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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立法院已经很弱势了,弄不好随时垮掉,更严重的事,中央也会借机干预我们。”

说到这,鱼烨修看向杨威,杨威很聪明的说道:“鱼先生你放心,这一次我们的目的是纵横帮,不是你,剿灭罪犯,我们中央向来非常乐意提供协助!”

陈歌也附和道:“没错,而且我们不需要你们插手,只需要鱼先生帮我们引见天盟的龙头,我们只是和他们合作,从来也不曾认识你。”

来了,最关键的一点陈歌终于提出来了,只要鱼烨修点头,愿意帮陈歌引见天盟的龙头,有这样一个大靠山,天盟也愿意跟自己合作,这样一来,才算有了跟纵横帮分庭抗礼的能力!

鱼烨修在官场混迹多年,哪会不知道对方只是在利用他,但反过来说,他也可以利用回去,况且,陈歌先前的提案,确实让人心动,不需要自己插手,一旦成功还能够给对手一个沉重的打击。

况且就算失败了,也是他们的事,自己能够置身事外。

对方要的,仅仅只是一个引见的机会,这场买卖,确实如陈歌说的那样,自己是稳赚不亏的。

鱼烨修咳嗽几声后说道:“看来你对这次合作蛮有信心的嘛。”

陈歌指了指自己道:“可以这样说,因为除了我,相信没有人具有挑战纵横帮的构思,这一点,相信鱼先生早就看穿了,否则也不会坐在在这里!”

“趁现在的对手还没站稳,现在行动是最好的机会!”

鱼烨修一拍桌子,指了指陈歌,没有先前那副瞧不起人的模样,而是大加赞赏道:“小杨,看到没?这才是有见识!”

杨威点了点头,其心底也是被陈歌的见解给折服了,他来之前,也曾想过,陈歌会用什么办法说服鱼烨修,没想到,他居然利用政治这一招。

一个黑帮老大最可怕的是什么,不是他杀人有多狠,也不是他运筹有多帷幄,而是眼光从不局限于自己这个圈子发生的事!

谈到这个份上,鱼烨修十有**是会答应的,但他还是提出了几个其他的问题,比如总不能让外人来掠夺自己的地方。

意思很清楚,那就是,地盘你们可以打,但不能据为己有。

陈歌识趣道:“放心,所有打回来的地盘,都会交回你们明城的帮派,况且我抢了也保不住,这一点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我要对付纵横帮只是私人恩怨,鱼先生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够了。”

陈歌的话,让鱼烨修彻底的放心了,他起身道:“好,就这样决定了,我会让天道盟和你联系,不过,两个星期内要给我一定的成绩,不然,不要再找我了,还有,以后联络的事,找天盟的龙头就可以!”

“最重要的是,我的真的目标不是纵横帮,而是国党,你要清楚!”

话说完,鱼烨修也走出了会议室,他离开后,杨威与陈歌依然静静的坐着,良久,陈歌才松了一口气,点了一根烟道:“妈的,这些老狐狸真的是不好对付啊。”

杨威也拿起一根烟点起来道:“我倒是不觉得,没看后来,他基本被你牵着走啊,不过我倒是诧异,你的政治知识怎么厉害呢。”

陈歌苦笑道:“有多厉害啊,都是被逼出来的。”

确实是逼出来的,时代在进步,人也要跟着进步,陈歌很明白,江湖已非昔日的江湖了,以前就说靠打可以上位,但现在不同了,崇拜暴力,只会落得自取灭亡的下场,像谭祖杰,骆文涛,斯文,这些例子都活生生的摆在自己眼前。

既然拳头出英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那他也只能紧跟时代的步伐,唯一能跟紧时代步伐的办法,是重文轻武,将所有心思都放在计谋知识上,实在,自己也已经被确认为下一代龙头了,做事,自然不能从前般胡乱动武。

正如易小东所说,最锋利的杀人工具不是用刀子,而是用脑子,当然,大多数人都用不好第二种工具。

从会议室出来后,杨威问道:“小哥,只有两个星期,你打算从哪里入手打击纵横帮?”

陈歌缓缓道:“城东是纵横帮的势力重点,我们短时间没资格在哪里动手,我想着先从弱一点的城西动手,而且宋佳收回来的情报中,城西乃是纵横帮副帮主的地盘,胡头刚死,纵横帮定然会乱,我们朝那里动手,给所谓的副帮主施加压力,照我对人性的理解,这个副帮主可不会帮彭博背这个锅,到时候意见起冲突,就是我们最好的机会!”

先是联合强手,接着便是从内部瓦解纵横帮,陈歌的谋略让杨威大感惊讶的同时,也感到有一点可怕,这个陈小哥,这几年的进步实在是太快了,快到连他都无法并肩前行。

难怪,他可以信誓旦旦的说出让整个纵横帮跟胡头一起陪葬的豪言壮语,现在看来,确实不是天方夜谭。

隔天,在鱼烨修的安排下,陈歌正式跟天盟的龙头金不换搭上了!

这个金不换倒是出乎陈歌意料之外的年轻,从外表判断,其年龄似乎与自己差不多,而且外貌俊美,知道的是天盟的龙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那个明星了。

可能是鱼烨修推荐的,这个金不换对陈歌倒是颇为客气,几句话下来,两人也算是挺投机的。

只不过在快达成协议的时候,金不换却话音一转道:“我在明城也听说过不少你们义天的事,据说你们义天向来出打仔,门下的太子与伊十三更是响彻江湖,就是不知道,你的身手比起他们又如何?”

陈歌知道,对方此举是打算试探自己的身手了,他乐道:“金大哥有兴趣跟小弟玩玩?”

虽说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在江湖上,对于个人格斗能力还是比较看重,拿义天举个列子,一个会打的负责人和一个不会打的负责人,谁更容易服众?明显毫无疑问是前者。

这几年,陈歌在文略上进步飞快,但其手底下的功夫也没荒废,每天都要对身体进行强度训练,对身手有一定的自信,既然对方有这样的要求,陈歌当然乐意奉陪。

况且,双方第一次合作,总该露点功夫给对方看,这样的话,对方才不会认为自己没有真才实学,只靠关系。

金不换见陈歌答应的怎么爽快,微笑道:“陈老弟真会开会玩笑,就我这三脚猫的功夫,哪敢跟你讨教,不过既然你有兴趣的话,我这个保镖倒是能跟你玩玩。”

金不换指的是一直站在他身后不发一言的壮汉,那人身材高大,光站起来就比陈歌高出一个头,穿着白色衬衫,却掩盖不了其底里肌肉的爆发性,一看就知道是个练家子。

那保镖见金不换说到他,顿时站了出来,看着陈歌的小个头,明显有点瞧不起他,也是,这样瘦小的混混,那会是自己的对手?

六年级的时候,我喜欢揪前面女生的小带子,揪着揪着就有感情了》小说在线阅读_第873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又一酷_的作品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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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的时候,我喜欢揪前面女生的小带子,揪着揪着就有感情了第8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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