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你回来了...”陈雪满脸油烟味的端着一盘刚炒好的蔬菜放到桌子,像个孩子似得跑过来揽住我的胳膊拽到桌子跟前炫耀道“老公,你闻闻香不香?快尝尝好吃不?”
“都是你炒的?”我有些不敢相信的问道,桌子上一共摆了六七盘菜,虽然不是什么特别复杂的菜系就是平常的家常小炒,不过这对于陈雪来说绝对是个奇迹,要知道我们刚刚搬到崇州市的时候,她还是个连酱油和醋都分不出来的白丁。
我夹起一筷子清炒的西蓝花放进嘴里,炒的火候略微有些不够,但是却有一股别样的清脆劲儿,赶忙冲陈雪竖起大拇指来“老婆,你绝对是个炒菜的天才...”
“是狗哥教的好,狗哥说想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一定要先抓住他的胃,小四!我抓住你的胃没有?”陈雪俏皮的冲我吐了吐舌头。
“必须的必!么阿...”我在陈雪的脸上狠狠啄了一口,招呼起那帮子眼看快要把王卓裤子都给扒了的损友吃饭。
大家欢呼雀跃的在桌边围了一圈,开酒吃菜,气氛跟过年一样的活跃,我特别享受这样的感觉。
“得亏老子里面套秋裤了,不然刚才非让你们几只禽兽得逞不可!”王卓一边往嘴里塞了口菜,一边轻轻拍了拍桌子,一脸严肃的喊道“哥几个都停下,我有件正经事要说!”
“嗯?”
“咋了?”看王卓的模样,我们全都停止了笑闹,目不转睛的往向了他。
“我说句真心话啊,咱们几个里面我觉得我最帅!好了,大家继续...”说完这句瞎话以后,王卓的肥脸居然红了。
“卧槽...揍他!”本来以为这货真有什么事呢,这次我第一个反应过来,跳起来指着王卓就扑了过去,其他兄弟紧随其后,我们开始了对王卓新一轮的蹂躏。
“尼玛,傻逼潼嘉你又薅老子腿毛...”王卓发出一声惨嚎。
几分钟以后,我们重新回到各自的座位,继续该喝酒喝酒,该吃菜的吃菜,王卓欲哭无泪的抱着自己那两条跟穿了毛裤似得小腿肚子呜咽“傻逼潼嘉,你早晚把大哥的小腿给薅成葛优...”
“哈哈...”一桌人瞬间被王卓的受气小媳妇样给逗乐了。
又闹腾了半个多小时以后,我轻咳两声正色道“兄弟们,说点正经事...”然后就将和宝爷的谈判如实跟大家复述了一遍,顺便还说了点自己的想法。
“我觉得这是个机会,咱们可以先从宝爷手下干着,假如有机会的话,自己取而代之!”我深呼吸一口,说出自己的最终想法。
“开店啥的我也不懂!你们看怎么合适咱就怎么来,需要干谁,我潼嘉第一个掏刀子...”潼嘉第一个表态“反正只是咱们兄弟在一起,这就够了!”
“我也没问题,需要我干啥我就干啥,本来我就是个九流混混,跟兄弟们一起才有机会吃香喝辣的!”吊着根绷带的苏铭接着变态。
“同意!”
“附议!”谢泽勇和王卓也一起点了点脑袋,旁边的野狗同样没有言语,微笑的冲我点了点脑袋。
“那好!咱们兄弟风雨同舟,不离不弃!一起在s市打下属于咱们自己的天下!”我情绪激动的举起来酒杯。
“风雨同舟,不离不弃!”哥几个也一齐站起来,朝我举起了酒杯。
打不过,还跑不过?
“小四,我有个要求...”一杯酒下肚后,谢泽勇涨红着脸沉寂了几秒钟后,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道“或者说是请求...”
“勇哥你说,都是自家人!以后说话的时候把求字去掉...”我站起身挨个帮兄弟们把杯子里的啤酒全都倒满。
“我在十七中的兄弟阿宗不知道你们还记得不?”谢泽勇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听完我的话很实诚的点了点脑袋接着道“他带着人在崇州犯了事,想过来投靠我...”
“这个...”我抿了抿嘴唇,不知道应该怎么往下说,谢泽勇嘴里说的那个阿宗,我印象特别深刻,是个光头,当初我和凌源在学校门口单挑的时候,他曾站出来声援过我,貌似挺有本事的,不然后来也不会接待谢泽勇成为高二的抗旗。
问题是我怕阿宗来了以后不服管教,毕竟是当过大哥的人,在学校的时候我在他眼里顶多就是个小屁孩而已,万一他要是跟我玩桀骜不驯那一套,到时候撕破脸皮,谢泽勇下不来台,还影响我们之间的感情。
“放心吧,我跟他都说清楚了,我是跟你混的!他要是敢闹事,我第一个办他!”谢泽勇不爱说话,但是脑子特别灵活,一眼看出来我的担忧,拍着胸脯保证道。
“那行吧,反正咱们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让他抓紧时间过来吧...”谢泽勇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心里哪怕再不愿意我不能拒绝,只能点头答应了。
当天晚上我们哥几个喝的很尽兴,一直闹腾到了凌晨两三点多,才一个个东倒西歪的滚回自己屋子睡觉。
因为惦记第二天要到西街去选店面,我和野狗都没敢多喝,等大家都散去以后,我把准备收拾残局的陈雪也推回了房间,这傻妮子自从跟我到s市以后,成天干粗活,脸和手上的皮肤不知不觉变得粗糙很多。
看她不听话,我指着她的黑眼圈,就把今天在“帝皇阁”吃的那道“女人四十”讲给她听,吓唬她“不好好睡觉,保养自己,等你变成豆腐渣的时候,我还是一朵花,看你到时候咋办...”
爱美果然是女人的天性,听完我的话,陈雪尖叫的跑回了房间,吵吵着从今天开始一定要好好保养自己。
此刻院子里只剩下我和野狗俩人了,我们一边慢悠悠的收拾残渣剩饭,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
“狗哥,明天去买两身衣服吧,天气马上转凉了,老穿件衬衣早晚冻感冒了!”我伸手指了指他身上那件灰不溜秋的衬衫说道。
“其实你是觉得我穿这件衣裳,站你旁边丢人吧?”野狗嘴里叼着根烟卷,看起来并没有生气。
“有点这方面的意思,不过更重要的是我关心你的健康...”我这句话真心没瞎说,虽然感觉野狗穿的有点不上档次,但我也不是什么高干贵族出身,对穿衣打扮这方面确实不太在意,这都十月份了,温度一天比一天凉,哪怕野狗的身体素质再好,早晚也扛不住。
“唉...其实我也知道这件衣服已经过时了,跟不上潮流,既难看还不保暖,但是就是舍不得丢...”野狗的声音骤然变得有些低沉,好半晌后,他才像是回忆一般的开腔道“这件衬衫,是我弟弟在他六年级时候,放暑假跟几个同学到河里摸鱼,拿到集市上卖的钱,给我买的!我记得他刚把衬衫给我的时候,一蹦那么老高...”
野狗一边说着话,脸上一边挂着笑意比划着,说着说着他的声音就沙哑了“我那个傻弟弟是个苦命孩子,从小到大都没穿过好衣服,衣裳都是我穿过得,改改再给他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