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云涛笑着问道,就这么将五十铃越野车停在校园的道路上,陪着公孙兰亦步亦趋向前走。
好在学校里也没有什么车往来,学生老师都是步行,五十铃越野车停在这里,还不至于造成交通阻塞。
“去看看也好。”
公孙兰还是保持着礼貌的微笑,点尘不惊。
其实靳云涛他们之所以这么积极的要来一中打篮球友谊赛,多半就是冲着公孙兰来的。知道公孙兰喜欢看篮球,一个个都来劲了。
当下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操场,篮球场上已经围满了人,好几个场子已经开打了,叫好声此起彼伏,煞是热闹。
中间那个球场却没有比赛,只有几个人来练习投篮,一个个都穿着校篮球队的服装,由龚老师带队。
龚老师就是龚主任的堂弟,学校的体育老师,也是校篮球队的教练,正带着学校篮球队的几个人在练习,一抬眼看到公孙兰被众星捧月般簇拥了过来,立即丢下篮球,一溜小跑过来,老远就满面堆笑。
“靳科长,你好你好……”
看得出来,他是认识靳云涛的,而且和其他几个二代也打过交道,不住向每个人点头示意。
这些人都是机关篮球队的成员,大家一起打过比赛,算是熟人。
“龚老师,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可是都准备好了。”
靳科长四处张望了一下,笑着说道。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都准备好了……孙老师,又来看球啊?”
到底还是要和孙老师说句话。
龚老师早就已经结婚了,但这不妨碍他的爱美之心。
公孙兰照例点头答礼。
龚老师的眼神从燕飞扬身上一掠而过,半分都不停留,带着掩饰得很好的惊惧之意。燕飞扬和李无归的厉害,他可是亲自领教过的,连他堂哥龚主任都被制得服服帖帖。
况且从燕飞扬和萧潇的亲密程度来看,这两个小家伙的关系显然不一般。
要说萧雄不知道这情况,肯定说不过去。萧雄知道,却一直没有叫人来收拾燕飞扬,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对他这点小心思,燕飞扬压根就没去理会,对周围闹哄哄的一切,更是毫不在意,由得他们去寒暄客气,径直去往看台。
公孙兰早已摆脱这一干人的“围困”,也到了看台上,向燕飞扬嫣然一笑,说道:“燕飞扬,萧潇,叶小桐,都过来这边坐吧。”
两个奥赛班的化学,都是她教的。
老师有召唤,自然是不能违背的。
于是乎,看台上三位大美女就凑到一块,立马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坐在三大美女中间的燕飞扬,毫无悬念地成了众矢之的,被无数男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杀得千疮百孔。
可恨此人竟然还安如磐石,拿起那本线装书,看得津津有味。
装逼装逼,莫此为甚啊!
公孙兰瞥了一眼,就知道燕飞扬看的是《易经》传部《杂卦传》,传部“十翼”之一。
竟然在这样喧哗吵闹的环境之中看《易经》,连公孙兰都觉得燕飞扬有点“过分”了,纵算是公孙兰自己,也觉得这绝不是一个研究《杂卦传》的好时机。
但燕飞扬那个样子,好像看得很投入,丝毫也没有受到周边环境的影响。
公孙兰嘴角浮起了一丝淡淡的笑容。
“叶小桐,参加全省化学竞赛的事情,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公孙兰转而问道。
“正在准备。”
叶小桐轻声答道。
萧潇顿时就警惕起来,问道:“你也要参加全省化学竞赛?”
“嗯。”
萧潇的脸色就变得有点不好看了。
这个全省化学竞赛,燕飞扬已经报名参加了。现在叶小桐也要参加,岂不是说,他们会有一段时间单独待在一起?
这可是个新情况。
不过一时之间,萧潇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叶小桐总成绩虽然和她差不多,化学却是强项,萧潇的理化都偏弱,这个化学奥赛,她就没机会参加了。
因为是友谊赛,也就没太多的讲究,双方大致商讨了几句,便排兵布阵,下场较量起来。
很快,球场四周就围了很多人。
一中和校外篮球队比赛,历来是最吸引人的“赛事”,旁边的比赛,就很少有人看了,观众们将中间球场围得水泄不通,四边看台上更是挤满了人,或坐或站,人头涌动,热闹非凡。
机关队上场的,就是靳云涛等同车而来的几个年轻男子,时光也在其中,另外还有两三个候补队员,早就已经到了球场的,如今坐在场边准备替补,兼做技术指导。
校队人员也不是很多,龚老师没有首发,而是站在场外当指导。首发阵容是两名体育老师和三名体育生,其中就包括张力军,他是校队的队长,个子高大健壮,十分有力,篮球也打得很不错。
不过总体比较而言,一中队员的身板略显单薄些。
毕竟除了两名体育老师之外,三名学生都是刚刚成年,未到血气方刚的全盛时期。
平心而论,球赛颇为精彩,双方打得都很有章法。
校队这边,张力军个子最高,又是队长,打中锋,球队围绕着他展开各种战术;机关队那边,明显靳云涛是主心骨,个子高身体好,爆发力极强,他打的也是中锋。
比赛开始不多久,两个队就各有精彩表现,比分交替上升,但总的来说,是一中队这边占据了上风,控球时间明显多于机关队。
啦啦队热情高涨。
尤其是萧潇,不住发出兴奋的尖叫声。
不管怎么说,目前场上情形是一中校队占优。
燕飞扬也暂时放下了《杂卦传》,很认真地看着场上的比赛。
“那个人,他们那个组织后卫,小动作真多……”
忽然耳边响起了叶小桐低低的声音。
他们四个人的“座次”是这样的:公孙兰坐在最左边,萧潇挨着公孙兰,燕飞扬挨着萧潇,叶小桐在最右边。
燕飞扬有点诧异,扭头望了叶小桐一眼,没想到叶小桐还真看明白了。其实大多数女生看篮球赛,就是看个热闹,双方用的什么战术,哪个人打的哪个位置,完全是两眼一抹黑。
其实叶小桐原先也对篮球比赛不感兴趣,是近来才开始研究篮球战术的。
燕飞扬不是校队的队员么?
虽然叶小桐此前没有见过燕飞扬上场,但想来燕飞扬肯定是喜欢体育的——他功夫那么好。
在见识了信达公司“一战”之后,叶小桐不但对燕飞扬佩服得五体投地,甚至内心深处还有点怕他。或者这是基于对极强者天生的畏惧。不管什么样的女人,本质上都是崇拜强者的,连女汉子都不例外。
想要接近他,引起他的注意,就得“投其所好”,他喜欢什么,就去研究什么。
这么简单平素的道理,纵算是叶小桐这样的乖乖女,也是明白的。
叶小桐说的那个组织后卫,燕飞扬记得他曾经向公孙兰自我介绍过,叫武鸣,父亲是区机关的一个干部,似乎职务不算多高,故而他是最后一个和公孙兰说话的。
这帮衙内,表面看嘻嘻哈哈,实际上等级森严得很。
在一群二代之中,武鸣看上去最为瘦小,甚至时光都比他强壮,不过时光没有首发上场,目前在一旁当替补。看得出来,时表哥不过就是来凑热闹的,打篮球不怎么样。否则这样大好的表现机会,又怎能轻易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