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下午,我像过街老鼠般,低着头走进办公室,在GOOGLE上搜索“她关我屁事”,居然有三十多页,而且不只是天涯,很多知名不知名的网站都有了。这该死的网络!信息蔓延起来,比“非典”还快呵!还好,叶成这小子不在,不然准会凑过来,又打开来看——简直是屎不臭挑起臭啊!其他同事好象还不知道,没人扎堆,也没人来找我。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深深的不安。这不安感如此强烈,我不得不提早回了家。

四仰八叉地躺在席子上,我想了很久,提炼出自我安慰的几点理由:①.《屁事》的体裁为小说——小说就是小说,不是纪实文章。②.《屁事》里的人物都属虚构,而且没一个与公司职工同名。③.《屁事》完全是一个文学作品,发表在一个文学网站——它的使命,仅仅是一个文学作品的使命罢了。是的,世间本无事,只是庸人自扰……但话虽如此,终究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如果说因此失业尚不足惧怕,可要是家人因此遭受什么意外,我该怎么办!我突然觉得生活暗无天日起来。我靠在床头,深感对不起老婆和孩子,悔愧而悲哀。

常乐回来看到我的样子,吓了一跳。我把事情跟她说了,同样悔愧而悲哀的。

“噢!我还以为什么事呢——恐怕得送你去幼儿园读小班了,伍汉,你怎么这么幼稚可爱……”

“一个小说而已,写了就写了,有什么可怕的?谁敢拿你怎么样!”她又说。并抱过我的头,枕在她腿上。

“也是啊。”我应着,但不知怎么的,这时却无声地淌下泪来,随即长流不止,濡湿了她的裙裾。

“当初叫你别写,那么辛苦,你要犟,不听我的;好了,既然写成了,就不怕谁说什么——天塌下来,我们当被子盖哦!”常乐一面说,一面摩挲着我的短发。

“——好好的哦!”

“——是,好好的,我们!”

15

接下来,我的QQ上经常会有陌生人发来消息,要求我加为好友。我一概拒绝。有的单刀直入:“《屁事》还有下集吗?呵呵。”也有人说:“干得好!希望能再写一部。”像是鼓励,其实是恨天下还不够乱——肉炖烂了,他们便好喝汤。也经常有陌生手机号码发来内容相近的短信,或者刚一拨通我的手机便又挂掉。如此如此,不曾稍歇。我知道这都是K公司内部的人在捣鬼,披上一个马甲,来看你的笑话。像叶成之流,当面装出一副朋友相、一副可为你赴汤蹈火相,待从你这里套取到消息后,一转背,已经向当局书面报告并在群众中大肆宣扬了。叶成没去做特务(取其对于两面手法的驾轻就熟)或记者(取其嗅觉的敏感),难尽其才,这是社会人力资源的严重浪费。

我因而一直对他不咸不淡的,尽量不与之碰面。

当然,正义的人士也不是没有,但他们大抵都处在边缘。(唉,真纳闷!为什么正义的人士总是处在边缘?)自己尚朝不保夕,哪里顾得上他人的沉浮顺逆?能在良心上默默地支持你,这就已经很不易了。相互理解好啦,兄弟!我对你们报以感谢、同情和尊敬!

个把星期下来,我惊讶地发现,同事们上班时大都随身携带着一只U盘,而且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见了我,神情更是暧昧。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大家已基本上清楚《屁事》的作者了。我知道,U盘里装的无非是从网上复制的《屁事》而已,没必要弄得那样神秘。倒是公司旁边那个耗材店理当感谢我——不经意间帮他卖出多少U盘(据说甚至有过几次脱销,哈哈)。同理,电信局(宽带业务)和电力局(开电脑耗电)也当感谢我。我对当年的GDP是有一定贡献的。

公司当局则一直沉默。我也沉默着。仿佛什么事也不曾发生。作为一家之主,我得稳定军心,决不能自己先乱了方寸。我一直在想,当局如果要指控我、制裁我,会用一个什么样的理由呢?“反单位罪”?“恶意中伤”?或者“扰乱民心”?太搞笑了。

“他们可以不要任何理由,换言之,”阿民说,“他们可用任何一个理由!”

阿民教我的应对方法,是打死都不认。但我觉得这很可笑。其一,以现在的科技手段,通过发帖者的IP地址,很容易找到发帖者本人。其二,如果公司当局找上门来了,我将一口承认。是的,我不想隐瞒。常乐说得对,我写一个小说,何罪之有?没错,最初我是有点惊慌失措,但惊慌过了,思前想后,尤其经过常乐那一番说教,我已无所畏惧。不过,33岁的我,如果失了业,一切都得重新开始。这就使人不能自禁的,悲从中来!

想起以前读卡夫卡的《审判》、《判决》一类小说,当时觉得荒诞不经,而今突然感到不足为奇了。跟常乐聊起这个,她很不以为然。她说:“你不要想多了,事情来了再说,有什么大不了。老公,你的忧患意识也太深了点……”

16

“伍汉!我要和你离婚!——”

几年来,这句话一直回响在我的耳际。是的,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当时的一些细节:音量是超高分贝;感情基调是悲愤至极;我的状态是从熟睡到忽然醒转、从懵懂莫名到惊恐莫名;时间是2004年5月8日零点左右。

晕眩了两秒钟,我下意识地想,出什么事了。当猜到常乐狮子吼的大致原由后,我以闪电的速度让自己迅速冷静下来。——这时的所谓冷静,其实是展现无辜者在蒙冤后的一种正常反应。我因而咬牙切齿地说:

“什么事嘛!半夜三更的,你他妈发神经?!”

考虑到父母就睡在隔壁房间里,我尽量压低音量。不知他们有没有听到刚才常乐那一吼,如果听到了,肯定会很难堪、很难过。媳妇竟当着他们的面,不,是当着他们的耳朵,扬言要和他们的儿子离婚。这如何使得?

心里堵得发慌,痒痒得不行。但这是夜分,父母又在场,我只得将所有的情绪一股脑儿按捺下去。常乐上得床来,拉被子的动作十分粗鲁,却没有再说什么。我也趁势侧向一边。然而我们都睡不着,因为负了气,辗转反侧,彼此闷闷地捱到天明……

一大早,大家都起了床,窗外晨曦初照。常乐在厨房里下面条,以为早点。母亲帮着择葱。女儿正偎依着爷爷,在给他背诵《如梦令》及《塞下曲》。我从常乐和父母的脸上,亦未看出什么异样的情绪来,好象什么也不曾发生。昨晚的事,像梦一般远去了。我甚至暗暗怀疑,昨天晚上,也许真的只是一个梦?

走进卫生间将要洗漱时,我突然想,昨晚常乐是上了厕所之后,大为光火的。那么,她在厕所里看到了什么?

我装做要大便的样子,锁上门,呆呆地立在镜前。阿竹……?我几乎不敢往下想。慌乱中,我颤抖着手发出一条短信。然后我像一个严重的便秘患者那样不停呻吟着,制造大便的假象。

“青岛人就注重穿着打扮,对吃倒好象不是很在意……”母亲在厨房里说。父母昨天下午刚从我妹妹那里回来,免不了谈论一番当地的人情风俗。

“是吗?爱臭美吧,可以理解!”常乐此刻的情绪,是我最关注的。

手机响了一下,阿竹回信了:“是的,我把玉兰油落你那儿了!”

“妈的,尽惹事!”我愤然删去短信。

我看了看,在那些我天天视而不见的瓶瓶罐罐当中,果然有一瓶玉兰油,此刻正无辜地、同时又极其罪恶地挤在那里。拿起来掂量一下,差不多还是满的。我寻思良久:玉兰油,确乎不是常乐的……我当即一惊,额头渗出冷汗!

毁灭物证?但我马上即掐灭了这一念。这时候毁灭物证,根本就是自掘坟墓,愚不可及。唉,事已至此,现在如何补救?我肠子都悔青了。

陡然间,我计上心头……

迅速冲厕所(这才像大便过的样子呵)、剃胡子、洗漱完毕。我跟他们说最近单位管得死,不敢迟到,然后夺门逃出。

走在路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我几乎有点飘飘然了,刚才那副狼狈相一扫而光。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对人的能力是一种考验,也是一种锻炼。

下午回家时,常乐坐在沙发上发呆,脸上飘着阴霾。父母到院子里散步去了。

“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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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秘日记:我家的夫妻生活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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