管多了会适得其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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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是,县公丨安丨局的刑警队吊队长,他做事草率,不经过细致的调查,凭直觉去判断一个人的错误,加上文的幼稚,正好使这件事落到了我头上。
我,自己没有做的事,心里非常平静,包括现在写这个贴的经过,心跳一切正常。
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只是看,和你关系好一点的人,会问上一句关心的话。没有关系或普通的人只是看热闹。对你有意见的人就是巴不得事情越大越好。
在家的那几天,我很少出门,有几个要好的朋友来看过我几次,远处的朋友是不知道的。两个弟弟又不在家。我没有说话的地方。有时文或许真怀疑我洛社的事是真的,她那几天对我是犹如敌人。甚至比敌人还要敌人。
八月十七日,公丨安丨局的警官小姜来通知我,叫我去趟县局。
我随后跟他去了,我以为事情已经解决,可以轻轻松松上船了,等到吊队长来问我话的时候,我提到,我给他那封信,他却根本不听我说话,更不听我解释。然后作出了一个使我没有想到的决定——正式逮捕我。
99)
吊东西真不是个东西,他拿出一张拘留证威吓我说是逮捕证,要我在上面签字。
他是刑警队长,是党给了他这个权力,但是他滥用了这个权力!他决定拘留我,也许是大家商量过,但主要是他在牵头办我这个事。如果我不签字是没有用的。但我坚信共-产-党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放过一个坏人,只怪这个吊东西办案太草率,太没有水平,这是我最恨的事。我虽签过字,但我的心很坦然。
最最急的是我都父母亲,为我这事,他们不知流过多少老泪,后来听父亲说,那个吊东西当天被父亲骂得哑口无言。
继续故事:
签过字后已是下午5点,我被戴上手铐,由两名刑警带往看守所。看守所的位置就在县公丨安丨局的后面,走过去约三十米。
到看守所后,先解手铐。然后,看守所的一个老同志叫我把身上的钱、香烟、打火机和皮带交给他。现在的我只好很听话,一一照做。
打开锁着的铁门,带我来到一个关押犯人的房间。
又开锁,门一开,看到里面已经有七个人在,他们个个光着上身,都只穿一条短裤。六个光头,有一个留发。
我进去后,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光头来到我面前,眼睛放出凶狠的光,问我:
“字识吗?”。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指着门上贴着的一张监规说:
“念”。
总公是十条,我一条一条地读了起来。大家都看着我,等到我全部读完,他又说:
“不行,念的声音不够高,再念一遍。”
于是我将那十条监规又念了一遍。
“世界上真是有冤枉之事啊!”念完以后我说了这样一句话。
“为的是什么事?”那个留头发的问我。
我简单地把我的事向大家说了一遍。
我注视了一下房间,大约二十平方米左右,一块油漆的红色大板,约六米长,两米多宽,大板的顶头,是一大小便的蹲坑。上面盖着一个用布袋做成的盖。墙上被打死的蚊子的血迹,密密麻麻,犹如自然花纹的墙纸。板上放着被叠得整齐的毛毯,显然是一人一个连着的位置。高高的一个窗户,很大,用很粗的钢筋做成的窗栏,外面站岗的可以从窗户看到房间里没一人的动作。
“你们吃过饭了吗?”我问他们。
“吃过了,5点钟就开饭。” 其中一个瘦瘦的说。
“我还没有吃饭的。”我说。
“那没有办法了”瘦瘦的说。
晚上蚊子很多,但是供应蚊香的,那天天气很热,我却睡得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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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的事对我来说很好奇,请大家允许我描述详细一点。一生中我也是难得的一次,我要感谢那个吊东西。使我有了这次难忘的生涯。第二天早上起床时间的六点,我是5点醒来,想着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
睡觉的位置也很有讲究的,谁最后来就是紧挨厕所的那头,昨天本来第一的是我,我因什么也没带,那个留发的,就让我睡在他和另一人的中间,深夜里冷可以盖点他们的被子。
起来后,洗脸,刷牙。我什么都没有就用手洗了一把。
7点钟早饭,白粥一碗,很稀。菜萝卜条
早饭过后,我一个一个地了解了他们的情况:
顾,留发的,28岁 ,流氓罪,待审。
付,瞪眼的那个,22岁,抢劫。4年
徐,尖脸 (安徽人) 21岁,盗窃。待审
邢,那个瘦瘦的,19岁 杀人。已判刑14年
周,一个胖子,(南京人)35岁,重婚,判2年
张,瘦瘦的,尖脸,21岁,盗窃。判4年
李,个子一般,34盗窃珍珠 判4年
时间最长的邢在里面已经有六个多月的,顾最短一个多月。他们几个身上脸上白的跟纸一样。有一种透明的感觉。
他们看我会说话,就叫我讲故事,或是说说外面的新鲜事。小顾安慰我说,你这种情况不会超过十五天。
中午吃饭时,饭车一进大门他们就能听到,中午饭一碗,能吃饱,菜是海带烧冬瓜,没有油,
晚上饭一碗,清煮南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