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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5-209:07:00

在加拿大高中毕业回国休息了半个多月后,我决定乘大学开学前,先飞一次纽约。想去纽约很久了,在加拿大的一年里,就一直就有计划,但往往在最后被太多事情纤绊而无法成行。正好,父亲有个老友住在皇后区,于是就安排了我在纽约的十天住他们家里。

和初恋男友的分离,因为初到纽约的忙碌和兴奋被冲淡了。暂住的那家人有个刚1岁的小宝宝和8岁的女儿,她丈夫亦是我父亲的朋友在曼哈顿的一个电脑科技公司上班。总之,他们虽然很热情,但毕竟都有自己的事要忙,所以我只能每天拿着从中国带来的纽约旅游指南,依仗着市区地图,出去转悠。

曼哈顿的绚丽旎崎,很容易就勾起了我的思乡情结。在我出生,长大的城市,每到晚上也总是那么的色彩缤纷。我到纽约的那段时间,正好是圣诞节前的几天,整个纽约市区都挂上了彩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被布置的圣诞树。特别是第5大道那块,行人走路都几乎是前胸贴后背的。我带了个很大的黑色登山包,里面塞着地图,旅游指南,充足电的数码相机,DV机,一大瓶水,一张交通卡。。。。朋友们都说我是个胆子不小的女孩子,第一次来美国,就一个人每天晃在纽约的大街上。我想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一个女人能抵挡第5大道的吸引力吧,即使不花大价钱把一件奢侈品,但只要沉浸在这个氛围中,人都会变得特别的亢奋。

因为正逢圣诞节,五道上还展示着举世闻名的橱窗秀。蒂芙尼,GUCCI,维多利亚的秘密,香蕉共和国,琳琅满目。我举着相机不停地捕捉着身边的景象,如痴如醉。特别是曼哈顿的夜景,让我久久停足,不愿离去。想来,自视清高的我,还是繁华俗事中的一个平凡女孩吧。

中央车站是我最最喜欢的一个旅游景点之一。站在拥挤的车站,抬头观望高高的车站顶,身旁来来往往的旅行者,原来这就是人生,我们会在一个站头驻足喘口气,遇见一群陌生人,或许会发生一段故事,只不过再抬头时,看见的还是一个车站,于是提起行李,默默卷入人流。我兴奋地抬着头,东照一张,西照一张。看到高顶上一个好看的装饰吊灯,我正细细研究着,一步一步往后退,想着该以哪个角度,好好照张相。“咚”地一声,我的脑瓜撞上了什么东西。

“噢”我惨叫一声,忿忿地回头,一个高大的外国男孩手伸到半空,架着一台很专业的单反机。

“抱歉,抱歉。”他放下手臂,“对不起,我只是想拍个照。”他的笑容腼腆,还挂着两个小酒窝。我一直觉得长酒窝的男上看起来可爱又单纯,呵呵,想来我以貌取人的做法终究是愚蠢的。

我心里还嘀咕着,不过经人这么一道歉,我也就不好再多说什么了。“没有关系,这里人太多。”礼貌性地,我也朝他微微一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说话,却也没走开,两个人傻傻地揣着相机,站在那儿。不过后来听到有朋友叫他,他应了一声,再回头看我一眼,“再见,”就这样,他消失在车站拥挤的人群中。

日期:2009-05-2009:41:15

没有任何的遐想,我继续自己的纽约行。接着几天,纽约的天气都不怎么好。虽然不常下雪,但几乎在我离开的这段,天天下着小雨。五道,中央公园,时代广场,林肯中心,我的电脑里已经存了2G多的照片。留在纽约的最后一天,我要完成旅行计划中的最后一个目的地—自由女神,华而街区。

自由女神,爱利丝岛,是美国文化的精髓也是起源。虽然下着雨,视线不清楚,但我还是一直拍着DV,某年的元旦,我记录下了这么一个独具意义的时刻。从自由女神回到炮台公园,已经下午2点多了。我才想到,早上急急出门,只随便吃了个小面包,到这会,我的肚子已经唱起了空城计。据说华尔街头上的一家M记是M记在纽约市的总店,二楼还有一台三角钢琴,不时会有帅哥演奏家在那儿表演。店里真的很挤,进店张望了一下,并没有看到所谓的钢琴,那儿的音乐也是嘈嘈杂杂的,并不是听闻中的美国爵士,再看好多游客排着队。我失望了一下,算了吧,还是另找一个快餐店吧。按照地图过了那家M记,没几步就到了世贸中心的遗址。遗址铁丝网外围摆满了花圈,花瓶,甚至贺卡。遗址的对面有一座教堂,听说9-11的时候,那个教堂一时间成了伤病集中营。虽然是元旦,虽然整个纽约沉浸在节日的喜气当中,但那里却好象与世隔绝一样。依然有人围着遗址低声啜泣,也有互不相识的人一起拥抱。我实在不擅写作,那种小雨下哀伤的场景,如同在听萧邦的一首夜曲,酸涩是侵蚀入骨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去那家教堂坐坐。我从来就不是教徒,但这一刻,我却相信上帝与我同在,抚慰那些逝去的生命。不知道是不是在做新年的弥撒,教堂里人很多,也有主讲的神甫立在圣坛上。进去时,教会的朋友会给你一张歌谱,一份小贺卡,表示上帝带给你的祝福。神甫说完,大家闭上眼睛,安心祷告。我坐在很靠大门的一个位置,淡淡忧伤的气氛,不知不觉,我竟发现自己想哭。

走出教堂门口,我的心情依然是压抑的。我并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女人,但此刻的环境下,我就是被感染了。甚至,我想起了初恋男友的怀抱,他的笑容,我们一起的时光。仪式结束后,我默默地低着头走,想再去看一眼遗址,就去吃饭。

“嘿!”一个轻快地声音好象从火星上传来,很突兀地打断了我的沉思。我想应该不会喊我吧,我在这儿又没有朋友。“嗨,嗨,”这下,我可以肯定那个人在叫我。停下脚步,抬头,我迷茫地看着眼前的人。深棕色的卷发,一米八出头的个子,长长的微翘睫毛下掩映着一对灰色的眸子,他的笑容好熟悉,那俩小酒窝,想叫人上前捏一把。什么,酒窝?!

“你是?”我犹疑不绝,“我们在中央车站撞上过?”

“哈哈,你终于想起来了。”这么明亮的笑容,好象可以赶走那片细雨一样。我脸上牵强地扯了一抹笑容,心里还在想着初恋的事情。

“你要去哪儿?”

“去遗址那儿看一下,然后吃个午饭。”

“哇,好巧,我也没吃呢。”从在中央车站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确定,他不是美国人。外貌上就不像,再加上他带口音的英语,我认定他是欧洲来的。“正好,我也要去遗址那边瞻仰。”旅途中,时常会碰到一个与你同行一站的人,我并没拒绝,顺势说,“那一起吧。”

我在遗址那儿照了一张铁丝网的相,照片中没有任何人物,只有一块绿底白字的告示牌,“出入者需出示身份证明。。。”然后底下放着几束鲜花。回头的时候,发现那个男生在等我,我才想起,现在是两人同行,而我却差点忘了我的旅伴。

“怎么了?”我发现他正盯着我看,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你要去哪里吃饭,”他又腼腆地一笑,转角处有一家“汉堡王”,我也实在是逛得有些累了。而且这是我最后一个景点,结束后就得回住处赶紧收拾行李了。于是我们两就一起去了那家快餐店。我买了不少东西,预备明天在火车上吃。二楼人不多,我们便挑了个四人座的位置。背包里一大堆东西,可怜我的肩膀被折磨了十天,也真是有点吃不消了。我把包重重地放在桌上。

“你朋友呢?”两个人都不说话,却又这么坐一起吃东西,有些尴尬,我想得找点东西聊聊。

“哦,他们啊。昨天去PUB玩太晚了,今天说下雨就索性留宾馆里休息了。”纽约的夜生活也是出了名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往PUB呆一晚,就成了一堆。

“你叫什么名字?”

“遥林(名在前)。”说了那么多,才想起,我们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你好,我是Samuel。”他尝试了好几次想发清楚我的名字,可从他口中,我只听见,“一,凹”的连音。

还没等他说完,我就耐不住好奇地说,“你不是美国人吧?”

“咿?你怎么猜得到的?”他也很好奇,“哦,是因为我的口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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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纽约街头拾到爱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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