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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祥一听就皱紧了眉头,将烟锅子在炕上磕了磕,怒道:“你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海亮多大了?还不懂这个?儿子轻易不回来,跟儿媳妇一定有很多话说,你最好别馋和。”

海亮娘说:“不行!我是为了孙子!”

王庆祥说:“你这是添乱!不准去!要不然我不理你。”

海亮娘担心老头子生气,也就不掺和了。

这一天海亮回家,果然没有再跟媳妇鼓捣,大梁山的上空也没有传来玉珠的叫声。

两口子在棉被里窃窃私语,海亮问玉珠:“你难受不难受?痛不痛?想吃什么尽管说,我进城给你买,想吃面条我去擀,想吃油饼我去烙,想吃馍馍我去蒸,想吃麻花我支油锅……”

看着心细如尘的男人,一种幸福感在玉珠的心里荡漾,女人蜷缩在男人的怀里,将男人越抱越紧。

玉珠说:“海亮,你是男人,大丈夫应该纵横四海,不该整天想着怎么生孩子。明天你就回工地,做你该做的事情吧,家里有咱娘,咱爹,足够了。”

王海亮点点说:“那我现在就走吧,立刻离开。”

玉珠问:“为啥啊,不如天亮再走。”

海亮摆摆手说:“不行!你在我怀里一个劲的乱拱!我难受啊,走了也就不思不想了。”

玉珠噗嗤一笑道:“那好,俺帮你收拾行李。”

王海亮知道现在的媳妇碰不得,怀孕的女人是娇贵的,也最脆弱,好不容易播下的种子,糟践了就不好了。

所以他天不亮就穿上衣服离开了,主要还是憋得慌……担心控制不住。

女人也早早起来,帮着他备好了干粮。

就这样,王海亮踏着晨幕,准备返回工地去。

天上繁星点点,夏季的晨风一点也不刺骨,还有一种暖洋洋的节奏。

大梁山到山上的这段路也已经修好,非常平整,宽阔,一直蔓延到了葫芦口。并且从大梁山小学的大门前绕过。

两个半月的时间,已经修出去了将近七八里,再往前就是黑风岭了。

黑风岭的那段路非常难修,必须要开山崩石,生生在山腰上炸出一条路来。

穿过十五里黑风岭,就是幽魂谷,幽魂谷的那段路更加险要,山峰笔直,悬崖陡立,二十多里同样需要用丨炸丨药爆破。

从县里搞来的贷款,也只能让他们修过幽魂谷最险要的那段,剩下的资金,还要另想办法。

海亮知道车到山前比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的道理,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路过学校的时候,海亮打算到里面看看,毕竟他是村长,学校的安危跟他有关。

再说媳妇玉珠就在这里上班教孩子们上课,照理他也该关心一下。

于是海亮拿钥匙打开了学校的铁栅栏门,黑虎在暗处看到主人,摇着尾巴冲了过来。

王海亮摸了摸黑虎光滑的皮毛,开始检查学校里的玻璃,还有草场。

他的身子刚刚走到老师办公室的旁边,忽然,耳朵里传来一阵气若游丝般的呼唤:“海亮哥……海亮哥……海亮哥……”

王海亮听得清清楚楚,那声音是从带娣的办公室里传来的。

女人屋子里的灯还亮着,王海亮十分诧异,透过窗帘的缝隙往里一看,他惊得目瞪口呆。

第95章带娣出嫁

王海亮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一切。

原来,屋子里的带娣根本没有睡,女孩子一个人坐在孤灯下绣鸳鸯。

一张鸳鸯手帕早已绣好,带娣拿着手帕在自己的脸上抚摸,一边抚摸一边呼唤着海亮的名字。

而且女孩衬衣的口子已经解开,带娣的一只小手也神了进去,在自己的身上直划拉。

她的脸蛋润红,眼神迷离,嘴巴里喃喃自语,每一声喊的都是海亮哥……。

王海亮在窗户外打了个冷战,他窥探到了女孩没有跟外人说过的秘密。

立刻明白,带娣已经喜欢他很久了。

带娣的确早已为海亮心有所属,这个秘密她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包括自己的嫂子喜凤跟哥哥大夯。

玉珠整天跟她在一块上课,也没有觉察到。

不知道从何时起,带娣开始喜欢上了海亮。

可能是从海亮跟玉珠成亲喊炕那天起,女孩受到了感染。也可能是海亮为大梁山修建一座小学开始,带娣就爱上了他。

带娣长大了,今年刚刚十九岁,过了身体的发育期,到了成熟期。

她跟大梁山所有的女孩一样,开始寻找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喜凤嫂,大夯哥,还有玉珠,无时无刻不在她的耳朵边提起海亮,每个人提到海亮都是一脸的尊敬,一脸的佩服。

或许是身边的人不断熏陶,她开始注意起了王海亮。

她发现海亮真的是个好男人,不但强壮,英俊,一身的功夫,也非常地负责任。

海亮对玉珠很好,关心地无微不至,那种关心让她嫉妒。

海亮带领村民修建了大梁山小学,让带娣有了工作,让所有的孩子有书念。而且还在为大梁山的村民修路。

他是领头雁,带头羊,他鹤立鸡群,只要往修路队的人群里扫一眼,你第一个看到的一定是海亮。

他的话让所有的人心悦诚服,他的命令让所有的工人心甘情愿服从。他成为了大梁山的魂,也成为了大梁山的神。

这样的男人是非常吸引女孩子的,带娣同样被吸引了。

曾几何时,带娣幻想过嫁给海亮做媳妇,渴望男人的拥抱,渴望男人的抚摸,也渴望男人的亲吻。

有时候她甚至幻想,玉珠有一天会死,死了以后,自己就嫁给海亮,代替玉珠的位置。

这种渴望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加长而淡漠,反而像一坛珍藏的老酒,随着年代的久远而越发醇香。

她已经对海亮到了如痴如狂的地步。

带娣之所以不回家睡觉,最大的一个原因,是担心别人发现她的秘密。

她不害怕学校的偏远,也不害怕学校的孤独,甚至学校的外面有野狼来回转悠,也没有放在心上。

那个狭小的办公室就是她的天地,每天晚上她都会在灯下绣手帕,纳鞋底,手帕是绣给海亮的,鞋底子也是纳给海亮的。

这段时间,她绣了很多手帕,上面绣的都是鸳鸯,母的那个是她,公的那个是海亮,两只鸳鸯在荷叶下一块戏水。

现在为止,海亮脚上穿的鞋子,也是带娣为他做的。

按说,大夯跟海亮是生死过命的兄弟,带娣是大夯的妹妹,自然也是海亮的妹妹,妹妹为哥哥做对鞋子不算什么,可只有带娣知道,这双鞋子里包含了多少爱意。

上面每一条丝线,每一个针眼都融入了女孩的浓情蜜意。

鞋底子纳完,或者一张手帕绣好,带娣总是放在自己的脸蛋上摩擦,她幻想那是海亮的大手在摸她,那是海亮的脸蛋在跟她的脸蛋紧紧相贴。整个心也荡漾起来,舒畅起来……

不知不觉地,她的热血开始狂涌,脸蛋开始潮红,一颗小心也扑通扑通乱跳,身上燥热不堪。

甚至钻进被里的时候,这种感觉不但没有得到释放,反而更加强烈。

于是,她跟村子里很多留守女人那样,学会了自莫……

思春是每个少女必经的过程,女孩今天的秘密终于被王海亮窥探到了。

王海亮在窗外一个劲地打冷战,立刻预感到不妙。

他没有打扰带娣,而是悄悄离开了,走出了学校的大门,直奔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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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春事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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